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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赵树理等的创作,是否可以看作一个小说流派,人们的观点并不一致。不过,在50年代,文学界确有催成山西小说作家形成创作流派的努力。1956年7月,周扬到了山西,明确提出有意识地发展有特色的文学流派。当年10月,山西的文学刊物《火花》创刊,对赵树理等的创作经验的总结是该刊的经常性主题。1958年5月,《文艺报》和《火花》在山西召开座谈会总结山西作家的创作特色。不久,《文艺报》还以“山西文艺特辑”的专栏(注:《文艺报》1958年第11期。),介绍、高度评价山西作家的创作成绩。建立“流派”的努力,由于种种原因后来没有继续得到强调,但他们的创作仍形成了某些有迹可寻的共同性。这包括:一、地域的特征。赵树理、马烽等长期生活、工作在山西,作品也多取材于晋西北、太行山和太岳山盆地及汾水流域。山西乡村的民情风俗参与了他们小说素质的构成。二、写作与农村“实际工作”的关系。小说的艺术自足性受到怀疑;“不作旁观者”的文学主张,不仅是叙事意义上,而且更是小说“社会功能”上的。赵树理的“问题小说”的观念,他们关于写小说是为了“劝人”,能“产生指导现实的意义”(注:赵树理《也算经验》,1949年6月26日《人民日报》。)的预期,是写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按照生活的“本来面貌”来写。但又认为,“本来面貌”,是以一个有先进思想的农民的眼睛的所见、所闻、所感。四、重视故事叙述的完整和语言的通俗,以便能让识字不多的乡村读者接受。关于这个“流派”,评论界使用的称谓有“山西作家群”、“山西派”、“《火花》派”、“山药蛋派”等。
这个“流派”的作家,除赵树理外,还有马烽、西戎、李束为、孙谦、胡正等。马烽(1922-),山西孝义县人。小学没有毕业时,参加了八路军。战争期间,从事晋绥边区报纸、出版社编辑工作。1945年,与西戎合著长篇章回体小说《吕梁英雄传》。50年代初到北京工作一段时间后,1956年回到山西。马烽五六十年代的创作,除《我们村里的年轻人》等电影文学剧本,和在刊物上连载的传记文学《刘胡兰传》外,大都是短篇小说。主要作品有《结婚》、《饲养员赵大叔》、《三年早知道》、《太阳刚刚出山》、《我的第一个上级》、《老社员》等。西戎(1922-)抗日战争期间在晋绥边区工作时开始小说创作。50年代初,在四川任《川西日报》、《四川文艺》编委、主编。1954年回到山西。出版有短篇小说集《姑娘的秘密》、《丰产记》,后一个集子的作品(《灯芯绒》、《赖大嫂》、《丰产记》等),写于1961年以后,风格转而向朴实趋近。其中,《赖大嫂》用揶揄的笔调,写一个“无利不早起”的自私、爱撒泼的农村妇女,在生活中的处处碰壁和受到的教育。在60年代,这个短篇既为倡导“现实主义深化”的批评家援引来阐述其论点,也为后来批判“现实主义深化”和“写‘中间人物’论”所重点抨击的“标本”。(注:参见邵荃麟《在大连“农村题材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邵荃麟评论集》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文艺报》编辑部《关于“写中间人物”的材料》(《文艺报》1964年8、9期合刊),紫兮《“写中间人物”的一个标本》(《文艺报》1964年11、12期合刊)等。)
赵树理(1906-1970),山西沁水县人。40年代,以《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李家庄的变迁》等作品,在“解放区”和“国统区”的左翼文学界,获得很高声誉。50年代以后的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登记》、《求雨》、《金字》(根据记忆重写)、《“锻炼锻炼”》、《老定额》、《套不住的手》、《杨老太爷》、《张来兴》、《互作鉴定》、《卖烟叶》,长篇《三里湾》,电影故事《表明态度》,长篇评书《灵泉洞》(上部)、特写(或传记)《实干家潘永福》。另外,还写有鼓词《石不烂赶车》,小调《王家坡》,泽州秧歌《开渠》,上党梆子《十里店》和改编的上党梆子《三关排宴》。他的有些作品,被改编为各种文艺样式。如《登记》便以《罗汉钱》的名字,分别改编为秦腔、豫剧、粤剧、评剧、沪剧等剧种演出。赵树理的这些小说,大多仍取材于晋东南他的家乡。他与这个地区的人、事仍保持着密切而持久的联系,因而,故事和人物也依然具有来自“生活底层”的那种淳朴、诚实的特色。他继续着打通“新文学”与“农村读者”的隔阂的试验。(注:赵树理把他1963年出版的小说集定名《下乡集》(作家出版社),说它是专为“农村的读者同志们”印的。但对“农村读者”的概念,他没有做进一步的说明。另外,他不像过去那么自信,而有些疑惑地说,“尽管我主观上是为你们写的东西,实际上能发到农村多少份、你们哪些地方的人们愿意读、读过以后觉得怎么样,我就知道得不多了”(《随〈下乡集〉寄给农村读者》)。)在小说观念上,也坚持小说写作与农村“实际工作”同一的理解。不过,后来他似乎不再特别坚持把小说当作农村工作指南的那种看法,而更突出了从传统戏曲等相承的“教诲”的功能观。“俗话说,‘说书唱戏是劝人哩!’这话是对的。我们写小说和说书唱戏一样(说评书就是讲小说),都是劝人的。“写小说便是要动摇那些习以为常、但不合理的“旧的文化、制度、风俗、习惯给人们头脑中造成的旧影响”(注:赵树理把他1963年出版的小说集定名《下乡集》(作家出版社),说它是专为“农村的读者同志们”印的。但对“农村读者”的概念,他没有做进一步的说明。另外,他不像过去那么自信,而有些疑惑地说,“尽管我主观上是为你们写的东西,实际上能发到农村多少份、你们哪些地方的人们愿意读、读过以后觉得怎么样,我就知道得不多了”(《随〈下乡集〉寄给农村读者》)。)。因而,在《登记》、《三里湾》、《“锻炼锻炼”》等作品中,虽说农村开展的“运动”仍构成它们的骨架,但他在日常生活中所展开的关于社会风习、伦理的变革在农民心理、家庭关系、公私关系上留下的波痕和冲突,是留给读者印象最深的部分。
比起40年代来,赵树理这个时期的小说,确是“迟缓了,拘束了,严密了,慎重了”,“多少失去了当年青春泼辣的力量”(注:孙犁《谈赵树理》,1979年1月4日《天津日报》。)。这是因为他离“当年”的“青春”渐远。如果从作家所处的环境而言,那么,在战争年代,政治意识形态对写作的规范,仍存在着较大的“空间”,来有限度地容纳作家的创造,容纳他的感性的、民俗文化的艺术想像;而赵树理那时对农村传统习俗和观念所期望的更新,也与革命政治在农村所推动的变革,有许多重合之处。到了50年代,不仅文学写作的规范更加严密,而且激进的经济、社会变革进程对农村传统生活的全面冲击,使“社会发展”与“传统”的冲突,引发作家尖锐的内心忧虑。他的那种建立在对民俗、民间文化的体认基础上的艺术想像,受到抑制而不能得到充分施展。正是忧虑于当代激进的经济、政治变革对农村传统生活和道德的过度破坏,对建立在劳动之上的传统美德的维护和发掘,成为后期创作的主题。与《小二黑结婚》、《传家宝》、《登记》、《三里湾》等表现“小字辈”挣脱老一辈的障碍而走向新生活不同,在《套不住的手》、《互作鉴定》、《实干家潘永福》中,老一辈农民身上的品格,被叙述为年轻一代最重要的精神传统。赵树理五六十年代的小说艺术,总体面貌与以前并无重大变化。然而,如评论者所说,这些“渊源于宋人话本及后来的拟话本”的作品,由于作者对某一形式的“越来越执著”,导致“故事进行缓慢”,有“铺摊琐碎”、“刻而不深的感觉”(注:孙犁《谈赵树理》,1979年1月4日《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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