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文学、不脱北宋之窠臼,其文论也不外北宋的问题。不仅如此,因其在北宋范围内互有宗主,反形成了派别,分立着壁垒。早一些的,有赵秉文与李之纯的对立;后一些的,有王若虚与雷希颜的对立。
赵秉文,字周臣,号闲闲老人,滏阳人,所著有《滏水集》等。他是金代第一流的作家,其地位好似欧阳修之在北宋,岿然为一代宗主。论其学术文章的成就,尚不应有如此崇高的地位,然而他竟能如此者,则以(一)兼采古文与道学之长,(二)兼宗欧阳修与苏轼之文。这样,虽无特殊的成绩,也就不妨为一代宗主了。
赵秉文欲兼擅昔人之长,而实则有得于苏,所以郝经《题闲闲画像》即有“金源一代一坡仙”之语,于是李之纯便以宗黄山谷之故而与之对立。
李之纯,号屏山,其集虽不传,但其论文主张犹可考知一二。他似乎深受黄山谷的影响,故与闲闲之宗苏不同。今就刘祁《归潜志》中选录几则,以见他们论调之互异。如:
屏山教后学为文欲自成一家,每曰:“当别转一路,勿随人脚跟”,故多喜奇怪。然其文亦不出庄、左、柳、苏,诗不出卢仝、李贺。晚甚爱杨万里诗,曰:活泼剌底人难及也。赵闲闲教后进为诗文,则曰:“文章不可执一体,有时奇古,有时平淡,何拘。”李尝与余论赵文曰:“才甚高,气象甚雄,然不免有失枝堕节处,盖学东坡而不成者。”赵亦语余曰:“之纯文字止一体,诗只一句去也。”(一云诗只一向去也)又赵诗多犯古人语,一篇或有数句,此亦文章病。屏山尝序其《闲闲集》云:“公诗往往有李太白、白乐天语,其辄能识之。”又云:“生为男子,不食人唾后,当与之纯天英作真文字”,亦阴讥云。(卷八)
兴定、元光间,余在南京从赵闲闲、李屏山、王从之、雷希颜诸公游,多论为文作诗。赵于诗最细,贵含蓄工夫,于文颇粗,止论气象大概。李于文甚细,说关键宾主抑扬,于诗颇粗,止论词气才巧。故余于赵则取其作诗法,于李则取其为文法。
在此两则中可知赵、李之异:大抵李尚奇怪,赵尚平易;李主一体,赵主集成;李矜独创,赵犯古语;李论文细而论诗粗,赵论诗细而论文粗。所以李氏论旨与苏远而与黄近,因为都是力矫平熟一路。黄山谷诗:“听他下虎口著,我为牛后人。”此即李氏所谓别转一路勿随人脚跟之所本。赵秉文《复李天英书》即商量到此。其言谓:
足下立言措意,不蹈袭前人一语,此最诗人妙处,然亦从古人中入。譬如弹琴不师谱,称物不师衡,工匠不师绳墨,独自师心,虽终身无成可也。(《滏水集》十九)
他的意思是谓可以不从古人出,但是应从古人入。屏山论诗正与相反。李天英受了屏山的影响,其诗也以诡奇为工,故闲闲论其诗云:
然此迄令大成,不过长吉、卢仝,合而为一,未能以故为新,以俗为雅,非所望于吾友也。昔人有吹箫学凤者,凤鸣不可得闻,时有枭音耳。君诗无乃间有枭音乎?向者屏山尝语足下云:自李贺死,二百年无此作矣。理诚有之,仆亦云然。李公爱才,然爱足下之深者,宜莫如老夫。愿足下以古人之心为心,不愿足下受之天而不受之人,如世轻薄子也。(《滏水集》十九)
在此文中,也可见赵、李二人论调不同,所以所赏互异。他称李天英诗为枭音,可见对长吉一派之不能满意。现在我们虽不能确知屏山、天英诸人之议论如何,然而当时长吉一派之能自成一种风气,则是事实。观赵衍《重刊李长吉诗集序》所言:“龙山先生为文章,法六经,尚奇语,诗极精深,体备诸家,尤长于贺”,则知刘仲尹(龙山)是提倡长吉的。他再说:“浑源、刘京叔为《龙山小集叙》云:‘《古漆井苦夜长》等诗,雷翰林希颜、麻征君知几诸公称之,以为全类李长吉’”,则知刘祁(京叔)雷希颜麻知几又全是倾向长吉的。他再说:“及龙山入燕,吾友孙伯成从之学;余继起海上,朝夕侍侧垂十五年”,则知孙伯成、赵衍也都属于长吉一派的。赵衍在此文末,再附带一句谓:“至有博洽书传,而贺集不一过目为可惜也。”这恐怕是有所指的,或者便是指斥赵秉文、王若虚一辈人了。
稍后,王若虚与雷希颜之争,又继之以起。王若虚的文论,下面再讲,但对于王、雷相争的一段故事,不妨先说一说。《归潜志》中也有两节记此一重公案:
王从之则议论文字有体致,不喜出奇,下字止欲如家人语言,尤以助辞为首,与屏山之纯学大不同。尝曰:“之纯虽才高,好作险句怪语,无意味”,亦不喜司马迁《史记》,云失支堕节多。┅┅千古以来,惟推东坡为第一。┅┅雷则论文尚简古。全法退之,诗亦喜韩,兼好黄鲁直新巧。每作诗文好与朋友相商订,有不安相告,立改之,此亦人所难也。
正大中,王翰林从之在史院领史事,雷翰林希颜为应奉兼编修官,同修《宣宗实录》。二公由文体不同,多纷争。盖王平日好平淡纪实,雷尚奇峭造语也。王则云:“《实录》止文其当时事,贵不失真,若是作史则又异也。”雷则云:“作文字无句法。委靡不振,不足观。”故雷所作,王多改革。雷大愤不平。语人曰:“请将吾二人所作令天下文士定其是非。”王亦不屑。王尝曰:“希颜作文好用恶硬字,何以为奇。”雷亦曰:“从之持论甚高,文章亦难止以经义科举法绳之也。”
《归潜志》中明言王氏推尊东坡,雷氏好黄鲁直,那么,可知赵、李之争犹是苏、黄二派旁面的冲突,到王、雷之争,那便成为苏、黄正面的冲突了。此种各奉宗主以相诋讠其,与北朝邢、魏之依附沈、任,同一情形。这固然是无聊的举动,不关重要。不过我们知道有此一重公案则对于《滹南遗老集》中论史之攻击宋祁,与《诗话》之尊苏抑黄,便知是有为而发,比较容易了解其意旨之所在而已。
王若虚,字从之,?城人。他是金末最有根柢的学者,所著有《滹南遗老集》,集中有《文辨》四卷,《诗话》三卷,颇多论文论诗之语,而且在这些文辞中间,自有其一贯的主张,当然可以成一权威的批评家。北宋苏氏之学传至金源,在赵秉文则暗袭其说,在王若虚则用以建立其批评,在元好问则用以抒写成作品。“程学盛南苏学北”,翁方纲之说原不是无所见的。
然而王氏之文学批评毕竟亦有与苏氏不同的地方,盖王氏的得虽出于苏而亦近于白居易。白、苏之文本有可以相通之处,后世如公安派袁中郎辈就是要合白、苏而为一,所以滹南之推尊白、苏,原亦不过启其先声而已。
大概王氏学问渊源以得于其舅周德卿(昂)者为多。《金史·文艺传》载周德卿教王氏语云:
其甥王若虚尝学于昂。昂教之曰:“文章工于外而拙于内者,可以惊四筵而不可以适独坐,可以取口称而不可以得首肯。”又云:“文章以意为主,以言语为役。主强而役弱,则无令不从。今人往往骄其所役至跋扈难制,甚者反役其主,虽极辞语之工,而岂文之正哉!”
这些话于其《文辨》《诗话》中亦载之,盖即王氏论诗论文主旨之所出。周德卿之论文主旨既重在工于内,重在以意为主,所以王氏本之得以沟通白、苏而重在“真”。今录数则如下:
杨雄之经,宋祁之史,江西诸子之诗,皆斯文之蠹也。散文至宋人始是真文字,诗则反是矣。(《文辨》四)
郊寒白俗,诗人类鄙薄之:然郑厚评诗,荆公、苏、黄辈曾不比数,而云乐天如柳阴春莺,东野如草根秋虫,皆造化中一妙。何哉?哀乐之真发乎情性,此诗之正理也。(《诗话》上)
本于这种观点,故论诗文不主奇诡,同时又不主藻饰。《诗话》卷上又引其舅氏语云:“雕琢太甚,则伤其全,经营过深,则失其本。”凡尚奇诡者,由经营过深之故;凡主藻饰者,又有雕琢太甚之弊。所以《滹南》的结论是:“凡为文章须是典实过于浮华,平易多于奇险,始为知本。”(《文辨》四)因此可知他的议论全本于周德卿,而周氏之议论恐怕也是针对着李屏山一流人而言的。
看出了他的论文见解,看出了当时的文坛情形,也就知道他于诗宗白,于文宗苏,正是当然的归宿。然则他的议论是否即与公安派相同呢?则又不然。(一)王氏是金代特出的学者,诗文之外兼长经史考证之学,故常以经史考证之学为其论文论诗之助,自然不会流于公安之空疏。(二)王氏在赵闲闲李屏山之后,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刘祁《归潜志》称赵氏论诗最细,李氏论文最细,而刘氏则欲兼取其长。现在,滹南虽反对诗法句律之说,然论诗论文也有讲得细的习惯。因此,利用他的学问根柢以讨论诗文之琐屑问题,遂建立了初步的文法学与修辞学。这是他的贡献。
也许有人于此将发生疑问,这是不是一种矛盾的现象呢?是的,我们固然可以称他为矛盾,但是在他说来,绝不是矛盾。《文辨》卷四有一段极圆通的话:
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又问无体乎?曰:有。然则果何如!曰:定体而无,大体须有。这种话我们可以称他为矛盾吗?他本于这种大体须有的标准,所以他的讨论文法,讨论修辞,依旧着眼在一“真”字。
下文,我们再举一些例。洪迈《容斋随笔》有一则云:
“石骀仲卒,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俗佩玉。”此《檀弓》之文也。今之为文者不然,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如之。祁子独不可,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此者乎?”似亦足以尽其事,然古意衰矣。
这一节话很得古文家之称许,盖古文家之所谓法,原有一部分是重在用词繁简方面的,但是他则以为不然,“夫文章须求真是而已,须存古意何为哉?”(见《文辨》一)释文莹《湘山野录》中也有一则云:
谢希深,尹师鲁、欧阳永叔,各为钱思公作《河南驿记》。希深仅七百字,欧阳五百字,师鲁止三百八十余字。欧公不伏在师鲁之下,别撰一记,更减十二字,尤完粹有法。师鲁曰:“欧九真一日千里也。”这也是一则古文家所艳称的故事,简而又简,简至无可简,才以为“完粹有法”,而他也不以为然。他以为:“此特少年豪俊,一时争胜而然耳。若以文章正理论之,变惟适其宜而已,岂专以是为贵哉?”(《文辨》)此外,如习之论文所举述笑哂之状一例,以为不宜袭用陈言,他则以为不必字字求异至于如此。(见《文辨》三)山谷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而他则称为剽窃之雄。(见《诗话》下)凡以前文人诗人之所谓法,他均不以为法,他要在文法或修辞方面找到理论的根据,而不要在词句方面定模拟的标准。所以一般人于《史记》中求法,而他以为司马迁之法最疏。《滹南遗老集》中甚至有一卷《史记辨惑》全是指摘《史记》文法疏舛之处。法之名同而其实异,所以滹南所言之文法诗法,尽管入细而并不违真。
《文辨》卷一论扬雄《解嘲》:“为可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不可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论庾信《哀江南赋》:“崩于巨鹿之沙,碎于长平之瓦”,以为均不成文理。《文辨》卷三论欧阳修用“然”字,用“其”字,用“然其”二字,多乖戾之处。《诗话》卷下,论山谷《闵雨诗》,“东海得无冤死妇”,谓“得无”犹“无乃”,欠“有”字之意。山谷《吊邢忄享夫诗》:“眼看白璧埋黄壤,何况人间父子情”,谓“既下何况字,须有他人犹痛惜之意乃可”。这些都是就文法方面说的。
《文辨》卷一言韩愈《送穷文》以鬼为主名,故可问答往复。扬雄《逐贫赋》,但云:“呼贫与语”,“贫曰唯唯”。便觉未妥。又论陶潜《归去来辞》,谓为文遥想而言之者,有追忆而言之者,今《归去来辞》乃将归而赋,而自问途以下,皆追录之语,便觉不合。《诗话》卷下谓荆公“两山排闼送青来”之句,犹不觉诡异,而山谷“青州从事斩关来”,便令人骇愕。类此诸例,又是就修辞方面说的。
由文法与修辞再进一步,于是他想建立文例。《文辨》中类此之例也甚多,如论韩愈《盘谷序》,既称“友人李愿居之”,便不应复用昌黎韩愈字,这是辨称谓之例。如论苏辙《颍滨遗老传》历述平生出处言行之详,且诋訾众人之短,为不合自传之体,这又是辨文体之例。后来潘昂霄的《金石文例》恐怕也受滹南学说的影响。
就上述三项而言,《滹南遗老集》中可以找出不少的例。这些零星札记虽不能在积极方面建设有系统的文法学、修辞学与文章学,然就以前文论诗论言之,求其比较能在这方面注意的,恐怕不得不推滹南为滥觞了。
这样,所以他以经史考证之学论诗文,非惟不觉其窒,抑且弥见其通。他虽长于考证,但决不以考据去穿凿傅会。《诗话》卷上于杜甫诗称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一语,把古来凿说一扫而空,以为这是一时事实,不尽可考,即使不知此义,亦无害解诗,此真十分通达之见。《诗话》卷中论东坡“白衣送酒舞渊明”之句,或疑“舞”字太过,《?溪诗话》特为找出舞字出处,而滹南则以为“疑者但谓渊明身上不宜用耳,何论其所本哉!”这也是何等通达之见。诗本性灵中事,他又何肯在这方面卖弄学问。
他虽长于经史考证之学,而治诗文则尚典实平易,并不在诗文中矜其博赡;另一方面,他虽尚典实平易,而论诗论文复讲得入细,并不以矜尚自然而说得空疏。他讲“法”而破除以前文人诗人之所谓法,正因“定体则无”之故;他反对昔人之所谓法,而开了后人之所谓例,又因“大体须有”之故。定体则无,大体须有,所以只求真是,而不会坠于古人一隅的偏见。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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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作者:郭绍虞,来源:中国文学批评史,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