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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首先是语言,而不是别的什么。”美国诗人华莱士·斯蒂文斯如是说。不难想象,西方的中国古典诗歌研究,一旦将注意力从汉字转向诗语,就会象旅行者走出狭窄的胡同一般,眼界顿时开阔起来。尤其是在本世纪现代语言学理论为之注入活力之后,中诗诗语研究更展示出了广阔的前景。
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大多存在着特定的关系,而它与语言学的关系可以说最为密切,而又最为复杂。这一点在西方的人文科学发展史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首先,文学是语言艺术,语言是文学唯一的表达媒介,所以语言研究历来被目为文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反过来看,文学语言代表着人类语言发展史的高级阶段,它丰富多彩,人所共赏,所以文学作品也历来是语言研究的重要对象。早在古典时期,文学和语言学尚未分立门户,一个包罗极广的学科——修辞学,基本上就是关于优秀作家所用语言的研究。当时还有人明确指出,“语法是诗人和散文家运用语言的一般方法的实际知识”(狄奥尼西奥斯)。自此以降,鉴赏古典作品几乎一直是语言研究的主要目的和范畴。只是在十三、十四世纪,一些爱好思辨的语法学家,倾向把语法分析和哲学理论结合起来,探讨较为抽象的问题,但随着文艺复兴时期的终结,语言研究的重点又回到了古典作品之上。十九世纪,出现了一个名为“语文学”( philology )的学科,成为现代“语言学”(linguistics)的前身。它的研究对象更加广泛,包括比较语言学和历史语言学两个分支,不仅涉及语言、文学,还涉及其他一些学科领域,实际上它构成了一种“关于古代的科学研究”(Altertumwissenschaft)。后来它的研究领域有所变化,通常是专门探讨古代典籍的语言问题,其目的是为理解文学作品提供比较深刻的语言知识和文化背景。现代语言学兴起之后,虽然它不能再来充当语言学的代名词,但仍然有人重视它在文学(尤其是古典文学)研究中所起的作用,正如英国小说家、学者刘易斯(C.S. Lewis,1898~1963)所说:
我时而听人讲,有人想从事一种完全摆脱语文学的文学研究,即完全摆脱对词语的爱好和关于词语的知识。也许这样的人并不存在。如果存在,那么他们要么是想入非非,要么是决计终生抱残守缺。1
迄今为止,无论是传统语言学还是现代语言学所进行的常规研究,如语音学、词源学、词法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等等,均在文学研究中派上了用场。此外,在本世纪初叶,还形成了一个运用语言学知识研究书面或口头表达风格的学科——风格学。有人认为它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有人认为它是传统修辞学在现代严格化了的变体,还有人认为它缺乏独立性,只能算作沟通语言和文学、语言学和文学批评的中介(详见第十五章第四节)。无论如何,风格学与文学的密切关联还是十分明显的。
其次,本世纪新兴的语言学理论不断向文学研究领域里渗透,引起了文学研究方法的重大变革。(就我们目前的探索而言,显然这一点尤为重要。)这些变革是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旅美俄裔语言学家罗曼·雅可布森(Roman Jakobson,1896~1982)、以及英国文学评论家理查兹(I. A. Richards,1893~1979)、燕卜荪(William Empson,1906— )等人的探索分不开的。
1916年,索绪尔在日内瓦大学的讲稿《普通语言学教程》,经过他人的整理终于问世了。书中诸多基于二分法的区分或范型,公认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其主要内容是:主张语言学由历时研究转向共时研究,建立“语言”和“言语”的依存关系,构筑语言成分的“横组合”和“纵聚合”网络,以及区分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功能。这些语言学理论给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以丰富的营养,使它成为本世纪文学领域里颇具特色的一种研究方法(详见第十一章)。
雅可布森早年为俄国形式主义者,继而参与布拉格结构主义学术活动,最后迁至美国任教,并在此定居下来。他终其一生,勤于著述,但从未离开过文学语言的研究,在沟通语言学和诗学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曾经站在文学科学的立场上指出,它的研究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literariness),也就是使某一特定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最近的俄罗斯诗歌》)。但他毕竟是个语言学家,后来在一篇名为《语言学和诗学》的论文里,他又从另一角度提出了类似的问题:诗学首先要回答“是什么能使语词信息成为艺术作品?”诗学要探索“语词的结构”。不过,按照他的说法,“诗学”一词具有较为宽泛的意义:它所“处理的诗歌功能,不仅在诗歌内(其中这种功能凌驾于其他语言功能之上),而且在诗歌外(在此另外某种功能则凌驾于诗歌功能之上)。”从信息交流的角度研究语言与诗学,也是他的一大贡献。由此可见,他关注的不是语言因素的静态关系,而是它们的动态关系。2 理查兹和燕卜荪是语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着重探讨词语在语境中产生不同含义的原因。他们对新批评派的影响很大,前者被视为该派的先驱,后者被视为重要成员。这些情况,我们留待第七章再做介绍。
总之,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语言学理论不仅向文学研究领域里直接渗透,为之提供观察文学语言的新视角,并且通过受其影响而得以形成或发展的理论体系(如新批评、结构主义、叙事学),而在文学研究领域里间接发挥作用。
第三,还有一种属于文化研究或哲学研究的倾向,试图根据语言和其他人文现象总结出更为抽象、更为概括的理论。他们在这样做的同时,或者也把文学作为研究对象,或者设想可用新的结论在更高层次上来反观文学。试举例说明之。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1874~1945)声称从语言和神话里可以找到原始人的思维方式,美国语言学家卡尔·尤蒂主张在哲学假设、语言科学和文学理论间建立密切的联系,其设想均超出了纯粹的文学研究,但又均可为文学研究提供理论根据。3
显而易见,所谓文学与语言学的复杂关系是多层次、多方位的,以一章的篇幅当然不能做全面而详尽的说明。在这一章里,我们只是评介直接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的中诗诗语研究,包括有关韵律、句法、艺术思维等问题的专题研究。至于移植受现代语言学影响的其他理论来研究中国文学作品(不止于诗歌)的范例,我们只能在另外的章节里分别加以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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