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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paradox)是指这样的陈述,即表面看来自相矛盾,甚至荒谬,但仔细观察,却有一种使矛盾双方完全(至少是部分地)谐和一致的真实。它原是一个古老的概念,自柏拉图起,就不断有人用它组织警句妙语。其简化形式是由两个词构成的短语,如“勇敢的懦夫”,这时称作“矛盾修辞”(oxymoron)。它作为一种构思方式,旨在取得新人耳目、发人深思的艺术效果。自从1942年布鲁克斯发表《悖论语言》一文之后,这一术语具有了现代的意义。布氏同意 T·S· 艾略特的意见,认为词语不断地重新并置,出人意料地结合,而使诗语恒久地发生着些微变化;并且发现这些变化即是悖论产生的温床,即是诗歌语言与严密精确的科学语言的分歧点。所以他宣称:“诗歌语言即是悖论语言”,“只有使用悖论,才能通向诗人要诉说的真实”。25
从修辞到思维方式,悖论的涉及面虽然很广,但中国文学为它提供了充分的用武之地。罗郁正说,矛盾修辞在中国根本不算一种词格,日常用语里就比比皆是,如“大小”、“多少”。诗歌讲求对仗以后,这种相反相成的复合词便成了诗语凸出的特色,不过,早时入诗者也时有所见,如“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陶渊明《挽歌诗三首》之一)四句诗中,竟有三句用了矛盾词语。他认为,对于西方读者来说,诗意层次的悖论(有时与诗语悖论相结合)可能要陌生些,而李煜的名句正是这类悖论的范例: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
——《相见欢》
罗氏似乎也赞同布鲁克斯的意见,认为无论在中国还是英国,诗歌语言从不远离悖论语言。26
体察诗意所生的悖论须用细读法。有些诗句似是信口吟出,其实纠结着复杂的潜在矛盾,深隐意蕴,非细读不能看出,如杜甫描写王嫱北嫁所用的诗句“千载琵琶作胡语”(《咏怀古迹》之三)。傅汉思(Hans H. Frankel)对这句诗做了详尽的剖析,他说:
在杜甫这首诗的上下文里,琵琶的“胡语”一语双关,而且每层意思都包含着一种悖论。一方面,琵琶曾是胡人的乐器,同其他乐器以及多种乐曲、舞蹈一起,由中亚的行旅带到了中国。在中国,琵琶流传开来,既可以独奏,又可以为乐府歌曲伴奏。因此,提及琵琶很适合联想叙说王嫱北嫁匈奴之行的乐府(以及近“千载”之后的仿作)。由于音乐“语言”为两族人民所共享,即运用和理解它不受民族疆界,这句诗就是悖论性的了。另一方面,这支胡曲又描绘了王嫱不寻常的处境:她虽为汉人,却不得不作为单于的阏氏居住在匈奴。这种举目无亲的异乡环境强加在她身上,并且变成了一支胡曲。在此,使这个人物形象具有悖论性的原因是:这首吟咏王嫱的诗是以汉语而非以“胡语”写成。该诗最后一联因而巧妙地表现出王嫱自身的悲剧冲突——她外表是单于阏氏(非自愿的),而内心却忠于中华文明。27
不难看出,诗意悖论表面上无论是设色浓重,还是轻描淡写,其内核无不蕴涵着深沉的感情矛盾和思想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经常涉及诗人(有时托之以诗中的代言人)对生活、对际遇、对人生、对世界的看法,而所有这一切又以特定的文化思想为基础。罗郁正在宋代词人辛弃疾的作品中,看到了因受道家思想的影响而写的悖论诗句。辛词《鹧鸪天·博山寺作》前四句云:
不向长安路上行,却教山寺厌逢迎。味无味处求吾乐,材不材间过此生。
论者说,词人暗示,只有“无味之物”才可能带来欢乐,只有安全度日才被视为既非无才,又非卓异。这种论调分别渊于《道德经》和《庄子》,但词人是用来说明自己的处境和心绪的。28
由上述讨论可知,我国古代诗人早已懂得如何运用悖论,以深化感情,加强诗歌的感染力。不仅如此,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悖论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刘若愚撰写《悖论诗学和诗学悖论》一文和《语言·悖论·诗学》一书,29 对此做了详细的辨说。
他认为,诗学悖论以语言悖论为基础。而语言悖论有正反两种表述形式:一种是人们认为语言是交流思想的必要工具,但又说它不能胜任其职;一种是有人断言至深、至美之物难以用言词来传达,而立论者却用言词做出了这一判断。老子的名言“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老子》)等,即是一种悖论。庄子不仅承袭其说,如云“终身言,未尝言;终身不言,未尝不言”(《庄子·寓言》),而且欲图进一步阐明他这一思想,指出“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天道》)这可视为后代言、意之辩的发端。
这种思想渗入到文学批评领域以后,便形成了一种悖论诗学。他追溯说,陆机《文赋序》已了解到诗学的悖论特质,指出写诗难以尽善尽美,因为现实有不可描述的一面,又以“操斧伐柯”为喻,指出论说诗艺更难做到详尽无遗,因为这要触及写诗之难以尽述所思、所想的性质。在《文心雕龙·神思》中,刘勰一方面应和陆机,同样承认“方其搦翰,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因为“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另一方面,他也指出还有“至精而后阐其妙,至变而后通其数”,大有“知其不可而为之”(孔子语)的情况。正是在这里,刘若愚透过其间的辩证关系,看到了中国悖论诗学的真谛。他说:
认识语言、诗歌和诗学的悖论性质,并非要顺理成章地放弃语言、诗歌和诗学,恰恰相反,这一认识引导着悖论诗学的发展。
但这种悖论诗学并非纯粹关乎悖论的运用,也并非等同根据布鲁克斯一切诗语皆具悖论性之说而建立起来的诗学:
这种悖论诗学可以概括为言少而意多的原则,其极端形式则是无言而言尽的原则。
唐代及其后诸代,不断有人对此做出新的阐发,例如司空图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诗品》)、严羽说“言有尽而意无穷”(《沧浪诗话》)等等。甚至诗人也深通此理,李白说:“问余何事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桃花流水杳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山中问答》)诗人以不答而答,显然其感染力比明确回答更强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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