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西论以为中用的做法,促成了中西历代文学的广泛比较,使各自的特质益加彰明,益加生动。因此,它的宝贵价值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价值体现在中国文学研究和西方文学研究两个方面。对我们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它所采用的多学科联姻、多角度透视、多层次剖析,为改进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为深入开展中外文学的比较,为推动我国文艺理论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借鉴。
西方的文学理论来自西方的文学和文化,它们是否适用于中国文学研究,是近年来汉学家和比较文学研究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国古典文学独立发展、自成体系,与西方文学几乎没有任何关联,如果移西阐中,便为检验西方理论的适用性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以中国古典文学为检验的尺度,就应该具备应有的知识。但它已有三四千年的发展历史,现在尚拥有卷帙浩繁的古代典籍,想了解它殊非易事。所以,西方学者对待中国文学的态度和认识,必然与他们从事的专业研究有着密切的关联。与此相应,他们就方法论述及中国文学时,在一致肯定其参考价值的共识之下,关于其验证西论的价值,还大致形成了三种深浅不一的见解。
在西方专门研究欧美文学而能放眼世界的学者,自歌德以降代不乏人,尤其是在比较文学兴起以后,瞩目东方已渐渐演为一种时尚。但一般说来,他们只不过是通过西方汉学而接触到中国文学,朦胧得知其宝贵价值,却不一定了解或者较少了解它还有检验西论的功用。法国学者艾田蒲是个例外,他的中国文学观显然要深刻些。在六十年代这个比较文学发展史上的关键时期,他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沙文主义”和“地方主义”,坚决主张比较文学研究者应该了解中国、日本等东方国家的文学。法国学派局限于影响研究,表现出了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倾向,他却提倡平行研究以开阔比较文学的视野:
另一种倾向考虑的是,即使两种文学没有历史联系,比较它们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为己所用的文学类型,也是合情合理的。借用哈佛大学中国文学教授海陶玮的话说,“即使排除掉直接影响的可能性”,比较文学也不仅依然能够开展下去,而且依然特别诱人。1
汉学家的中西文学平行比较的理论或实践,引起了艾氏的重视。但他并未停留在一般的比较文学方法论上,而是触及到了更具体的问题。他诘问道:“欧洲浪漫主义之前的所有主题,均见于古代中国和唐代中国,这如何从历史上做出解释?”在他看来,从历史上找原因是行不通的,人们应该从美学上对中西文学进行比较,也就是以西方的浪漫主义美学对中国文学进行审视。这样一来,研究者也就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新的问题了:“我们不得不加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浪漫主义’一词究竟是否合理。”2
西方学者的专业如果是东方文学,或者是东西文学比较,就可能对中国文学有更多的了解,其眼光就会变得更加敏锐、更加切合实际。在东方学兴起后,这样的学者占有一定的数量。试以孔雅瑟( Arthur Kunst )的意见说明之。在一篇名为《亚洲文学》的文章里,他批评西方习惯于“单线论证”(即只考虑从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向欧美现代文学的发展)的思维方式,强调了东方文学(包括中国文学在内)的参考作用,更强调东方文学检验西方理论的特殊价值。他说:
……正因为大多数亚洲文学与西方没有一般的联系,所以,它们可以充作矫正之物,修正我们在一方天地关于西方文学史、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方法论和艺术技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设想。3
他把独具风姿的亚洲文学当作西方理论设想的“矫正之物”,毫无疑问是一种符合时代精神的真知灼见。
专攻中国文学的汉学家,则是另一种情形。他们的研究深入而又细致,接触到了许多实际问题,展开了比较深沉的思考,因此他们对中西结合、以中验西的认识显然要深刻得多。根据他们的实践或主张,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学如何以不同的方式检验着西方理论的适用性。
首先,西方汉学家在确定和选取研究方向、研究对象时,必然会想到中国古今学者关于某一问题的研究成果,也必然对此十分重视。试举例说明之。陈世骧为了比较中西诗歌的根本性质,借鉴了上至刘勰、锺嵘、朱熹、严羽,下至阮元、王国维、郭沫若、闻一多等人的成说与发现,才使自己得以从文类学角度深入地加以剖析(参见第十二章第三节所引陈文)。魏玛莎( Marsha L. Wagner )的词学研究也是在王重民和任二北的敦煌歌辞研究的基础上 ,开始考虑灵活运用帕里-劳德理论的。4 这里貌似单纯的借鉴,其实包含着中西观点碰撞,更准确地说包含着西为中用的观照。因此,从上述两例来看,正像中西文学之比较发生在移植西论的初始阶段一样,中国历史悠久、积累丰厚的学术传统也在此时开始发挥作用了。这是一种未曾明言以中验西而实际验之的情况。
中西文学的直接碰撞使得检验作用在具体研究中趋于表面化、尖锐化,则属于另一种多见的情况。诚如刘若愚所说,“运用西方批评方法来研究中国文学”,必然会遇到一些“很棘手的问题”。照他看来,这些问题主要是:所移西论“究竟用到哪种地步方才有效”,“是否应当全然无视中国传统的批评概念和标准”,以及是否存在“普遍的文学性质和特点、普遍适用的文学作品评价标准”(参见第一章第三节)。实际上,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只包含着两个要点,即修正西方理论和寻求共同诗学。
关于修正西方理论,其例比比皆是,上文述及的几个例子即很类型:
(一)补充帕里-劳德理论。在研究《诗经》时 ,王靖献采用了“过渡时期”这一概念,以补西论之缺(第十六章第一节);后来,魏玛莎研究词史时,也肯定了“过渡时期”的存在(参见上引魏文)。
(二)订正雅可布森的对等原则。在唐代近体诗研究中,高友工、梅祖麟发现雅氏理论含有错误论断,于是做了如下订正:意象语言与命题语言的划分并等于诗歌语言与日常语言的划分(参见第五章第五节)。5
(三)修改阿伯拉姆斯艺术四要素说的理论框架。在为中国古典文学理论划分类型时,刘若愚感到阿氏以作品为中心的辐射型框架,不如既可正向又可逆向联系的圆状循环型框架更符合实际,便对它做了修改(参见本丛书《国外中国古典文论研究》第二章第三节)。
所有这些例子都是公开声称西方文论有所缺陷,有所偏颇,需要加以修正,方可有效地用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关于寻求共同诗学,只是偶有所见,其例相对而少,这种探索是中西文学理论相互碰撞的产物。尽管有的学者强调中西理论相去甚远,不可同日而语,但也有一些学者不仅发现它们之间不无相通之处,而且发现中国古典文论也有不少论述独到之处,因此主张建立一种涵盖全面、中西咸宜的总体性文学理论。浦安迪在说明如何读中国小说时,即做如是观:
……虽然关于中国小说艺术的某些批评观点——强调本文的联结、形象的类似、结构的重现等等——反映出了中国传统美学家的某些特殊趣尚,但我们也发现与西方的结构理论、人物刻画理论和阐释理论,有颇多的叠合之处。鉴于近来西方小说批评和实践的多种趋向,与中国明清两代批评家所阐述的传统观点相一致的事实,我们完全能够把这些有价值的资料并入总体性叙事理论的结构之中。6
共同诗学是个美好的前景,目前尚无人宣称已经发现或建立了这种诗学,但从理论上讲,它肯定是存在的。应该指出,汉学家在提倡建立共同诗学时,无一例外地均以西方理论为本位,这是由西方汉学的性质所决定的,而且与中国传统理论的特质也不无关系。
一旦使西方的文学理论触及中国的传统文学,搞比较文学的,就会感到西方的比较研究视野狭隘,搞唐代近体诗的,就会感到西方的对等原则应该订正,搞叙事研究的,就会感到西方的叙事理论需要补充,需要扩展……。由此可见,所谓中国文学可充作检验西论之适用性的新尺度,实质上是它作为被考察的对象,并且通过相应的移植研究,才预示着、并且有效地发挥着这种功用。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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