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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社:鲁迅错别字应予保留

作者:(记者赵莉)     来源: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时间:20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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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教社回应本报:“时代特色”应予保留

  “我们在鲁迅的文章里发现了很多不规范的用字……”近日,江夏区一中高一(10)班学生致电本报。当着记者的面,学生们拿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必修③教材,翻到第二课《祝福》,指出了多个不规范的用字。

鲁迅错别字

  回放

  学生找出10个“错别字” 

 

  该班学生告诉记者,《祝福》是一篇很重要的文章,读的过程中就发现了“错别字”,大家仔细一数,居然在这篇文章中找出了10个明显的“错别字”,这令他们惊讶不已。

  学生们指出了那10个“错别字”:我就站住,豫备她来讨钱(规范书写为:预备);一见她的眼钉着我的(盯);我很吃惊,只得支梧着(支吾);什么踌蹰,什么计画(踌躇、计划);听说那时实在闹得利害(厉害);全不见有怜悧起来的希望(伶俐);搭赸着走开了(搭讪);两个人都竦然的回过头(悚)。

  教材中对以上各处“错别字”进行了注解,说明了规范书写方式。学生们称,这样的注解说明编者肯定知道这些文字是不规范的,但为何就不能纠正过来呢?

  一名男生打趣着说:“我小时候写了错字,要抄100遍;鲁迅先生写了‘错字’却没事,难道只因为他是文豪?”   

  讨论

  教材应规范,当改!

  对于学生们的质疑,该班班主任柳小平表示赞同。他表示,从事语文教学多年来,每每教到鲁迅的文章,都会遇到学生们类似的质疑。但教材的编者却无意修改,只是不厌其烦地注释,这让他和不少同行都感到费解。柳小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0条明确规定:……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据此,鲁迅文章中的异体字,应该予以改正。

  柳小平表示,以异体字的书写炫耀于人,也为鲁迅先生所反感,比如他的小说《孔乙己》中的主人公孔乙己,得意地展示茴香豆的“茴”字有多少种写法,就一直被引为笑谈,“使用当今的规范文字,丝毫不会影响鲁迅作品的魅力。”

  时代特色,不必苛责!

  武昌区语文教研员张银华称,鲁迅文中的“错别字”是异体字。因为鲁迅写作所处的那个时代,正是文言文向白话文过渡的时代,人们并不那么注重文字的规范性。相反,当时很多大家以写异体字来展示自己的创造才华。他表示,让鲁迅文章中的“历史原貌”保存下来,有利于我们对当时社会、文化的研究,保留不是坏事。

  华师一附中特级教师周文涛表示,对于教材中的选材,他一贯支持保留名家名篇的原汁原味,对于随意篡改的行为,他一向不支持,“只要不影响理解,就应该保持原貌”。他称,汉语强调规范,但更要强调发展,“我们的大师一直在思考、在创新,对待他们文章中的异体字,我们还是要宽容一些,不要过多苛责。”

  回应

  人教社:为避免“二次创作”

  带着问题,记者致电人教社,有工作人员称,全国质疑鲁迅写“错别字”的不只一例,有必要解释一下。从现在来看,异体字只能说是“不规范”,不能说是“错别字”,“鲁迅写错别字”是“时代的误会”。

  对于鲁迅的文章,只要改一个异体字,就得通篇全改,如此一来,差不多是对鲁迅文章进行大幅度的“二度创作”,完成了鲁迅文章的“规范化”、“现代化”,但也毁了鲁迅文章语言文字的原貌,这恐怕是绝大多数读者不答应的。所以,改和不改的界限很难确定,只要改一个,就顺带着要改一大批;如果不改,可以通过注释提示现代字词的规范,省去麻烦。最后的结论是:一个字词都不改。这是建国后几十年来中学语文教材编写内定的规矩,这一规矩至今仍然有效。

  专家称保留有理

  武汉市文字监察员、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杜宇虹及省语委有关专家均表示,在我国的语言文字法中,有特殊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其中一条为: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他们称,通过鲁迅文章中的异体字,可了解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特色,有研究价值,可予以保留。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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