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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文艺对话录

作者:李家晔     来源:西方文论大纲     时间: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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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出生于雅典世袭贵族之家,从小受到良好教育,20岁就学于苏格拉底门下,很得苏格拉底赏识,与老师反对民主派的政治立场一致,师生友谊非同一般,老师死后,他到各国漫游,一方面研究地中海沿岸的各国文化,一方面寻找政治上的支持者,以实现他重建奴隶主贵族执政的理想国的愿望。回雅典后,在阿卡德摩斯体育场附近他朋友集资买的房子和花园中建立学园开始讲学。在此开始写作《对话》,还写了《斐立布斯》和《法律篇》等著作,长于思辨,追求执着,终生不娶,晚年陷入神秘主义,82岁去世。其著作设计政治、伦理、教育、哲学,文艺理论和美学是他哲学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散见于许多对话中,其著作几乎都用对话写成,讨论双方集中一个或多个问题,一问一答,互相辩驳,揭露矛盾,层层深入,最后得出结论。把对话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运用于学术讨论,是一个创举。

  1.理式论摹仿说
  a.“理式”的基本含义
  “理式”(Idea)论是柏拉图哲学体系的理论基石。他所说的“Idea”不依存于物质存在,也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一种超时空、非物质、永恒不灭的“本体”。这种本体是一种由低向高的体系,最底的理式是具体事物的理式如“桌子”、“树”的理式,再往上是数学、几何方面的理式,如三角、正方、圆等,再往上是艺术、道德方面的理式,如公正、美等;越往上,理式越完美,而最高最完美的理式是善,善是真善美的统一,是神的化身。这样一个精神的理式体系又是和现实的自然世界相对应的,现实的“床”是理式的床的影子,是理式造出来的具体的特殊外在形象。他说:“理式”不仅有本领造出一切器具,而且造出一切从大地生长出来的,造出一切有生命的,连他自己在内;他还不以此为满足,还造出地和天,各种神,以及天上和地下阴间所存在的一切。
  这里所说的创造一切的理式,就是“最高理式”,就是创世主、是神。他以理式论否定了感觉经验的可靠性,否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现实世界是以理式世界为蓝本的,只有“理式”才是真实的存在。人要获得知识,认识真理,不需要经过感觉,只需要对理式的领悟。
  b.文学艺术是理式的摹仿的摹仿
  他认为,“文艺是自然的摹仿”,这个“自然”是以“理式”为蓝本的“自然”,“理式”是第一性的,“自然”是第二性的,“自然”自然只是“理式”的“摹本”和“影子”。文艺摹仿自然,只能摹仿事物的“外形”和“影像”,而不能表现事物的“本质”。
  所以艺术品是“摹本的摹本”,“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了三层”。在他心目中有三种世界:理式世界、现实世界、艺术世界。后者与前者是依存关系。
  在他看来,文艺的摹仿就像镜子照物一样,只是客观事物的外貌复现,不能摹仿事物的“实体”(本质)。
  因此,他对诗人、艺术家极为反感。把摹仿现实的诗人、艺术家列为九等人中的第六等,摆在医卜星象家之下。
  c.理式论摹仿说的唯心主义本质与理论价值
  柏拉图的理式论摹仿说丰富和发展了古希腊早期的摹仿说。
  首先,从本体论来说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但从认识论来说,却是反映论。是西方最早把文艺比喻成反映生活的镜子的说法,客观上揭示了文艺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这一事实。
  其次,理式论摹仿说在对文艺的真实性的否认中,隐约现出文艺的共性方面的要求。他否定文艺的理由之一是只能摹仿事物一部分影像,“和事物的真实体隔得很远”,也就是说,他不但要求艺术表现个别事物的外形,而且要求表现事物的本质和共性。
  2.文艺的社会功用论
  a.理想国的建设与文学艺术
  按柏拉图的构想,《理想国》应该由三个等级的公民组成,最高的等级是哲学家,是治理国家的人,其次是武士,是城邦的保卫者,再次是百工,即从事农工商的自由民。奴隶跟牲畜是一样的,国家成员不包括他们。把人的灵魂也分为三个部分,即理智、意志和情欲,与前面所说三种人一一对应。
  b.摹仿的艺术的三条罪状
  第一,摹仿的艺术以虚构的谎言亵渎神明、贬低英雄。而且:“像这样的英雄们也做过同样的坏事,谁不自宽自解,以为自己的坏事可以原谅呢?所以我们必须禁止这类故事,免得年轻人听到容易做坏事。”
  第二,诗人为了讨好群众,摹仿“人性中低劣的部分”,助长人的“感伤癖”、“哀怜癖”,摧残人的理性,使“城邦保卫者”失去勇敢、镇静的精神品质。他认为人性有两部分组成,一种是“理性部分”,一种是“无理性部分”,而悲剧正是迎合了人性中的无理性部分的要求,通过给人以快感,助长人的感伤癖和哀怜癖。
  第三,指责喜剧投合人类“本性中的诙谐欲念”。“结果就不免于无意中染到小丑的习气。”
  因此,柏拉图的理想国向诗人下了逐客令。
  c.对审美教育的重视与政治第一的文艺标准
  他在对文艺审查后,在理想国保留了歌颂神和英雄的颂歌。认为只有这种颂歌才能培养出“保卫者”的“正义”品德,要求诗人对神和英雄要绝对虔诚和服从,要选择几种简朴的固定形式,“万年不变”,此外,还为描写自然的作品和音乐保留了一席之地。
  柏拉图其实知道诗歌很美,但他认为“它们愈美,就愈不宜于讲给要自由,宁死不做奴隶的青年人和成年人听。”
  柏拉图是第一个把理智和情感对立起来,把政治教育效果如何确定为审查文艺第一标准的人,是第一个要求艺术服务于政治,服从于政治的人。他懂诗却为了政治理想不得不牺牲前者,这是他的悲剧。
  2.灵感说
  a.灵感的基本含义
  在古希腊时期,灵感的基本含义是“神助”、“灵启”、“陶醉”、“迷狂”等。原意是“神灵的附体”,“神灵感发”,柏拉图是古希腊灵感说之集大成者,沿用“灵感”本义,将之运用于文艺创作和欣赏方面,认为艺术家能否创作出伟大的作品,关键是他是否能获得灵感。
  b.柏拉图对灵感的解释(“神灵附体”、“迷狂”、“灵魂回忆”)
  他的灵感说包括三个方面:灵感的源泉,灵感的表现和获得灵感的过程。
  他认为灵感的源泉是“神灵附体”或“神灵凭服”。他把文艺的本质堪称是神的诏语,“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诵诗人又是诗人的代言人”。
  灵感的表现是迷狂。他认为世间有四种迷狂:预言的迷狂,教义的迷狂,诗兴的迷狂,爱情的迷狂。这第三种迷狂是由“诗神凭附而来的”。他说出了文艺创作和欣赏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即作家创作和读者欣赏中确实会有高度兴奋、气象万千的情境,甚至会由失去常态陷入迷狂的情形,这是他的重要理论贡献。其错误在于把迷狂(灵感)与理智对立起来,并把迷狂归于神的凭附,否定了理智在艺术创作中应用的作用。
  第三,灵感的获得过程是灵魂对真善美理式世界的回忆。也就是说,灵感的获得,虽然有“尘世的美”的引发,但并不是来自尘世的现实美,而是在被尘世现实美引发后,又把现实尘世美“置之度外”,使灵魂直接对上界真善美世界进行回忆,直接把握事物的真实体,把握真善美,而不是进行外形的“摹仿的摹仿”,这时,才能吟诵出伟大的诗篇。
  d.灵感说显示出柏拉图理论的矛盾及其价值
  柏拉图的灵感说既有唯心主义的神秘色彩,又包括对文艺活动的真知灼见。
  他把灵感的源泉归于“神灵凭附”,把获得灵感的过程看成是灵魂比较完善的人在尘世的美引发下对最高的理式世界的直接回忆。他认为有两种艺术,一种是理式的摹仿的摹仿的文学艺术,一种是完善的灵魂对最高理式回忆所产生的文学艺术。后一种“代神说话”才涉及灵感。是理想国允许存在的。
  柏拉图灵感说的价值:
  首先,确认灵感是文艺活动中存在的特有现象,优美的文艺作品就是灵感的产物。以磁石吸引铁环的比喻,说明艺术情感活动的特点和力量,使人们对文艺活动本质特征有了较清楚的认识。
  他看出了理智和灵感的区别。前者是科学的思维形式,后者是艺术创造的思维形式。认为单凭理智创作不出优美的艺术作品。
  其次,看出了文艺创作与技术制作的区别。指出艺术创作不只是凭技艺,而是凭灵感。
  再次,强调灵感是人的不朽灵魂“见到尘世的美”而回忆起“上界里真正的美”。揭示了艺术创造离不开现实美的触发,但又不停留在对现实美的摹写上,而是努力创造有普遍性的理想美的形象的过程。
  他的文艺理论总的倾向是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但在阐述理式论摹仿说,文艺社会功用说以及灵感说的过程中,又揭示了文艺的一些本质特征和规律,包含一些有价值的理论萌芽。对中世纪神学文艺理论、浪漫主义理论和一些现代派理论影响很大。
第三节亚里斯多德的《诗学》
  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前322)17岁时求学于柏拉图,他以“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态度对待柏拉图的学说。创立了自己的理论体系。《诗学》是西方文论和美学研究的重要文献,是西方“第一篇最重要的美学论文,也是迄今至前世纪末一切美学概念的根据。”
  1.文艺本质论
  a.文艺是人的行动的摹仿
  亚里斯多德所用的“摹仿的艺术”一词与柏拉图的不同。他把职业性的技艺与今日称之为美的艺术加以区别,称史诗、戏剧、音乐、绘画、雕刻等美的艺术是“摹仿”或“摹仿的艺术”。柏拉图则将两者都看成技术制作,认为只有来自神的灵感的艺术才与技术有区别。他扩大了“摹仿艺术”的范围,把颂歌包括在“摹仿的艺术”之内,就是说,一切美的艺术都是“摹仿”,不承认有来自神的灵感的颂神艺术和模仿艺术的区别。他认为只有具体存在的事物才是“第一实体”,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离开具体存在的所谓“理式”,肯定了艺术模仿的对象本身是真实的存在,提出模仿的对象是“行动中的人”,是人的性格、感受和行动。
  b.诗比历史更富有哲学意味
  他认为历史所写的是个别的业已发生的事,而诗所写的事可能发生的事,即合乎可然律或必然律带有普遍性的事。认为诗比历史更有必然性或普遍性,更能显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有更高的真实性。
  c.文艺求其相似而又比原物更美
  他认为有三种创作方法:“他必须摹仿下列三种对象之一:过去有的或现在有的事、传说中的或人们相信的事、应当有的事。”第一种偏于再现,第二种偏于表现,第三种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他显然主张第三种,把第三种创作方法看成是最理想的创作方法。认为“从诗的要求来看,一种合情理的不可能总比不合情合理的可能较好。
  2.悲剧理论
  a.悲剧的含义
  “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的、完整的、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中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诗学》第六章)
  他认为悲剧与其它种类艺术相比有以下差别:“摹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采用的方式不同。”即第一,悲剧和其他艺术模仿对象所使用的媒介不同。和喜剧一样用演员、歌曲和韵文交替使用来摹仿。第二,悲剧和其他艺术摹仿的对象不同,它摹仿的是好人的严肃行动。第三,悲剧和其他艺术摹仿的方式不同。用“动作摹仿”的方式。第四,悲剧“借以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感情得到陶冶”。
  b.悲剧情节和人物性格
  他提出悲剧有六个成分:情节、性格、思想、言词、形象和歌曲。认为最重要的是情节,因为他认为,第一,情节重于性格,是由悲剧模仿的对象决定的,在他看来,悲剧摹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的行动。“悲剧中没有行动,则不成为悲剧。但没有‘性格’,仍然不失为悲剧。”第二,情节重于性格是由悲剧的目的决定的。他认为悲剧艺术的目的在于使人引起怜悯与恐惧之情,达到“惊心动魄”的效果。要达到这种效果,关键是组织情节,主要靠“突转”与“发现”来实现。
  他认为悲剧人物的性格特点是:1.性格必须善良;2.性格必须合适;3.性格必须与一般人相似;4.性格必须一致。
  c.悲剧的布局
  他认为情节安排是“悲剧艺术的第一事,而且是最重要的事。”
  如何安排情节?他提出“情节的整一性”原则:“悲剧是对于一个完整而具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所谓‘完整’,指事之有头、有身、有尾。所谓‘头’,指事之不必然上承他事,但自然引起他事发生者;所谓‘尾’,恰与此相反,指事之按照必然律或常规自然的上承某事者,但无他事继其后;所谓‘身’,指事之承前启后者。”其目的是要使悲剧达到“结构完美”。
  “悲剧力图以太阳的一周为限。”
  所谓突转是指要安排一些行动,是主人公突然由顺境急转为逆境;所谓“发现”是指让行动揭示主人公由顺境转为逆境的潜在的秘密的原因,这样才能使观众惊奇,形成怜悯与恐惧的心理,达到悲剧的效果。
  d.悲剧冲突的本质--“过失说”
  在他看来,悲剧人物必须善良,不善良不能引起观众的怜悯和恐惧之情。悲剧冲突的本质是好人犯了错误,这就是“过失说”希腊悲剧人物的错误有两种,一种是明知故犯,如《美狄亚》中的美狄亚,一种是不知误犯,如俄狄浦斯。他推崇后者的写法。
  在他看来,人性中总有理性与情欲两个部分,放纵情欲会犯错误。同时,认为人的认识和实践有时会发生矛盾,以普遍性的知识处理特殊性的事物就可能犯错误。悲剧人物的错误,或者是因为缺乏“贤明的判断和敏锐的智慧”,情欲失去了理性的控制,或是以常识处理特殊事物,结果自觉不自觉地违反了道德准则。
  e.悲剧的社会作用--“卡塔西斯说”
  悲剧通过人物动作“借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
  “怜悯界定为一种痛苦的感觉,其原因是由于人看见一种足以引起破坏或痛苦的灾祸落到不应受难的人的头上,并且认为这种灾祸也会在最近期间落到自己或亲友头上。”
  “恐惧可以界定为一种痛苦或恐慌的感觉,其原因是由于想象有某种足以引起破坏或痛苦的灾祸即将发生。”
  这种特殊的感情,被他称为悲剧快感或悲剧效果。他认为这种效果是由悲剧的情节安排引起的,为此,他要求诗人在事件安排上要做到三个“不应”:第一,不应写好人由顺境转入逆境,第二,不应写坏人由逆境转入顺境,第三,不应写极恶的人由顺境转为逆境。因此,悲剧“完美的布局应是单一的布局”--有缺点或错误的好人由顺境转入逆境。
  “陶冶”原文katharsis(卡塔西斯)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是“净化”,一种认为是“宣泄”,朱光潜认为:“可知‘净化’的要义在于通过音乐或其他艺术,使某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因宣泄而达到平静,因此恢复和保持心理的健康。”罗念生认为其作用就是借悲剧引起怜悯和恐惧之情,是观众的太强太弱的感情得到锻炼,达到适度。
  不论认为是宣泄、净化,还是陶冶、锻炼,都是使观众的心理,经过悲剧的作用达到一种平静健康的状态。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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