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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里,费氏不仅赞同美国诗人爱默生所谓“词源学家发现,死去久远的词曾是绚丽的图画”的观点,而且进一步指出,汉语从单字到句子无处不是形象化因素,无处不是活生生的意象。首先,在他看来,汉字乃是运动或动作的“速记图画”,有时数字联合起来还能模拟连续的动作。他举例说,“人见马”(按:他分析的是繁体字)三字,从个体上看,“人”用两足站立;扫视空间的眼睛和奔跑的腿合而成为“见”,代表勇敢的人;“马”站立起来,则依靠四条腿。从整体上看,它们传达了一连串动作——人站立着,眼睛在张望,看见了马——的某些本质特征。他还认为,汉语的动词特别多,而且分工细腻,例如表现“悲哀”的动词竟然有几十个,连莎士比亚的诗剧也相形见绌。除动词外,名词和形容词也是事物与动作合成的图画,亦可做动词用。甚至一些非意象性词语也含着动的因素,例如介词“由”等于“引起”,连词“和”等于“叠加”。一些抽象的动词写出来也能带有具体的诗意,如“有”,即是“用手从月亮上抓取”。总之他认为,“汉语词语象大自然一样,是活的,有创造力的,因为事物和动作在形式上不会分离。”(重点号原有)
那么,诗歌媒介充满动的因素究竟有什么优点呢?他回答说,在物质世界里,“光、热、重力、化学亲合、人类意志,无一不是力的再分配”。施动者通过动作作用于受动者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其过程由始至终贯穿着力的传递。反映这一过程的语句,最接近自然的本来面貌,因而最富有诗的性质。所以,诗歌在形式上应该是“一种既规则又灵活、象思想本身一样可以塑造的程序”,以便表现力以种种方式而作用的自然现象。以及物动词为核心的语句,体现了一种戏剧性的连接力量,是最为理想的诗歌语言。
费诺罗萨特别重视动词,特别强调诗歌应该逼真地反映自然,其立足点未出西方传统的模仿说。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诗人“和画家与其他造型艺术家一样,是一个模仿者”(《诗学》)。然而,诗人模写自然,目的不在于反映大自然千变万化的客观规律,而在于反映人类命运与自然的关联,或者人观察自然的情趣。因此诗人描写大自然的动态,也描写大自然的静态,而且似乎更倾向描写富于戏剧性的静中之动,或动中之静。试看以他物之动写雾之静:
小山已经融化,
道路没在软墙下,
那软墙在蠕蠕地爬。
——马吉·皮尔西《静静的雾》
写山岳之静:
夜间云朵吻其额,
不发呻吟不长叹。
——哈姆林·加兰《山岳是孤独者》
写山林之静:
蝉噪林逾静,
鸟鸣山更幽。
——王籍《入若耶溪》
反过来看,诗人又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王维《观猎》)来衬托风劲弓鸣、鹰疾马骤的渭城之猎;以“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王维《鸟鸣涧》)来突现乍见月色而时时鸣叫的山林之鸟。它们均是以动写静的例子。这种对立因素的互相转化,也就是说一方为另一方所用,或者两者互相补充,互相映照,乃是诗歌艺术中比较高的境界。正如古人所指出的那样:“动中有静,寂处有音”是“诗之绝类离群者”。5 其实西方人看待静,也不是一概把它视为绝对的静态。尼采讨论希腊文明时曾经说过,它的静态“乃是一种动的Dionysus(酒神)的精神所祈求的一种静的Apollo(太阳神)式的一种表现。”按照郭沫若先生的解释,这种“静”是一种“活静”,而“活静是群力合作的平衡状态”。6 不过,西方诗论不象我国传统诗论那样,特别强调动静二元的互相转化或相反相成。费氏基于模仿说,且专注汉字里的形象,自然难以揭示中国诗歌艺术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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