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收藏

分享

首页 > 文库 >详情

人贩子的“怕”不该只源于对朋友圈的恐惧

作者:网络     来源:全息网     时间:2016-01-28
46934


导语
  警方通过朋友圈发布人贩信息,网友疯狂转发信息,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主动交还被拐儿童。这无疑是一个利用“互联网+”拯救被拐儿童的典型案例。这张及时发布的朋友圈“通缉”照,在促使嫌犯中止犯罪起到了关键作用,网上也几乎没有这照片“发得不妥”的质疑声音。然而,我们不得不说这起案件仅仅是个特例。预防儿童被偷盗、拐卖,真正需要做的是堵上制度的漏洞,完善失踪儿童应急处置机制。对于警方破案来说,不能过度依赖“朋友圈倒逼”,而应该建立起有效的破案流程,如借鉴“安珀警戒”,尽可能第一时间救出被拐儿童。当然,我们期待“朋友圈擒人贩”的正向示范,能够给这个社会以最大程度的启迪,筑牢一道有效保护儿童的钢铁城墙。
 
新闻解读
  小芳(化名)今年10岁,在浙江新昌县澄潭镇东旺小学上学。近日下午3点多放学后,小芳和同学们站在路边,等候接送回燕窠村家里的中巴车。此时,一个陌生叔叔称可接其回家,小芳没有犹豫,便坐上了那人的摩托车。好在,警方迅速发动全城市民做了一件事——朋友圈刷屏。很快,拐走小芳的那个男人也在朋友圈里看到了自己的照片……(1月17日《钱江晚报》)
 
网评员观点面对面
  薛家明:无疑“朋友圈擒人贩”做出了一个正向示范。它启示CCSER要想获得成功,必须有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争取警方参与,增加CCSER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以本案为例,试想假若不是警方参与,而只是几个公益的公众号推送,小芳被拐的信息能在朋友圈刷屏么?二是,CCSER要有注重线上与线下的互动。人贩送回被拐儿童,虽然是屈从于网上的压力,但人贩的信息却是在线下获得的。可见,只有线下的功课做足,才能有效发挥CCSER的威力。总之,我们期待“朋友圈擒人贩”的正向示范,能给够CCSER以启迪,最大限度地激活尚处于襁褓期的中国版安珀警戒,使之成为一道儿童保护的钢铁城墙。
 
  司马童:“嫌犯被吓坏”与“文字马赛克”,看似不同之事,实则存在共性思考。这便是,既要依法办案,更应兼顾公众安危。对于拐卖儿童和孩子这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警方在掌握了大量的确凿证据之后,未必不能从阻止危害发展和引起公众警惕入手,更多更清楚的公布嫌犯信息,包括适度让其提前“亮相”,进而最大可能地使之迫于压力而犯罪中止。当然,对此也要高度重视地做好预案,一旦发现曝光有误、震慑有偏,则要当机立断地采取后续措施,并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和道歉。
 
  李冰洁:借助现代便捷信息手段侦办案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要打赢侦办案件的“信息战”,一个重要条件是“警方及时介入”,并由警方发布权威信息。舍此二者,普通市民在微信朋友圈里发送“找人信息”,影响力小,吸引力不大,真实性也会遭到质疑,转发率低,信息传播速度慢,对犯罪嫌疑人的震慑效果校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有人坚持失踪24小时才立案,则错过了最佳时机。因为,受害人家属无权也无法第一时间调取监控,无法获得人贩子作案的照片,无法在微信朋友圈里“通缉”,效果则大打折扣。
 
  郭元鹏:预防儿童被拐卖和盗窃婴儿案件,需要做的是堵上漏洞。单就这起案件来看,小芳被骗走的是如此简单。为何孩子连最起码的警惕心都没有?比如一些在医院里冒充护士偷窃婴儿的行为,这不也说明安全防范是有漏洞的吗?还有小芳放学的时候才下午3点30分,这个时候家长如何接孩子?减轻学习负担之后,学校放学的时间提前了,该如何与家长的时间对接?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而对于警方的破案来说,笔者认为不能过度依赖“朋友圈倒逼”,有的时候在掌握了清晰的线索之后,悄悄破案、出其不意,才能收到更好效果。“朋友圈逼人贩子”是一把双刃剑,这一做法需要商榷。万一遇到狗急跳墙的人贩子或许就把孩子逼到了更危险的境地了。
 
  粘孝康:微信软件是近几年风靡国内的一种社交软件,从起初简单的信息交流,到后来更进的朋友圈功能,民众可以在这网络平台交换更新着第一手资料,就像本新闻事件,民警通过“刷”朋友圈附上嫌犯照片和寻人信息,加之热心民众轻轻动动手指将其分享朋友圈,这种“全民皆兵”之举让做贼心虚的嫌犯寝食难安,最后束手就擒。如今腾讯公司通过公众号功能与政府部门、企业等公司对接,只要民众关注其动态,便能知晓“天下大事”,依旧是那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令你怎么更换马甲,都将无处遁形,只要你敢犯事儿,必将严惩不贷。
 
网友声音
  @A注册公司:朋友圈也太万能了。
 
  @windy是与非:10岁还能被拐,家长真的要注意了相关方面的教育了。
 
  @糖糖_系我:这是被拍到照片了,如果没有呢!
 
  @永远不能犯错:看到了吧?以后别动不动就给这种人打马赛克了。
 
  @人生已无意:必须严惩,知道自己曝光了才将孩子送回去?如果没没曝光自己身份的情况下还会把孩子送还吗?
 
  @峣台:可得把小孩子看住喽。林子这么大,什么鸟都有。
 
  @demonjxc:人贩子的朋友圈不是人贩子吗?
 
  @潇洒雍叶_0212生日求祝福:这怎么判刑?
 

(责任编辑:王翔)


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摘编仅作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所有文章都会注明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快速处理或删除,谢谢支持。


(原文章信息:标题:,作者:网络,来源:全息网,来源地址:)

上一篇企业招聘怎可以“座”取人

下一篇因“最”遭罚 炒货店冤吗?

评论

你还没有登录请登录
回复
---收起
回复 {{item2.CommentConcent}}
回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文学联盟

文库
文学史
写作素材
中国文学史
古代汉语
写作方法
课堂
直播课程
公开课程
精品课程
辞典
人物
景物
场面
作家
中国文学
欧美文学
东方文学
资源
历史文化
文学大观
传统文化
考古文化

电话:0371-65749446     邮箱:benliu1957@126.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经三路北段98号

Copyright© 奔流文学网 版权所有      主办:奔流文学院      技术支持:全息数字科技(河南)      豫ICP备2023013536号-1

微信公众号

文学联盟

(微信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