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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俄国形式主义到新批评,再到结构主义,这些流派无不以各自的偏爱关注文艺作品的形式问题,因为在他们看来,“艺术形式可由艺术规律解释清楚”(什克洛夫斯基语),是建立科学的批评方法的根基。但艺术形式多种多样,结构主义并非一概它们感兴趣,艺术作品的系统与结构才是它关注的焦点。
结构主义是现代西方最有影响的社会思潮之一,它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多种学科提供了一种方法论。
在追溯结构主义发展的轨迹时,一般认为,它源于索绪尔语言学和俄国形式主义,中经布拉格语言学派进一步探索,至六、七十年代法国诸多名家纷纷发表新作而臻于繁荣。不过,区别对待现代结构主义和布拉格学派还是有必要的,因为两者虽然不无共同之处,其间的差别却也不容忽视。现代结构主义的先驱是法国社会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 C. Levi-Strauss,1908— ),他借用索氏理论来研究神话、仪式、亲缘关系、甚至饮食成规,其成名作是《结构主义人类学》(1958)。在法国其他的结构主义学者中,罗兰·巴尔特( Roland Barthes,1915— )、阿尔杜塞( L. Althusser,1918— )、惹奈特( Gerard Genette,1930— )、福柯( M. Foucault,1926— )、拉康( Jacques Lacan,1901— )等人,与文学研究的关系比较密切。但多样化和跨学科,仍是他们学术研究的总体特色。几乎在结构主义鼎盛之时,另一位法国学者德雷达( Jacques Derrida,1930— )就提出了他的反面意见——解构( deconstruction )观,兼之结构主义巨匠巴尔特的学术兴趣渐渐有所转移,这一思潮在国际上的声誉便低落下来,继之进入了后结构主义时期。1
就方法论而言,索绪尔那本被视为经典的著作《普通语言学教程》(1916)到底给了结构主义者一些什么样的启发呢?第一,索氏主张语言学关注的焦点,应该从历时研究(diachronic studies,即纵向地研究语言的历史发展)转向共时研究(synchronic studies,即把语言当作某一时间断面上的体系,横向加以研究)。第二,他把历来惯称的语言一分为二:一部分是制约语言运用的潜在体系,他称之为“langue”(通译作 “语言”);一部分则是人们实际运用的语言 ,他称之为“parole”(通译作“言语”)。第三,在语言成分的相互关联中 ,他认为有所谓的 “横组合( syntagmatic )关系”(即构成线性序列的语言成分之间的横向关系)和“纵聚合( paradigmatic )关系”(即在一个结构中的某一位置上可以互相替换的语言成分之间的纵向关系)。2 第四,对于包括语言在内的各种符号,他还区分出了“能指”( signifier,即表示某种具体或抽象事物的符号本身)和“所指”( signified,即用符号所表示的物质实体或抽象概念)。3 这种观察事物的共时角度和个体与体系以特殊方式相互依存的结构观,成了结构主义者(以及符号学家)的方法论基础。首先,他们亦步亦趋,把个别文学作品视为类似于“言语”的东西,由此再来确立支配作品形式的原则。正如惹奈特所说:
按照索绪尔的见解,文学“产品”是一种“言语”( parole ),是一系列部分自主的、无法预言的个人行为;而社会对这种文学的“消费”则是一种“语言”( langue ),也就是说,是一个其部分(无论它们的数量和性质如何)在有内聚力的体系里要接受支配的整体。4
其次,结构主义者也效法语言学家的做法,把关注的焦点从历时层面转到了共时层面。他们摒弃了文化环境中的因果关系,和历史发展中的传承脉络,一味去寻找作品结构中的模式或范型。
叙事作品特别适宜做结构主义分析,而在这一研究领域,其操作过程还明显与俄国形式主义者普洛普( Vladimir Propp,1895— )的著述有因缘关系。普氏研究了一百个俄国神话故事,发现其中有一些反复出现的共同因素,例如七种“行动范围”( spheres of action ):坏人 、捐献者(施主)、助手、被争相求婚的公主及其父亲、信差、英雄和假英雄。他不称“人物”,而称“行动范围”,旨在强调行动本身,而非行动者,从而把人们的目光引向人物行动的潜在结构。普洛普还发现,在这些神话故事中,有三十一种所谓“功能”的结构因素也重复出现。按照他的说法,“功能”是“一种人物的行为”,但它对整个行为过程有着不同的意义,而且故事讲述的惯例决定着这些功能的排列顺序。所以普氏说:“就其结构而言,所有的神话故事都属于同一种类型。”(《民间故事形态学》)
结构主义者同样仿照普洛普的做法,为叙事作品辨认功能因素。在《叙事结构分析导言》(1966)一文里,巴尔特也分辨出了小说的两个层次——“人物”层和“功能”层。乔纳森·卡勒认为,后一名称没有得到很好的界定,建议采用巴尔特在《S/Z》(1970)中所用的术语,而称作“词汇单位”( lexie )层,并且重下定义如下:“‘词汇单位’是最小的阅读单位,是本文的延伸物,它由于具有不同于邻近延伸物的特殊效果和功能,而被分离了出来。因此,它可能是从单词到一小组句子的任何语言单位。”5 格雷马( A.J. Greimas,1917— )则借用语言学概念“行为体”( actant )来代替对应于“功能”的结构因素。从字面上看,“行为体”是指完成或从事行为的人或物,而实际上,它指的是叙事作品中不同角色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或作用。这些功能组成了三种叙事轴向:“主体与客体”(指行为者及其欲得之物)、“发送者与接受者”(指给主角以使命者与使命完成后的受益者)和“得利之物与敌对之物”(包括助手与敌手)。格氏后来又指出,前两种是基本的轴向,由此还能衍生出其他的叙事轴向。从上述可知,无论是普洛普还是他的仿效者,无不把个别的叙事作品当作“话语”6 ,而这些“话语”要受“语言”成规(即格雷马所谓的“叙事语法”)的支配。
其他法国学者也做了种种探索,如拉康的无意识结构研究、阿尔杜塞的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等等,他们均从不同侧面阐述了结构主义思想,尽管其中有人并不自认是结构主义者。
在法国之外,美籍俄裔学者罗曼·雅可布森占据着特别重要的地位。他曾经与列维-斯特劳斯合作,用结构主义的方法分析过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的《猫》,一时传为趣闻。他倡导“文学性”( literariness )研究,强调诗学应该探索语词结构,并且根据索氏所谓的横组合与纵聚合关系推导出了“对等原则”( 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ce ),以之阐明语言因素的结构法则。此外 ,乔纳森·卡勒的《结构主义诗学》(1975)、罗伯特·斯科尔斯( Robert Scholes )的《文学结构主义导论》(1974)、特伦斯·霍克斯( Terence Hawkes )的《结构主义和符号学》(1977)等书,均公认是英语国家阐发结构主义的代表作。
就具体操作而言,结构主义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常规。一般分作两个步骤:第一步,将作品分解成若干基本因素,并分析它们的功能;第二步,重新组合这些基本因素,归纳出一个概括性较强的结构模式。而且在组建结构模式时,往往采用比较形象、直观的树式图、流程图或者环形图;环形图或为圆形、或为矩形、或为菱形,有时比树式图或流程图更为概括。
我们在上面介绍了有关结构主义的一些基本情况,那么,到底什么是“结构主义”呢?英国学者伦纳德·杰克逊( Leonard Jackson )提供了一个基于文化层次的定义 ,它简明扼要,可资参考:
结构主义是把社会、思想、语言、文学和神话种种现象,当作完整的体系或者相关的整体(也就是结构),并按其内在的关联型式加以研究的实践,而不是把它们当作种种孤立的单元,并按其历史顺序加以研究的实践。7
杰克逊着重说明了结构主义方法论的两个要点,一是它的整体结构观,一是它的横向共时观。还应指出,按照结构主义的用法,“结构”这个术语也自有独特含义,与它通常的含义不同,正如安东尼·怀尔登( Anthony Wilden )所说:“结构是支配系统进行活动的所有法则的集合。”8 怀氏的阐述基于系统论观点,但也可以借来用于结构主义。
还应指出,以符号(文学语言无疑是一种重要的符号体系)为研究对象的符号学,也与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有着某种亲缘关系(详见第十五章第二节),因此结构主义常常和它联系在一起,有时两者甚至难以分割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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