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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语言可分为两种模式。其一,民俗语言;其二,生活口语。
1、民俗语言这种语言指那些带地方民族色彩的语言,用这种语言去叙述产生、流行这种语言的地区的生活,可以起到两方面作用:第一,语言与内容极谐调,增加真实的质感,对人事生活的叙述得以自然而然地完成,于是产生鲜明的地域或地区文化特色。第二,对于本地域、本地区的读者,自然有一种亲切感,增加其阅读兴趣。对于外地域读者则有一种陌生感、距离感,这也可以使之产生阅读兴趣——因为,通过小说来了解、认识自己不熟悉以至陌生的生活内容,本是读者阅读小说的目的之一。
在这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如老舍用北京风格写的京味小说《骆驼祥子》,就脍炙人口。他的中、短篇小说也大都运用"京味"语言,象《我这一辈子》、《黑白李》等等。在他身后,涌出相当多的知名、不知名的作者也操演京味儿语言,象邓友梅、陈建功……等等。由于他们众人的努力,"京味儿小说"已成为当代小说的一个流派,为相当多的读者所喜爱。
其它地区的作者们也以各自地方的民俗语言进行小说叙述。就目前而言,象"粤味儿小说"、"川味小说"、"湘鄂赣小说"、以及陕北、东北等地域语言色调极明显的小说,都有相当的作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创作,应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现象。读这种小说,使人犹如置身中国文化百花园中,地域文化气息扑面而来,令人陶醉。这种小说对展示中国悠远绚烂、多姿多彩的总体文化,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有人轻视这类小说,认为土气,不能登大雅之堂,不能写出世界级的伟大作品。这实在是幼稚浅薄之论:世界是相对的。你写好自己处身其间的那个地域的生活,本身就具有了世界意义!因为你所谓的"世界"是指异域它国,而在异域它国人的眼中,你的纵使是一隅之地的家乡山水、人情世态,也正是他们的"世界"!正因为如此,老舍写好了北京,才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候远人。相反,一些目前操"世界语",写"现代生活"的作者极力想获得世界的青睐,却反因生活无根。语言造作,只能成为西方文学典籍的膺品。
当然,运用地域性民俗语言也要特别注意:凡事不可过,过犹不及。如果过分炫耀、极度渲染民俗语语言中不宜为外地域读者所理解的成分,则也难免造成语言障碍,反有害于小说内容的完美、通畅的表达了。我们运用民俗语言,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因为勿庸置言,各地民俗语言固有它别具一格的神采,也同时存在着瑕瑜共在的弊端。比如京味儿语言虽有它亲切、活泼、讥诮、灵动、词汇别致的特点,却也有着。啰嗦繁杂、油滑虚浮的毛病。我们在进行小说叙述时,应该运用"具有京味特色的小说语言",而绝不可照搬街头巷尾"纯粹的北京俗语。"对其它地域的民俗语言,也应如是处理。
2、生活口语这是指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自然语言不加文学修饰地运用到小说叙述中的那类语言。
随着目前小说愈益贴近生活的趋势,这种语言也较广泛地被运用。作者们开始不大愿意在文辞上花过多功夫,而是将生活语言直接铺述生活事件,而使生活的原型、生活的朴素的真实摆在读者面前。近几年中,所谓"新现实主义"小说开始被广大读者喜爱,用这种语言写出的小说诸如《烦恼人生》、《一地鸡毛》《单位》等等"生活流"式小说攻得众人称赏,就反映了这种语言的生命力。
使用生活口语进行小说叙述的作者及成功作品很多、象刘索拉、徐星、王朔、马原、洪峰、王蒙、张洁、陈村的一些作品,都有鲜明体现。
在生活口语的使用中,同时出现两种倾向,也可以说是使用生活口语必然会伴之而生的两种倾向,即"粗俗化"与"戏谑化"倾向。
"粗俗化"倾向是指由于不加文学修饰、不重语法规范而必然产生的语言的粗糙、野性的自然色调。它与一般意义的"粗野、粗俗"还不能完全相同。
比如它可以把从不入大雅之堂的文辞、形象坦荡地摆进小说进行文中,而特意造成某种气氛或情调。且看下面几段文字:我他妈是个人,可谁也不知道,要是有一天我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死了,不就他妈白活了?所以我不干活儿,我一上脚手架就他妈浑身筛糠,他们把我送这来了,其实这也不错。(徐星《无为在岐路》)
拖拉机一步一个响屁,往收购站去了。……拖拉机的响屁,震得地皮发颤。……他坐起来……坦露着没有一点儿肥膘的肚子,和往外鼓着的肚脐眼儿。(张洁《他有什么病》)
"戏谑化"倾向指模仿或夸大人们口语中常见的游戏、调侃成分,使叙述语言自然中有种幽默,"离谱儿"中含着某种真实。
比如徐星《无为在岐路》中的一段语言:我他妈根本就不是文明人,我要文明干嘛?……我也不知道什么是野蛮人,也许就是那种男女都赤条条,只在怕羞的地方围一块兽皮的那种人。要是那样,我也不是野蛮人。我究竟是什么人,我他妈也不知道。
有一次我在街上吐了一口痰,一帮管市容哥们儿跟我要五毛钱。我知道随地吐痰不对,可有个文绉绉的老太太说我不文明,我一听马上就乐了,我根本就不是文明人,我要文明干嘛?我要是文明人,我能和我二十出头的妹妹挤在八平方米的小屋里吗?这他妈算什么文明?我还想为这事去找谁罚上点钱呢!
嘿,我一说完,那帮哥们儿都乐了。……没准他们也和老大不小的妹妹挤在一间小屋里,没准还他妈挤在一张床上呢?没准他们听我一说,想想自己也不是他妈什么文明人。
再看王蒙在《来劲儿》中所操演的语言:您可以将我们的小说的主人公叫做向明,或者项铭、响鸣、香茗、乡名、湘冥、祥命或者向明向铭向鸣向名向命……以此类推。
三天以前,也就是五天以前一年以前两个月以后,他也就是她它得了颈椎病也就是脊椎病、龋齿病、拉痢疾、白癜风、乳腺癌也就是身体健康益寿延年什么病也没有。十一月四十二号也就是十四月十一、二号突发旋转性晕眩,然后照了片子做了B超脑电流图脑血流图确诊。然后挂不上号找不着熟人也就没看病也就不晕了也就打球了游泳了喝酒了做报告了看电视连续剧了也就根本没有什么颈病干脆说就是没有颈椎了。亲友们同事们对立面们都说都什么也没说你这么年轻你这么大岁数你这么结实你这么衰弱那能会有哪能没有病去!说得他她哈哈大笑呜呜大哭,哼哼嗯嗯默不作声。
这两段语言都含调侃、游戏成分,可以说是戏谑化口语的代表性例子。
运用口语,无论是有"粗俗化"倾向,还是有"戏谑化"倾向,若有适当的把握,均可有益于小说的叙述表达。但也要切忌:不要一味放任、过度夸张。不要将"粗俗化"等同于一般语义的"粗野"、"粗劣"、"粗俗";不要将"戏谑化"流于玩弄文字游戏或"逗贫嘴".而这种缺憾,由于一些评论者的偏颇宣扬,(包括对王蒙《来劲儿》这类叙述的过份吹捧)已经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曾有一段时间,小说叙述不骂几句就不够洒脱,不逗几句"贫嘴"就不够风流,致使小说的艺术品格下降。象马原后期的小说便陷入自己设置的叙述语言的羁绊中,致使语言成了小说表达的累赘。这实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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