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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我旗的档案管理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近期对旗直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容
(一)档案工作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有无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发生;
(二)档案经费的落实及档案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三)档案的收集、整理、科学管理及安全存放等情况;
(四)是否将已到期档案及时向旗档案馆移交;
(五)是否将已公开现行文件向旗档案馆现行文件资料中心报送。
二、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自查和整改,要建立安全保密预案,配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通过自查,要做到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二)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管理硬件建设情况办法,被抽查到的单位要准备汇报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将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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