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回家”——或者从更大范围来说,“寻根”或者“寻求自我身份认同”,实际上一直是诸多文学形式的隐蔽主题,它贯穿于自古希腊《奥德赛》以降的西方文学传统深处,到了现代,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则将这一归乡的过程日常化了,从而揭开了隐藏于现代人普通日常生活背后的那种无根与寻觅的内心与精神漂浮状态。但是《尤利西斯》采取的极端现代主义叙事手法,却使得它变成了艰涩难度的书。尽管如此,现代人在都市生活中无根与漂泊这一基本的命题,却从此凸显为当代西方文学领域中重要的主题。不仅仅先锋式的现代主义作品在探讨这些基本问题,在诸如米兰?昆德拉这样具有广泛读者群作家的作品中,也广泛地涉及到了这样的基本命题。
丹尼斯?博克的《回家》,正属于这一现代人无根、漂泊以及寻觅的主题系列之中。不过,这部小说并没有采取多么复杂的叙述手法,语言也简洁明快。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它是在平铺直叙,相反,它采用了较为整齐的双线结构:过去的自己与现在的自己之间的交叉性叙述;作为叙述人兼主人公的查理,以及作为这一人物形象对照的角色哥哥纳特所代表的两种不同人生抉择。通过这种较为整饬的双线叙事结构,小说清晰地向我们呈现了现代都市人——尤其是,全球化了的现代都市人——是如何在无根漂浮的城市生活中努力去抓住能够让自己安定下来的生活之根的。这一生活之根,最终被简化为对家庭——尤其是对儿女——的爱恋之情。这种叙述结构和内容,有效地将乔伊斯式的晦涩的哲理性探讨,转化为一种通俗化的、但却又能够引起现代普通读者心灵共振的都市日常生活故事,同时又不失其所渴望呈现的深度。
在《回家》的前言里,作者丹尼斯?博克曾谈到自己的跨国生活经历,他在幼时随父母从西德移民加拿大,并一度有机会重返西德却又无终。而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查理?贝罗斯和作者一样,都在某种程度上是个“国际人”。查理?贝罗斯早在青年时代就带着一种模糊的身份与目的,从加拿大来到了西班牙,来到了马德里,在这里遇到了自己生活的全部主要内容:情投意合的妻子、可爱聪明的女儿、亲密的友谊圈、一份适合于自己国际化身份的工作。十几年前,他以一个加拿大青年的身份,流浪到了马德里并追逐到了马德里的女孩伊莎贝尔;以伊莎贝尔这个土生土长的马德里女孩为中介,他又成功地融入了当地青年圈子,并且,这一青年圈子见证和伴随着他成长,成为了他中年家庭生活的核心交际圈,甚至他女儿的生日宴会都是在青年时代他刚一到马德里便结识了的这个朋友圈子里举行。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在小说的主体部分中,查理已经彻底完成了从北美流浪青年到西班牙马德里中产阶级的身份转变。他似乎在漂洋过海之后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生活的根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查理的人生可以被看成是现代都市人基本生活轨迹的一个小小模型。这也是从乡村社会转变为城市社会进而是全球性的城市社会的一次升级版模型。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人被赋予了更多的迁徙自由,这为人远离故土、远离以往自己并不喜欢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人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存的需要从乡土来到城市,而完全可能为了摆脱一种身份、心灵和精神上的这些困惑,为了找到新的身份与认同,不断地将自己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外一个地方,最终,他们确实有可能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变为自己的“家”,重新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全部生活。小说通过回忆性叙述的部分,清晰地交待了这一点。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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