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收藏

分享

首页 > 文库 >详情

古文家欧曾诸人的文论

作者:郭绍虞     来源:中国文学批评史     时间:2011-02-25
16041

   宋初之古文运动,其积极的主张有二:一是明道,一是宗唐。这种宗旨,到欧阳修还没有变更。其《记旧本韩文后》称“为儿童时,得昌黎先生集读之,见其言深厚而雄博,及举进士,取所藏韩文复阅之,因喟然叹曰‘学者当至于是而止尔。’”(见《六一题跋》十一)从他提倡以后,于是尹师鲁(洙)之徒相与作为古文。这可以看出他的学古文也是宗韩愈的。不过他宗韩愈,并不宗韩愈奇险的作风,所以能于柳开、穆修、宋祁诸人之外,别创一格。这原因,恐怕他学韩愈是从李翱入手,不从皇甫?一派入手的缘故。其《读李翱》文云:

  最后读《幽怀赋》,然后置书而叹,叹已,复读不自休,恨翱不生于今,不得与之交,又恨予不得生翱时,与翱上下其论也。况乃翱一时人有道而能文者,莫若韩愈。愈尝有赋矣,不过羡二鸟之光荣,叹一饱之无时尔。推是心使光荣而饱。则不复云矣。若翱独不然。(《六一题跋》十一)
  那就可以看出他倾倒于李翱,比对韩愈还胜过一些。我们看李翱的《幽怀赋》:“众嚣嚣而杂处兮,咸嗟老而羞卑;视予心不然兮,虑行道之犹非。傥中怀之自得兮,终老死其何悲!”这可见李翱能安贫乐道,不同韩愈这样躁进,所以欧阳修对他佩服。再看《幽怀赋》:“念所怀之未展兮,非悼己而陈私!自禄山之始兵兮,岁周甲而未夷。何神尧之郡县兮,乃家传而自持!税生人而育卒兮,列高城以相维。何兹世之可久兮,宜永念而遐思。”那就可以知道李翱胸中所怀是对于现实的不满,并不是对他自己身世的伤感。这样论道,也就更接触到现实了。我们在这儿,也就可以得到这样的一条规律,就是脱离现实的才会是纯艺术的,接近现实的反映现实的,也就必须是平易的,为大众所容易接受的。在欧阳修以前,好些做古文的都以韩愈自居,但是成就怎样呢?欧阳修看到这点,所以重在道的方面,而他所谓道也就不象一般古文家这样说些空洞抽象不切实际的道。即如他的本论和韩愈《原道》是同样意思的,但是韩愈所言只是空喊口号而已,欧阳修所言就接触到具体问题了。
  不过,欧阳修还是有他的限制的,其《答吴充秀才书》云:
  夫学者未始不为道,而至者鲜;非道之于人远也,学者有所溺焉尔。盖文之为言,难工而可喜,易悦而自足。世之学者,往往溺之;一有工焉,则曰吾学足矣。甚者至弃百事不关于心,曰:“吾文士也,职于文而已。”此其所以至之鲜也。昔孔子老而归鲁,六经之作,数年之顷尔。然读《易》者,如无《春秋》,读《书》者如无《诗》,(一作“读《春秋》者如无《诗》《书》”)何其用功少而能极其至也。圣人之文,虽不可及,然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也。故孟子皇皇不暇著书,荀卿盖亦晚而有作。若子云(扬雄)仲淹(王通)方勉焉以模言语,此道未足而︹言者也。(《欧阳文忠公全集》四十七)
  又《送徐无党南归序》云:
  予读班固《艺文志》、唐《四库书目》,见其所列,自三代秦汉以来,著书之士,多者至百余篇,少者犹三四十篇,其人不可胜数,而散亡磨灭,百不一二存焉。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地之过耳也。方其用心与力之劳,亦何异众人之汲汲营营,而忽焉以死者,虽有迟有速,而卒与三者同归于泯灭。夫言之不可恃也盖如此!今之学者,莫不慕古圣贤之不朽,而勤一世以尽心于文字间者,皆可悲也。(《欧阳文忠公文集》四十三)寄吴一书,言溺于文则远于道,谓“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此与道学家所谓“有德者必有言”之旨相同。送徐一序,又言重在修于身,次则施于事,而不重在见于言,以为凡“勤一世以尽心于文字间者皆可悲也”,这又与道学家所谓“玩物丧志”之说为近。所以这些俨然都是道学家的口吻。我们如果欲说明欧阳修所言文与道的关系与道学家不同之处,至多只能说:道学家于道是视为终身的学问,古文家于道只作为一时的工夫。视为终身的学问,故重道而轻文;作为一时的工夫,故充道以为文。盖前者是道学家之修养,而后者只是文人之修养。易言之,即是道学家以文为工具,而古文家以道为手段而已。文人对于修养也不能不下一些工夫的,“道”就是文人修养的基本工夫。欧阳修《与乐秀才第一书》云:“古人之于学也,讲之深而信之笃;其充于中者足,而后发乎外者大以光。”(《欧阳文忠公全集》六十九)又《答祖择之书》云:“学者当师经,师经必先求其意。意得则心定,心定则道纯,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都是这些意思。所以欧阳修的主张,只是借道以为重,并不是重道而废文。他只以为仅仅尽心于文字间,或巧其词以为华,或张其言以为大,那么不免散亡磨灭,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罢了。
  这样,古文家于道,一方面不能和道学家一样讲心性义理之学,一方面又不能致力于诗,从诗的方面来暴露现实,于是所谓“道”者,也就真不免变成幌子了。为要解决这一方面的矛盾,欧阳修找到了另一道途径,就是着重在传记文学,为后来讲古文义法者开了一条路。这样,才又延续了古文的生命。
  欧阳修《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中说:“传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君子之所学也,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后世。”下文再说:“言之所载者大且文,则其传也章;言之所载者不文而又小,则其传也不章。”(《欧阳文忠公全集》六十七)那就可以知道古文家的工夫在“善文其言”,而古文家的成功,还在于选择适合的题材。所以古文家所借于道德或事功者,不过为易于流传计耳。为流传计,所以古文家所能致力的也就只有碑志文字了。一方面要碑志文字记载得正确,这就是所谓“事信”,而后来古文家之所谓“义”;另一方面,又要剪裁,要含蓄,要能动人,这又是所谓“言文”,而后来古文家之所谓“法”。欧阳修在这方面指示了比较明确的理论,所以古文的生命还得以延续相当长的期间。他曾为《范文正公神道碑》,及《尹师鲁墓志》,都不能使他们的子孙满意,不免把他的原作有所增损,所以他撰《杜祁公墓志》时有《与杜?书》二通,说明所以这样写法的用意。其第一书云:“修文字简短,止记大节,期于久远,恐难满孝子意,但自报知己,尽心于纪录则可耳。┅┅然能有意于传久,则须纪大而略小,此可与通识之士语,足下必深晓此。”第二书云:“所纪事皆录实有稽据,皆大节,与人之所难者。其他常人所能者,在他人更无巨美,不可不书,于公为可略者,皆不暇书。”(《欧阳文忠公全集》六十九)他做了这些文辞,恐人家不能了解他用意所在,还要反覆申述,也可见他用心之苦了。他在《论尹师鲁墓志》一文讲得更透彻。他讲到互见之例,在别人文中已经讲到的就不必重出。他再讲到诗人之义,以为“其语愈缓,其意愈切,诗人之义也”。所以不必号天叫屈,然后为师鲁称冤。他再讲到详略的标准,谓“志言天下之人,识与不识,皆知师鲁文学议论材能,则文学之长,议论之高,材能之美不言可知。”又谓:
  述其文则曰“简而有法”。┅┅即述其文,则又述其学曰“通知古今”。┅┅既述其学则又述其议论云:“是是非非,务尽其道理,不苟止而妄随”。┅┅既述其议论则又述其材能,备言师鲁历贬,自兴兵便在陕西,尤深知西事,未及施为,而元昊世,师鲁得罪,使天下之人尽知师鲁材能。此三者皆君子之极美,然在师鲁犹为末事,其大节乃笃于仁义,穷达祸福,不愧古人。其事不可遍举,故举其要者一两事以取信,如上书论范公而自请同贬,临死而语不及私,则平生忠义可知也,其临穷达祸福,不愧古人又可知也。
  为了碑志文字不满于其子孙而反复剖析,这是一般古人家经常遇到,经常发生的问题。在当时,王安石《答钱公辅学士书》,苏洵《与杨节推书》,到后来,方苞《与程若韩书》、《与孙以宁书》,所讨论的也是同要的问题。为什么这种问题,会经常存在着呢?事实上这也是古文的致命伤。在人家求写碑志的,总希望愈具体愈好,愈详备愈好,而古文家,一讲剪裁,就不能详备;一讲义法,也就不能具体;所以作者与求者中间始终存在着矛盾。在古文中决不可能有形象化的描写,于是欧阳修就提出这些主张,作为后世义法说之先声,其实还是没有解决这问题,只是说得冠冕一些而已。曾巩把这种意思再推广到史传文学,在《南齐书·目录序》中说:
  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言,而后能传于人,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暗而不章,郁而不发,而?杌嵬琐奸回凶慝之形,可幸而掩也。尝试论之,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何以知其然耶?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明,以为治天下之本;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约,其体至备,以为治天下之具。而为《二典》者,推而明;所记者独其迹耶,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小大精粗,无不尽也;本末先后,无不白也。使诵其说者,如出乎其时,求其指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谓明足以周万事之理,道足以适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难知之意,文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乎?则方是之时,岂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盖执简操笔而随者,亦皆圣人之徒也。
  这种讲法固然也很冠冕,很通达,而且也说出了古文家所以重在明道,与文所以能贯道的原因。曾巩再本这些意思推到碑铭文字。他说:“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元丰类稿》十六,《寄欧阳舍人书》)这即是古文家所以高自位置,必须重道的原因。必析理能通,设辞能善,如曾巩所谓“畜道德能文章”者,才足以发难显之情。这样,虽不言贯道,而实在是贯道了。
  但是,事实上是怎样呢?古文家行文是不肯带小说气的。所以义法的理论尽管高,而实际上并没有解决这矛盾。后人有谓古文之道无施不可,就是不能用来讲理;那么照现在这般讲,这矛盾不解决,即用古文来叙事也是有些问题的。 
 

(责任编辑:王翔)


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摘编仅作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所有文章都会注明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快速处理或删除,谢谢支持。


(原文章信息:标题:,作者:郭绍虞,来源:中国文学批评史,来源地址:)

上一篇宋初之文与道的运动

下一篇北宋道学家的文论

评论

你还没有登录请登录
回复
---收起
回复 {{item2.CommentConcent}}
回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文学联盟

文库
文学史
写作素材
中国文学史
古代汉语
写作方法
课堂
直播课程
公开课程
精品课程
辞典
人物
景物
场面
作家
中国文学
欧美文学
东方文学
资源
历史文化
文学大观
传统文化
考古文化

电话:0371-65749446     邮箱:benliu1957@126.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经三路北段98号

Copyright© 奔流文学网 版权所有      主办:奔流文学院      技术支持:全息数字科技(河南)      豫ICP备2023013536号-1

微信公众号

文学联盟

(微信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