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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字母”,是为汉字注音而设定的符号。1913年,当时的教育部召开了“读音统一会”。3月12日,会议通过了马裕藻、朱希祖、周树人(鲁迅)、许寿裳等的提议,将章太炎的一套符号修订后作为“注音字母”。
上世纪50年代,周恩来总理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高度评价注音字母,他说:“辛亥革命之后,产生了注音字母,这是中国第一套由国家正式公布并且在中小学校普遍推行过的拼音字母。注音字母对于识字教育和读音统一有过一定的贡献。”
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前的数十年间,人们一直使用注音字母。但“注音字母”是汉字笔画式的,不是国际化的,于是拉丁化的“国语罗马字”在1928年应运而生。而“国语罗马字”“拼调规则过于复杂”,不便于掌握,因此始终没进入小学语文教学。
1931年在苏联海参崴召开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拉丁化新文字”。这个方案虽然简单易学,却“不够精密”,也就是说,科学性稍差,故虽大力推广,最终未能“飞入寻常百姓家”。
1958年2月11日,全国人大一届五次会议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这个方案是在300多年汉字拉丁化研究,特别是在60余年中国人研制的不胜枚举的方案基础上产生的,是一代又一代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汉语拼音方案》汲取了前人经验尤其继承了“国语罗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的成果,赫然出世,实现了国际化、科学化且便于掌握。
回顾注音字母诞生以来的百年历史,瞻望未来,我们认识到,在新时代,设计某种面向大众的“文化工具”,都必须使之兼具科学性、国际性和易学性,方富有强大的生命力,以便于广大群众运用。
再往深处说去,兴办任何一项文化事业,均须秉有科学理念、世界眼光和全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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