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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革”期间,除了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国家出版社出版的作品外,还存在着在“地下”的一定范围流传的作品——这也可以说是这个时期的“非主流文学”。这方面的情况,将在下面有关的部分作出说明。
另外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文革”前夕和“文革”中,一大批在此之前被肯定、推荐的当代作品,这个时候,却成了批判对象,被置于“非主流”的位置上。早在50年代末,写到彭德怀的《保卫延安》就被列为禁书。60年代初,从创作思想到艺术方法都相当切合当代文学规范的长篇《刘志丹》(李建彤),在未正式出版时就受到批判(注:这部长篇写刘志丹在陕甘宁根据地的斗争生活。在60年代初,全书未公开出版,只有个别章节于1962年七、八月间的《工人日报》(北京)上连载。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这部小说被批判为“为高岗翻案的大毒草”,并引发出毛泽东的“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是一大发明”的著名批语。此后,成立了康生为组长的《刘志丹》专案审查组,“因这事件受株连者数以万计,许多人受到残酷迫害”(朱寨主编《中国当代文学思潮史》第45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此后,陆续被从正统、主流的行列中剔出的,几乎囊括了五六十年代的重要作家、作品,如赵树理的小说,《红日》、《红旗谱》、《青春之歌》、《红岩》、《山乡巨变》、《三家巷》、《上海的早晨》等等。它们被指责“为反动资本家辩护”,“为叛徒、内奸立传”,“为错误路线歌功颂德”,“大写中间人物,污蔑劳动人民”,“丑化革命战士”……这种情形,看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是,如果政治和文艺的“革命”是“不断”的,向着未来的更为“纯粹”的目标行进,那么,“革命每前进一步,斗争目标都发生变化,关于‘未来’的景观亦随之移易,根据‘未来’对历史的整理和叙写也面临调整”(注:黄子平《革命 历史 小说》第28页,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6年版。)。基于这种逻辑,这种“革命”与“反动”、“进步”和“倒退”的移位,也不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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