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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左派的兴起及其对文学创作的推动

作者:袁行霈等     来源:中国文学史     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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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思想由高压趋向失控 王学左派的兴起与禅宗思想的广泛渗透 张扬个性和对人欲的肯定 新思潮的先天不足朱元津开国之初,在政治上极力强化君主独裁,先后通过左丞相胡惟庸和大将军蓝玉两案,大兴党狱,杀戮功臣,趁机废除了有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和七百多年的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制度,将军政大权独揽于一身。至成祖永乐和宣宗宣德年间,又建立内阁制度,削弱诸王权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央集权制度。还设立锦衣卫和东、西厂,对群臣和百姓进行监视,实行恐怖的特务统治。在思想文化方面,大力提倡程朱理学,实行了八股取土的制度,在对一些文人进行笼络、利用的同时,采取了极为严厉的高压政策。洪武年间规定“寰中立夫不为君用”,即可“诛其身而没其家”(朱元璋《大诰三编·苏州人材第十三》)。当时的文人动辄得咎,“一授官职,亦罕有善终者”(赵翼《廿二史札记》)。诗人高启因辞官被腰斩,苏州文人姚润、王谟被征不至而被斩首抄家。朱元璋还深文周纳,锻炼成狱,制造了大量的文字冤案以树立绝对的皇权。甚至因为朱元障自幼为僧,并参加过被称作“贼”的红巾军,一时间不少文人在文章中用了与“僧”、“贼”、“发”等同音、叶音或有关的字(如“光”等),就被认为是有意讥刺而定罪斩首。在这种淫威高压之下,思想文化界呈现了一派沉闷压抑的气氛。明代中叶以后,皇权的高度集中,逐步导致以皇帝为中心的统治集团的腐化堕落。皇权的集中与皇帝的腐化,必然导致宦官的专权;宦官的专权与朝政的腐败,又加剧了党争。政治上的混乱伴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繁荣,风俗的变化,使统治集团逐渐放松了政治思想的控制。于是,思想文化界开始活跃起来。

明代中后期思想文化活跃的重要契机是王学的兴起。弘治、正德年间,思想家王守仁继胡居仁、陈献章、湛若水等人之后,进一步发展了宋代陆九渊的“心学”,认为“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心外无物”(《传习录》)。提出“我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其“良知”,“即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待学而有,不待虑而得者也”(《文录·书朱守乾卷》)。他同时主张知行合一;对以往的“圣贤至理”都要用“我的灵明”来加以检验:“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传习录》)显然,这种学说是主观唯心的,在政治上也并不反对封建纲常,它只是把外在权威的“天理”拉到了人的内心,变为人的内在自觉的“良知”,从而打破了程朱理学的僵化统治,冲击了圣经贤传的神圣地位,在客观上突出了人在道德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自此之后,心学亦称王学,流布天下,在嘉靖、万历期间形成了多种派别。其中泰州学派,亦称王学左派,从王艮、徐樾、颜钧、罗汝芳,到何心隐、李贽,越来越具有离经叛道的倾向。黄宗羲在(明儒学案·泰州学案)中概括他们的主要精神道:“吾心须是自心作得主宰,凡事只依本心而行,便是大丈夫。”“平时只是率性而行,纯任自然,便谓之道。……凡先儒见闻,道理格式,皆足以障道。”他们肯定人欲的合理要求,主张人际间地位平等,追求个性的自然发展,说:“百姓日用即道”(王艮《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一《语录》),“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李贽《焚书》卷一《答邓石阳》),“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李贽《焚书》卷一《答耿中丞》)。与此同时,与心学颇有相通之处的禅宗,也在文人阶层中广泛渗透。明代狂禅之风甚盛,他们强调本心是道,本心即佛,其他一切都是虚妄的,乃至佛祖、经义也是“屎窖子”,“只是个卖田乡帐”,“总是十字街头破草鞋”,可以“抛向钱塘江里著”。他们敢于用“本心”去推倒偶像的崇拜和教义的束缚,洋溢着一种叛逆的勇气和张扬个性的精神。心学与禅宗相结合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促使人们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上发生了变革,开始用批判的精神去对待传统、人生和自我,为明代掀起复苏人性、张扬个性的思潮创造了一种气氛,启发了一条新的思路,提供了一种理论武器。

但是,就本来的王阳明心学和禅宗而言,他们所强调的“本心”,只是一颗远离情欲、只存天理之心。王阳明说:“此心纯是天理”,“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工夫。”(《传习录》上)禅宗大师也认为“率性之谓道,率情之谓倒”(《紫柏老人集》卷二《法语》)。他们始料所不及的是,一旦触发了人对于自己本心的发现,与生俱来的七情六欲也会随之而汹涌沸腾起来,去冲击天理的堤岸,因而一些思想家、文学家纷纷张扬起不顾天理而求世俗爱好的个人的情欲。如李贽就高倡“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藏书》卷二),即使是“吐一口痰,也是自家的”(袁中道《柞林纪谭》),主张“至人之治”当“因乎人”(《焚书》卷三《论政篇》),即顺从人的个性和满足人的欲望。汤显祖、袁宏道等进一步将包括情欲在内的追求现世享受的“情”与“理”相对立,提出了“世总为情”(《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四《南昌学田记》)、“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汤显祖《寄达观》)的命题,反对“内欺己心,外拂人情”、“拂情以为理”(袁宏道《德山麈潭》),极力宣扬“情”的解放。因此,明代中叶以后,在文士中出现了一批因适性顺情而“放诞不羁,每出于名教之外”(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四“明中叶才士傲诞之习”条)的“狂士”。像袁宏道在《与龚惟长先生书》中就公开宣扬追求人间的真乐乃是“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谭”,乃至“宾客满席,男女交舄”,“妓妾数人,游闲数人”,寻欢作乐到“朝不谋夕”、“恬不知耻”的地步。这样,就在社会上兴起了一股高扬个性和肯定人欲的思潮。这一思潮对于冲破僵化的思维,在创作中强化主体意识具有重要的作用。于是,在诗文领域内激荡起一种与传统文学观念相对抗的“性灵”说。本来,“性灵”之说,古已有之。
如《南史·文学传叙》曰:“自汉以来,辞人代有,大则宪章典诰,小则申舒性灵。”但传统的文学观念把“申舒性灵”视之为“小”,把事关教化,有益庙堂视之为“大”,于是文学的个性、风格、特色就往往淹没、融化在内容和形式的共性之中。明代中期,李梦阳、徐祯卿等开始重“情”,强调诗歌的情感特征和个性表现,至袁宏道终于响亮地提出了“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袁宏道集笺校》卷四《叙小修诗》)的口号。一时间,徐渭、李贽、于慎行、汤显祖、屠隆等纷纷发表类似的议论,“诗以言已者也”(王思任《王季重十种·杂序·倪翼元宦游诗序》),“诗取适性灵而止”(屠隆《由拳集》卷十二《寿黄翁七十序》),创作的主体意识明显加强,文学的个性特征也随之而鲜明。与此同时,小说、戏曲中突出人格独立精神和张扬个性的人物形象也陆续亮相。文学在个性化的道路上迈进了可观的一步。随着主体意识的加强和人的自我价值的觉醒,肯定世俗人欲,肯定“好货”“好色”的潮流,也将文学家的目光引向“穿衣吃饭”、“百姓日用”,写“时俗”、写物欲、写性爱,扩大了题材范围。他们面向现实,注重用通俗的语言,真实而细致地开掘和表现人的心灵,特别是由此而出现的一些有关青年男女争取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作品,有力地冲击了当时的封建礼教,致使明代文学呈现出一种新的气象。但是,明代新的社会思潮、新的文学现象缺乏一个具有独立思想和文化品格的阶级基础,未能冲垮沉重的封建枷锁和陈旧的文化观念,在疏狂不羁的作风、主观唯心的原则指引下,常常明显地暴露出它的先天不足。张扬个性、肯定人欲,固然促进了文学向着个性化、世俗化的方向发展,冲击了封建的伦理观念,破坏了严格的尊卑等秩,有利于思想的解放,但怪诞的行为、荒唐的举止却往往忽视群体的利益,有损于社会的正常秩序,以至于公然宣扬露骨的色情,怂恿“诲淫导欲”、伤风败俗的作品出笼,使文学陷入了非道德、非理性的泥淖之中。
更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一批新思潮的弄潮儿所持的思想武器心学与禅宗,本身就是封建文化圈中的伦理说教和宗教麻醉。他们有时敏锐地亮出了闪光的思想,但有时又回归到正统的儒家伦理教条和佛家的虚无主义。更何况当时整个封建势力还相当顽强,特别是到了晚明,随着各方面危机的加剧,时势的转移,本来就显得比较脆弱和零乱的新思潮,很快地退落,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经世实学的思潮,文学创作也随之重新唤起抒写理性和有益于群体的热情。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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