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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写作活动的主体因素

作者:蝈蝈     来源:未知     时间: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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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写作主体主宰着写作活动
(一)“写作主体”与传统意义上的“作者”的关系
写作是一种实践活动。这个活动的直接启动者、策划者和操纵者毫无疑问都是写作主体。“写作主体”与传统意义上的“作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作者”是相对于文章成品而言的,他是文章或著作的撰写者,也是法律意义上的该文章或著作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或者可以这样说,只要有文章或著作存在,就有其“作者”存在。“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关、法人、组织等。写作主体就不同了,从行为过程的角度来说,写作主体只有在写作活动中才存在,才有实际意义。写作活动由主体(写作者)、客体(写作对象)、受体(诉诸对象)、载体(写作活动的物化形式)四个部分组成,缺一不可。写作活动一旦结束,写作主体的使命也随之结束,它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或者说已经不存在了。显然,“作者”与“写作主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却又不是对等的概念。
文学创作、个人的随意写作等等纯粹自觉性、自发性的写作活动,当然是由写作主体主动实践的,即使是公文写作、秘书写作等等受命性、被动性的写作,其实也还是由写作主体启动实际的写作过程的。比如公文写作,表面上看,很多公文写作活动是由于文秘人员为完成领导交拟的任务而发生的,但真正的写作行为(执笔)的发生者、写作过程中的策划与操作者仍然是写作主体即文秘人员。
(二)、写作活动的缘起
那么,写作主体是如何发生写作行为的呢?如果从引发写作主体写作行为的起因来分析,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
1.缘情而作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情和欲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动因,也是写作活动发生的首要原因。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说:“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绚丽神奇、妙趣横生的大自然,纷繁复杂、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冲击着也充实着人们的精神世界,人们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抒发聚积于内心的情志和愿望,宣泄抑郁,表达爱憎,为自己的情感寻找知音,寻找共鸣。古人说“诗言志”,什么是“志”?“志”是蕴藏于内心的志向、欲求,是一种坚定执著的品质和情感趋向。没有“志”,就没有“诗”,诗是缘于志而作的。晋代陆机在《文赋》中说:“诗缘情而绮靡。”而“志”和“情”本来就是相通的。可以说,真正的文学都是为了抒发情感而创作的。写作,为个人的抒情宣志提供了可能,使这种实践活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自然常用的表达方式,尽管它不是情感表达的唯一方式,也未必是最好的方式。“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唐·岑参:《逢入京使》)对于远征的将士来说,写一封信来传递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之情应当是最自然、最恰当的方式,而捎口信则是不得已而为之。巴金自称“我是一个不善于讲话的人,唯其不善于讲话,有思想表达不出,有感情无法倾吐,我才不得不求助于纸笔,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于是我写了小说”,他说:“我感觉到我们的社会出了毛病,我却说不清病在什么地方,又怎样医治……我有感情无法倾吐,有爱憎无处宣泄……让我的痛苦,我的寂寞,我的热情化成一行一行的字留在纸上。我过去的爱和恨,悲哀和欢乐,受苦和同情,希望和挣扎,一齐来到我的笔端。” (巴金:《文学生活五十年》,见《巴金选集》第一卷,N J,1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页)激越的情感令巴金欲罢不能,成为他写作的原动力、推动力。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写作主体通过写作所表达的情感并不仅仅是他的纯粹个体的、自我的情感,更表达着时代的、民族的、群体的情感。而情感的含义也决不仅仅是个人的亲情、友情、爱情或者某种自我的情绪之类,而是包容着国情、民情、风情等内容的更宽泛的人类情感。正如爱尔兰作家叶芝所说:“一位小说家可能会描绘自己的偶然经历,即那些支离破碎的经历,但他绝不能仅仅就这样;他与其说是一个人,毋宁说是一类人,与其说是一类人,毋宁说是一种激情。”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谈创作》,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页)
缘情而作不仅仅限于文学写作,在普通写作中也常常发生,只不过情感有范围大小之别。一位大学生收到来自父母的书信,从字里行间感受着关爱亲情,情不自禁地提笔写下自己对父母的思念与感激,这是纯粹个人情感的推动。另一位大学生看到校园里很多同学报名参加志愿者,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爱心和真诚,无私无悔地为社会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激动之余写下赞美的诗篇,虽然这也是个人的情感,但这种情感的内容比前一位大学生已经多了更宽广的内容。一位工人看到自己的企业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浪费现象严重,十分心疼,主动地以主人翁的姿态给领导写信,谈自己的想法和建议。这种“心疼”是促使他写信的情感原动力,但与前面两位大学生比较起来,所谓个人的情感又有了新的内涵。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对社会美好事物的赞美之情、对生活中不合理现象的痛惜与关注之情,都转化为写作主体的个人情感,推动着写作活动的展开。
2.因事而作
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很多事情,有的需要记录下来作为凭证以备查考,有的需要用书面方式处理或办理,有的要写作成文以传递相关信息等,这些都属于写作活动的范畴。写作不是单纯的文学创作,事实上,生活中的大量写作活动并非出于文学创作的欲望,而是与写作主体传达信息、处理事务的需要有关。也就是说,除了文学写作之外,更多写作活动发生在非文学领域,写的是处理事务、传递信息的实用文章。很多文章在长期使用实践中甚至已经形成了特有的、固定的事务适用范围,范围之外的事务不得使用。根据事务的属性,这些因事而作的文章可以分为公务应用文和私务应用文。公务应用文中,不管是法定的党的机关、行政机关或军队机关的通用公文,比如通知、请示、函,还是诸如法律文书、经济文书、军事文书等专用公文,或者诸如图纸、报表、实验报告等技术公文,都是为了处理公务活动中的具体事务,实施管理行为,实现信息的上传下达,或为了将某些事务留下凭证记录而写作、制发的,同时诸如日记、书信、条据、告启、诉状、遗嘱等私务应用文,也都是为了处理个人事务,实现信息的传递,留下历史凭据而写作的。所有因事而作的文章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突出的事务性。有时写作时就把写作目的直接写在文章中。例如,“为……特制定本办法”,开宗明义地说明写作此文的起因。
再如,某大学某系学生会决定于中秋节晚上举办一场诗歌朗诵会,思故乡、忆亲情,赏月抒怀。为使活动圆满成功,必须首先制订一个比较详细的活动计划,把活动内容、程序安排等尽早确定下来,然后分头准备,分工负责。负责邀请嘉宾的同学要写作并寄送请柬,朗诵会要有专人负责撰写脚本、串联词,有人负责撰写和张贴海报,有人撰写新闻宣传稿,还有人要发送活动通知。所有这些文案起草制作工作都是因事而作,只是不同的文稿承担不同的使命,有不同的写作规律或惯例,写作要求也有所不同罢了。
3.受命而作
这里所说的受命而作,主要是指写作主体是在接受了外来的而不是自身情志发出的指令之后进人写作活动的行为。例如,秘书受领导的指示,着手撰写某篇公文;一家调查机构受某单位委托进行市场调查,然后写作市场分析和预测报告;审计部门根据上级机关的指示,对某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写出审计报告;律师受当事人委托,为当事人代写诉状或答辩状;专家学者或自由撰稿人应出版媒体之约,撰写某类文稿;以写作谋生的人接受顾客请求,代写某种文书;学生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而写作……这些因外力催促而产生的写作活动,都属于受命而作的范畴。
将受命写作也作为写作活动的缘起之一,将有助于从更加宽泛的意义上理解写作活动,更为全面地关注写作行为的动因。在日常生活中,受命而作的情况很常见,也是社会广泛需要的。特别要说明的是,受命而作不仅是社会普遍存在的写作现象,而且从实践看,这种类型的写作照样可以写出好的作品。当年鲁迅先生应“老朋友金心异”(钱玄同)之约,创作了《狂人日记》,其实也可以算是受命而作。并且,“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以敷衍朋友们的嘱托,积久就有了十余篇”(《呐喊·自序》)。很多文章大家受朋友之托,为朋友的作品集写序跋,留下了很多脍炙人口的佳作美文,也都属于受命而作。至于文秘人员在领导的授意之下写作各种公文的情况就更是如此了。在这类写作中,都可以有好的作品产生。当然,关键还是写作主体在起作用。
下面是一篇受命而作的散文,类似这样的受命之作,在文坛屡见不鲜:
想念一个朋友
张建勤
想念一个朋友。女的。
认识她,是在一次朋友聚会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到场的,其实那时还没到东道主和我们原先约定的时间,但因为我们都提前到了,所以准时到达的她反而好像迟到了。她微笑着朝各位扫描了一眼,目光里带着满满的歉意,但什么也没说,在空着的最后一个位置上坐下。整个晚上,她都没怎么说话,只是静静地听别人海阔天空地侃,俄而笑笑,是那种嘴角一抿的笑。她坐在我的对面,有好几次,我俩的目光碰在一起,她很坦荡也很礼貌地与我对视一下,然后很自然地把目光移向正在说话的人。她的长相属于漂亮但没有特点的那种,一点都不张扬,加上我们彼此之间并不很熟悉,所以那天晚上大家都没有对她投入过多的关注。
相互介绍,交换名片,我们知道了她的名字,很中国,很普通。
后来又聚会了几次,每一次她都是和第一次一样,可有可无地坐在那里,话很少。大约半年后的一次聚会时,她带了些巧克力来,DOVE牌的。她说:“我结婚了。上个月。”大家立刻哄起来,纷纷向她道喜,有的埋怨她为什么不提前通知一声,有的立即嚷嚷着要去买礼物送给她,有的别有用心地打听谁是新郎呀,怎么不带来给我们见见呀。她说:“他在美国,昨天回去了。”大家立刻更加大呼小叫起来,问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当然是中国人!”她说,“不过你们都不认识,说了也还是不知道,所以别问了吧。”这次聚会,因为她的新婚,她成了这个晚上的中心。又过了半年,听说她也出国了。圣诞节前夕,我们每个人都收到了她寄来的一张贺卡,却因为贺卡上没有写她自己的详细地址,所以我们没有人给她回赠贺卡。给我的那张贺卡,是一幅美国乡村风景,空旷的原野,蓝得纯粹的天,一条高速公路从褐色的土地中间裁开,路上没车,只有一个背着很大行囊的男人步行远去的背影。"MERRY CHRISTMAS”是印刷上去的美术字,她用中文在下面给我写了两行:思念并牵挂着所有的朋友。祝来年好运!
这以后,我们再也没有了联系。直到三年前的一个秋天的午后,有风,我和一个朋友在街头遇见,随便聊了几句,他临走时突然对我说,还记得她么?她的丈夫在美国出车祸死了,给她留下了一个刚满周岁的儿子。现在还在美国,过得挺难的。
我呆立在街头,脑子空空的。梧桐树叶在秋风中飞扬,然后轻飘飘地落下,有一枚树叶甚至在我的肩头轻轻触碰了一下。
从那以后,我常常想起她,特别是到了每年的圣诞节前后。我非常希望得到她的地址,给她写封信,或者寄张贺卡。我想告诉她,当年的朋友们都挺惦记她的。不管生活有多难,千万挺住啊!
新世纪第一个圣诞节刚过,《成纹》的编者向我约稿,我不知该写什么好,就写下这段往事。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有一个朋友在远方,如果你想念他(她),而你又有他(她)的地址,你一定要与他(她)联络,把你的思念与牵挂告诉他(她)。
知道自己被朋友思念和牵挂着,是一种幸福。
这篇散文是应某一份刊物的约稿而写的。这次写作起始于“受命”,但进人写作活动之后,写作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就发挥出来了,完全是在主体的意识掌控下完成的。这正是写作活动最鲜明的特点:写作主体才是写作活动的真正主宰。
(三)、主体在写作过程中的主宰作用
写作主体是写作活动的发动者,也是写作活动的策划者、执行者,是写作活动的主宰。如果把写作活动的过程分为聚材、构思、表达和修改四个阶段,写作主体在每一个阶段中都发挥着这种主宰作用。
1.主体在聚材中的主宰作用
聚材的直接目的是解决文章的构筑材料,就像盖房子准备砖瓦水泥黄沙之类建筑材料一样。大自然、人类社会、写作主体的精神世界,都是写作材料的宝库,根据卡尔·波普尔(Karl Raimund Popper)“三个世界”的划分理论,物质世界、人类的意识状态或精神状态的世界、人类的思想内容的世界,是主体的写作活动无法割舍的依赖。如果再加上现在的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无限丰富的写作素材蕴藏其中,需要写作主体去观察、体验、思考、发现和总结,并且由于每个写作主体的生活阅历不同,知识积累不同,审美情趣不同,自然形成各自的“聚材优势”或“自留地”,在聚材的重点、重心、方向、范围、焦点等方面各有不同。有人擅长描写大海,有人则擅长描写花草;有人喜欢立足于自己最熟悉的家乡,喜欢以具体的身边人、身边事为原型,有人则喜欢走南闯北、广闻博识,“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有人热衷于城市生活的开掘,有人执著于乡村生活的描绘。应用写作中根据行文主旨凝聚材料;学术写作中根据研究方向和目标整合材料,如此等等。聚材之后,面对着一大堆素材,如何甄别取舍,如何裁剪加工,怎样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所有这些都只能依赖写作主体来裁决完成。
“写什么”,这是初学写作的人首先面临的问题。以大学新生的写作为例,有人觉得自己属于从小学门到中学门再到大学门的“三门”学生,在大学里每天活动空间基本上就在宿舍—食堂—教室之间“三点一线”上,更加丰富的生活尚未展开,过去生活的回忆也多半是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大学之类,因此,写作的取材范围很狭窄,无非父母望子成龙或望女成凤,父母的“分工”也大多相似:父亲关心学习,母亲关心生活,难有新意。其实,套用一句名言来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大学生不是缺少生活,而是缺少对生活的发现。有一位大学生在题为《报到那天》的命题作文中,把目光一直聚焦在父亲的手上:近两个小时的路程,父亲在车上一直用右手握着女儿的左手,让她紧贴在身边,好像稍有不慎她就会离他而去似的,父亲的左手则始终放在裤腰的位置上,一刻也未松开。到了学校,报到处挤满了人,父亲右手举着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左手依然始终抓住自己的裤腰,好像担心裤子会掉下来似的,样子非常奇怪而好笑。再等到了交费处时,父亲的左手终于松开,两只手颤抖着将缝合在裤腰上的“口袋”小心解开,从里面拿出用手帕包裹着的钱:那是好不容易在远亲近邻中东挪西凑借来的学费啊!显然,这篇作文的成功,首先应该归功于写作主体对生活素材的取舍。父亲与天下所有做父亲的一样,有女儿考上大学带来的喜悦,也有家庭生活困难带来的学费问题的窘迫,有望女成凤的期待,也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这位大学生放弃了这类文章一般的材料取舍方法,巧妙地从父亲的左手切入文章的主题,写出了父亲的真爱。她的父亲也和很多做父亲的一样,说过关心女儿学习的话,做过关心女儿成长的事情,但她没有写那些与人相同的事,而只是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很容易被人忽略的细部。这足以证明,写作主体在聚材中居于主宰地位。
2.主体在构思中的主宰作用
写作中的构思是主体对要写的文章进行思考谋划的过程,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思维活动。任何一种思维活动当然都会受到来自外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即大自然与人)的影响,有时这种影响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但这毕竟只属于外因,它只有通过内因的作用才能达到影响的目的。写作主体关于文章的具体构思,诸如怎样开头、如何收尾、主题的确立、材料的取舍、结构的安排、语言的风格、技巧的使用等等,都是由写作主体起着决定作用的。
例如,书信是汉语写作中最为常见的文体之一,但一般书信(写给亲人、老师、朋友的信等)和特殊书信(推荐信、慰问信、感谢信、介绍信等)的写作要求是不同的,写作时必须根据不同的诉诸对象、不同的写作目的,正确选择书信的内容、措辞、语气等。以大学生毕业时常见的自荐信为例,有的大学生不顾求职单位的性质、岗位类型、所在地等方面的差异,千篇一律地把自己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爱好等说上一遍,不管机关、部队还是企业、学校,到处寄送,希望能“广种薄收”,其结果收效甚微。事实上,一份真正合格的求职自荐信,不仅要向对方展示个人的才华,而且更重要的是应该阐述自己对所求职的单位或岗位的认识和理解,找到自己的能力和智慧与所求职单位或岗位的专业契合点,说明如何使自己的能力在该单位或岗位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做出贡献。这是需要写作主体在写作过程中认真构思、仔细准备、谨慎措辞、反复推敲的。在构思过程中,是突出自己的学习成绩,还是强调自己的动手能力,是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还是表现个人的综合素质,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写作主体发挥自己的主宰作用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再比如,一个情窦初开的大学生给自己的意中人写情书,是采取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方式表白自己的感情,还是采取委婉含蓄、欲说还休的方式暗示自己的感情,是对着恋人直抒胸臆、放声高歌,还是寄情于山水景致,托物说情,这恐怕是任何一本所谓的《情书写作指南》或《怎样写情书》都指导不了的,它只能取决于写作主体依据自己的情感历程、个性特征等做出选择,任何局外人是无法主宰的。
诚然,写作主体主宰写作活动并非绝对自由、随心所欲的,无论是文学写作或是非文学写作,都能举出很多写作主体“不自由”的例子:《毁灭》里的美谛克没有如作家原先设想的那样自杀,而是叛变逃跑了;《安娜·卡列尼娜》中的握伦斯基和安娜·卡列尼娜完全出乎作家的意料,或对自己“毫不迟疑地开枪”,或投身隆隆而来的铁轮之下;一些大学毕业生到机关做文字秘书工作,没有领导的指点,根本无法独立完成一篇公文的写作……这些例子似乎都在显示着一种超越写作主体的力量。这种力量或是来自“人物的自身逻辑”,对于写作主体来说是无可奈何、不由自主的;或是来自领导者的支配意志,对于写作主体来说只能是顺应、服从的。然而,复杂的写作活动不是某一种逻辑或某一个想法所能完全解决的,而是要把它们形成细致的思维结果,并外化为书面文字。写作的困难即在于此。如何在顺应“人物的自身逻辑”或服从领导者意志的前提下,使写作获得成功,其间需要复杂的构思,这仍然说明是写作主体的思维在发挥着主宰作用。
3.主体在表达中的主宰作用
表达就是将构思的结果用书面语言的形式固定下来。写作活动中的“推敲”不仅最具代表性地说明了写作主体在表达过程中的字斟句酌,煞费苦心,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写作主体在表达过程中的主宰作用。表达的第一基本要求是准确,遣词造句能够准确表现写作主体想要表达的意思和情感。汉语中存在大量的同义词、近义词,一词多义、一义多词的现象极为常见,也极为复杂,运用起来很不容易,很多词汇在意义、声音、色彩、用法等方面非常相似或接近,但又绝不相同,取舍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完全取决于写作主体的表达需要。老舍说:“语言像一大堆砖瓦,必须由我们把它们细心的排列组织起来,才能成为一堵墙,或一间屋子。”(老舍:《我怎样学习语言》,见《老舍论创作》,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19页)法捷耶夫说:“对于语言的修炼—力求把你所看见的东西,把你意识中结晶了的东西表现得最准确,需要麻烦细腻的劳动。作家面前摆着词汇、概念的汪洋大海;表现任何一种思想、形象,需要十个,十五个,二十个字眼……但选择哪些字眼恰恰正是非常正确地表达你所看见的和想要说的呢?许多人都忘记了。艺术作品中甚至谈话、对话的句子也不是像日常谈话那样自然地不假思索就奔涌笔下的。这种句子也要构造,构造它的过程是复杂的,不是机械的。”(A.法捷耶夫:《论作家的劳动》,见<论写作=,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64页)显然,控制并完成这个复杂过程的只能是作家本人。马雅可夫斯基说:“开采一克镭需要终年劳动,你想把一个字安排得停当,那么,就需要几千吨语言的矿藏。”(转引自严杰:《写作心理学》,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99页)谁来开采这语言的矿藏,使一个字安排得停当?只有写作主体。此外,表达的过程不仅是遣词造句的过程,还包含着叙述线索、叙述视角、材料剪裁、人物关系设置、章法技巧运用等一系列内容,也都无一例外地取决于写作主体的表达意志。鲁迅从酒店伙计的视角观察孔乙己,朱自清用“背影”写父亲的关爱和人生晚年的苍凉,曹禺把两个家庭两代人的恩怨悲剧交织在近乎不可能的奇巧关系中,意识流小说摆脱现实世界的物质时空的羁绊而悠意纵横于心理时空,武侠小说将中国古典章回小说的结构艺术发挥到极致,如此等等,都让读者感受到了写作主体在表达过程中驾驭语言技巧和文章技法的主宰作用。
在实用文体的写作过程中,写作主体主宰表达的自由度似乎要小得多。很多实用文体在长期使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写作惯例,有约定俗成的规范和规律,有的甚至有明文规定。例如在文章形式方面,章程、条例、法律文本的结构一般都采用“章断条连”的结构;多数公文的结构方式属于书信体结构,而其正文多由缘起、展开说明、收束三个层次构成;学术论文一般遵守着绪论、本论、结论的三段论式结构,本论部分多用数码(如一、二、三……或1.2.3......)作为层次标识序号而不用章、节、条、款的形式。在写作公文时,通常有领导人的交代,在这些文体的写作中,写作主体(秘书人员)在表达中的主宰作用受到了限制,但也不能据此否认写作主体在表达过程中的主宰作用。因为一旦进入了“规定”之后,主宰写作进程和成效的仍然只能是写作主体。选择什么样的措辞、语句、材料、数据才能把领导的意图准确体现出来?写作过程中如何合理巧妙地利用材料与观点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只有依靠写作主体(秘书人员)来把握。
4.主体在修改中的主宰作用
莫泊桑师从福楼拜学习了7年写作,默默无闻。福楼拜并不知道莫泊桑写出的下一篇将会是怎样的作品,但他却知道莫泊桑应该写出什么样的作品。他对莫泊桑的严格要求近乎苛刻,莫泊桑一篇接一篇不断写作、反复修改,终于在30岁时完成了((羊脂球),福楼拜对他“放行”了,莫泊桑从此进入大师行列。虽(然福楼拜提供了一种个人化的标准促进了莫泊桑的成功,但写作并修改完成作品的毕竟还是莫泊桑本人,而不可能是福楼拜的代笔。也就是说,真正主宰莫泊桑的作品写作和修改的只能是莫泊桑本人。汪曾祺在创作小说《徒》的时候,开头写了“世界上曾经有过很多歌,都已经消失了”。出去遐了一圈,回来后改成了“很多歌消失了”。表面上看这样的改动带有主观随意性,但作者觉得改成这样六个字反而更能表达出心中的那份欲言又止、难以言表的遗憾和怅然失落。作家出去遇了一圈,脑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别人无从知道,但他作为写作主体在自己作品修改中的主宰作用却在此发挥得淋漓尽致。老舍说:“一千字的文章,我往往写三天,第一天可能就写成,第二天,第三天加工修改,把那些陈词滥调和废话都删掉。” (《中外作家谈创作》上册,山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4 –6(5页。)托尔斯泰的《复活》手稿有四种修改本,他有些作品甚至有十五种、二十种修改本。法捷耶夫说他有一篇论文竟有90种修改稿,他的长篇小说《泛滥》没有一章改写的次数少于四五次的,有几章改写了二十次以上。果戈理的《钦差大臣》有六种修改稿,《死魂灵》有五种修改稿。曹雪芹写《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直改得“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些大师们如此认真甚至艰难地反复修改自己的作品,无一不是从“自我”出发,在修改中发挥着主宰作用。大师们如此,普通人的写作也同样需要这种以我为主的反复修改,突出写作主体在修改中的主宰力量,才能使文章作品逐步完美起来。例如一名文科的大学生撰写学年论文或毕业论文,将初稿交给指导老师,老师提出修改意见之后,该同学要根据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尽管老师的修改意见非常重要,但如何才能把老师的修改意见充分准确地体现出来,这才是更重要的问题,因为老师是无法取代该同学的写作主体地位的。有的人一两次修改就顺利完成,有的人却要反复多次修改才能基本达到老师的要求,这也就是体现了主体在修改过程中的主宰作用。
(四)、写作主体是写作活动成败的决定因素
写作活动成败的决定因素是什么?仅仅是生活的积累么?生活的积累当然重要,有很多作家都有着令人羡慕的丰富的生活阅历,但是,相反的例子也不少见,有的人经历过多种时代风云,个人生活阅历非常丰富,但本人却没有成为成功的写作者。甚至一个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人,一个能言善辩、出口成章的人,也未必能在写作方面取得怎样的成就,而一些并没有丰富人生经历的青年学生,却照样可以写出颇有思想内涵和生活底蕴的作品。很多初学写作的人常常抱怨自己缺少生活,经历太简单,阅历太平凡,没有足够的积累,难以进人写作的高境界。实际上,生活的积累固然重要,但决定写作活动成败的关键因素是写作主体本身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综合,是动态化的学习、思考、想象、表达、转化等能力的综合,是不断调整和提升着的知识结构、智力结构、能力结构的综合。
法捷耶夫说:“作家的才力、修养、智力发展的趋向,气质、意志以及其他个人特征,在选择材料时都起着重大作用。” 《和初学写作者谈谈我的文学经验》,见《苏联作家谈创作经验》,中国青年出版社1959年版,第48页其实又岂止是“选择材料时”?从材料的选择和加工,到主题的提炼和深化,从结构的设计与安排,到语言的推敲与把握,整个写作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写作主体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综合协调作用的结果。智力因素包括观察、记忆、思维、想象等,非智力因素包括动机、意志、毅力、兴趣、情感、性格等。在写作活动的过程中,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总是彼此联系,相辅相成。智力结构中的各种因素,作为在一个整体中的综合性认识而发挥作用。而人们认识的深化、飞跃、发现、发明、创造等等,又总是和非智力因素的动机、意志、兴趣、情感、性格等紧密联系。决定写作活动成败的关键因素是人,是写作主体。
既然如此,对于写作主体来说,首先应该对自己进行深人的研究,在自我观察和研究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然后才是研究别人。把自己当作一个窗口,去探视人类的心理活动特征,去把握关于人的全部知识。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研究托尔斯泰的非凡才华时就指出:“他的才华所以获得如此的力量,其基础就在于这种活动。我们指的是自我深省和不倦地观察自己的努力。只要我们注意地观察旁人,就可以研究人的活动规律、激情的变化、事件的联系、种种环境与关系的影响。但是如果我们不去研究只有在我们自身的意识中才能观察到的内心生活活动最隐秘的规律,仅仅通过上述途径获得的全部知识是既不深刻,也不准确的。谁不以自身为对象来研究人,谁就永远不会获得关于人的深邃的知识。……看来正是自我观察使托尔斯泰伯爵的观察力变得无比敏锐,使他学会了以洞察一切的目光来看人,这一点是不会有错的……在才华中,这样的素质是十分可贵的。这种素质几乎是赢得真正优秀作家荣誉的最可靠的根据。” 伍盆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下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新1版,第427-428可以说,是否能够深刻地自我审视、自我体验与自我批判,是区别写作主体杰出与平庸的重要标志。
对于初学写作的大学生来说,把问题提升到这样的高度,也并非不切实际,而是仍有其现实意义。不妨这样来认识: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写作活动,最根本的还是“人”的问题。文学创作自不必说,即使是处理事务的实用写作,也是人(写作主体)在发挥着主导作用,因为任何事务都离不开人,都与人有关系,又都要以人为本。一个写作者,对“人”(包括自己和他人)理解得深了,对“事”才能有深人的理解,也才能够把文章写到位。相反,一个思想幼稚、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恰当认识自己的人,即使是写普通的机关应用文,也常常是充斥着浮泛的套话。学术研究的写作也是为了从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出发揭示科学真理、阐述新的发现或发明,也是与人有着密切关系。世界上找不出哪种写作与人无关,因此,要想成为成功的写作者,就应该了解人,研究人,关心人。而要做到这一点,从自身人手是最便捷、最可能迫近真相的。只有先认识自己,才能再认识别人,认识社会。比如,当前大学生的生存环境如何?他们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他们的情感方式有了怎样的变化?他们最突出的优点和不足是什么?他们的行为特征、性格特征、精神追求是怎样的?他们的故土意识、亲情观念、价值观念、爱情观念等又是怎样的?凡此种种问题,都应该学会先从自己身上找答案。这对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深刻地自我审视,深刻地洞察社会与人,逐步成长为一个成功的写作者,会有很大的帮助。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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