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滥用引号。
当太阳完全被月亮的身影遮住时,与神女般若隐若现的“海尔-波普”彗星相比,清晰的水星亮晶晶地伴在被遮黑的太阳旁边,金星、木星也同现在天宇。(97全国)
[点拨]根据《标点符号引用法》引号的加引范围可知,句中的“海尔—波普”不是要着重论述的对象,也不是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因此加引不当,属于滥用,应去掉。
2.非直接引用误用引号。
吴名早上跟我说:“他脚崴了一下,今天不能来上课了。”
[点拨]此处显然是间接引用。如果是直接引用只能是“我脚……不能来上课了。”应去掉引号并改冒号为逗号。
3.加引范围不清。
耿大妈对儿子说:“大成,见人该问好就问好,该行礼就行礼,别怕人笑话,俗话说:‘礼多人不怪嘛。’”(94全国)
[点拨]此题有两处错误:一处是加引范围不清。一般情况下,引号标明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一些特定的称谓、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或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此句俗话应为“礼多人不怪”,因此“嘛”字应放在单引号之后,因为它是说话人的语气词。另一处是“俗话说”后冒号应删去。
4.引语末标点位置错误。
①陆游诗云:“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
②作文应做到“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
[点拨]引用的话是独立的,末尾标点应放在引号里面;如果只作为作者自己话的一部分,末尾不用其他标点。故①②恰好用反。特别注意:引语末的标点如果是问号或感叹号,那么即使作为作者话的组成部分一般也要保留。如,鲁达走到门前,叫声“郑徒!”;引号中还有需要引用的再用单引号,如32。
[点拨]分号同句号换位,明确层次关系。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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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汉语语法引号的误用_汉语教学_中国汉字,作者:网络,来源:全息网,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