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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世纪法国文坛上流行一种“喻意小说”。所谓“喻意小说”,即用人的形象、言语、动作、表现一种抽象的概念。喻意小说带有惩恶劝善性质,所以又有人称它为“训诫小说”。在当时流行的喻意小说中,《玫瑰传奇》不失为一部上乘之作。
《玫瑰传奇》分上、下两部,由两位作者写于不同的年代。上部写于十三世纪二十年代,作者为吉约姆·德·洛丽斯,相传是一位传教士。他是用自身的一段爱情经历为题材,采用隐喻的表现手法,用“玫瑰”代替心目中的少女,以“情人”对“玫瑰”的追求,比喻自己对少女的爱情。他还将各种促进爱情的因素如“美貌”、“坦率”、“文雅”、“慷慨”和阻挠爱情的因素如“吝啬”、“嫉妒”、“坏嘴”、“胆怯”等都加以拟人化,将整个故事假托于梦境之中。上部整个故事以“情人”追求“玫瑰”而不得结束。从思想意义上看,整个故事情节还停留于骑士文学中那种“典雅”式的爱情复述。就艺术表现上而言,这种隐喻和写梦的表现手法,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很深远。
事隔四十年后,下部由一位名叫让·克洛比奈的市民接着上部的故事内容续撰下去:“情人”经过了种种努力:包括借助“财富”去博取“玫瑰”的欢心,直到最后“爱情”战胜了“嫉妒”、“坏嘴”和“危险”,“情人”终于获得了“玫瑰”。下部完成后,与上部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称之为 《玫瑰传奇》。
下部的贡献在于:它增添了“自然”和“伪善”两个角色,特别是加强了在上部无足轻重的“理性”的地位。而且在上部比较单调的“典雅”爱情中,增添了许多针砭时弊的社会内容,这就大大地加强了作品的现实性。《玫瑰传奇》之所以是喻意小说中的瑰宝,奥秘全在于斯。《玫瑰传奇》全书均用诗体写成,共有二万一千三百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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