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的文体
文体即文章的体裁。公文的文体是以叙述、说明、议论三种表达方式兼用的特殊应用文体。因此,公文首先必须具有应用文的属性:直接应用性、全面真实性、结构格式的规范性。能对解决某一现实事务具有明显的直接应用价值,公文要求反映具体事务时必须全面真实,不允许虚构夸张。其次,公文要求使用现代书面语言,不得采用古文形式表达。由于行文目的的不同,叙述、说明、议论在不同的文种中使用各有侧重。
二、公文的结构
公文的结构指公文的组织构造,具有规范性。国家有关机构对公文的基本构成作了规范性要求,基本组成部分为一切公文所必备,其他组成部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取舍。
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
公文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
标题。一件公文用以与其他公文相区别的名称,其主要作用是:概括揭示为受文者关注的几方面内容;为查找利用与管理公文提供一个检索标识。
正文。公文的主体部分。用于系统表达使受文者对特定事物获得明确认识所需要的信息。
作者。制发公文并对其负全责的机关的全称或规范简称。其作用是表明公文的责任者和法定权威性,间接表明公文的空间效力范围(即对哪一家特定地区或单位有法定效用)。
日期。公文形成的具体时间,通常以领导者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特殊情况下以会议通过的时间、印发时间、批准时间作为公文形成的时间,除在正文中明确规定生效执行日期的公文之外,公文的形成日期即公文时间效力范围的起点,因此,日期也具有表明公文有效性的作用。
印章或签署。印章实际上是指作为机关权力象征的印信在公文上留下的印记;签署则是指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亲笔在正式发出的公文上所签署的姓名。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志。
主题词。用以揭示公文基本内容并经过规范化处理的名词术语。其作用是与标题等相配合进一步简要而准确地揭示公文内容;为主题检索法的运用提供检索标识,为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手段处理与管理公文和档案奠定基础。
文头。用于强调公文责任归属和权威性的标记。一般由作者全称或规范简称后加“文件”二字构成。其作用是强调公文责任归属者,唤起受文者对公文权威性的警觉,表明此件是郑重的正式公文,向受文者提示内容的重要性;表明文件性质或发送范围,通常以不同字体字号、颜色、全称或简称等形式表示这些方面的区别。
发文字号。由作者对其所制发的公文依次编排的顺序代码。其作用在于为检索和引用文件提供专指性较强的代号;为统计和管理公文提供依据。
签发人。代表机关核准并签发发文稿的领导人的姓名。在上行文中必须有此项目。其作用是表明公文的具体责任者,督导各级领导者认真严肃地履行职责,强化公文质量。
保密等级。公文涉密程度标志。其作用是表明公文涉及秘密的程度与保密要求,唤起受文者警觉,提示其注意分别采取不同措施,确保秘密公文的安全。
紧急程度。表明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间要求的标志。其作用是维护公文时效,避免延误。
主送机关。对所收受公文负实际办理、答复责任的机关的全称、规范简称或统称。其作用是概括表明公文效力所及的空间范围和机构、人员范围。
附件及其标记。附件指附属守公文正件的其他材料。如无专门说明,其效用与主件相同。在公文正件上要作出附件标记,即注明附件标题、件数、份数等。
抄送机关。对所收受公文一般毋需承担直接办理、答复责任,而只需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的全称、规范简称或统称。其作用是与有关方面沟通情况,以便于取得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
注释。对正文中有关名词术语及有关事项的注解、说明。
印发说明。对公文印制发出情况的介绍。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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