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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文坛上,有三大短篇小说之王——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美国的欧·亨利,他们的作品入选初中教科书的分别是《我的叔叔于勒》、《变色龙》、《麦琪的礼物》。其作品在艺术手法上有一个共同的特色:立意精妙新颖,布局别具匠心,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小说一开始就着力渲染菲利普一家盼望于勒归来的急切心理,于勒一时成了“全家惟一的希望”,他的信因而成为“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可是10年之后,于勒终于露面了,穷困潦倒的他衣衫褴褛,富翁一下子变成了穷水手。故事情节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确实出人意料,可又在情理之中。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是尔虞我诈、大鱼吃小鱼的社会,于勒被哥哥菲利普“打发”去美洲反而“赚了点钱”,但在资本主义激烈的竞争中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所以破产失业、流落是必然的。在小说的高潮部分,菲利普一家能够与于勒在一条船上邂逅,也是出乎意料的事。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巧合,实际上是作者的匠心独运。因为于勒穷困潦倒,不得不到处流浪,被船长免费带回却又无脸回家,只好栖身于船上,为了生计,本能地在船上做点卖牡蛎的小本生意;而菲利普的二女儿婚礼后,全家到穷人最理想的哲尔赛岛上去旅游,就必须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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