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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进拴|六十岁说【二百一十七】
大门内两侧的班房是衙役的办公场所。“三班”即皂、壮、快三班。皂班负责在大堂内站班、行刑、传唤等事务;壮班服务于整座县衙,负责力差、催科、征比等事务;快班则分为马快和步快,负责缉捕、破案、解囚等事务,班房内又有门子,大门内两侧各有东、西班房两间,是古代衙门内三班和更夫,负责看门和打更报时所用的。
经大门入内为仪门,再由仪门入内为大堂。堂前甬道上为戒石碑,正面为“公生明”三个大字,出自《旬子·不枸篇》,即“公生明,偏生暗。”背面文字为“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为宋代著名诗人、书法家、曾任叶县尉的黄庭坚手书。此文出自五代时期后蜀皇帝孟昶的《戒谕辞》,宋灭蜀后,宋太祖鉴于后蜀政治腐败,不战而败的历史教训,取《戒谕辞》中16字,颁示天下各府州县,刻石成碑,立于堂前,使各衙官员进出熟规,铭记不忘。
大堂两侧为吏房、户房、礼房、库房、兵房、刑房、工房,布局严谨,厢廊对称。沿阶而上,大堂巍巍,挑角飞檐,雕梁画栋,肃穆壮观。大堂也称正堂,是知县审理案件的地方,又是迎接圣旨、举行典礼的地方。大堂高11.2米,面阔五间21 .3米,进深11.7米,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前面的棚式建筑称为卷棚,它是高级别官员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明清时期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是由汉代的昆阳、红阳、叶县、舞阳等县并置,人口、产粮均属上县,又因地处古代南北交通要道,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所以至明、清时期有相当一部分知县为同知衔、正五品官员。《明史·舆服志》载:“三至五品官者,厅堂五间七架,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卷棚前檐下有这样一幅楹联: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另有楹联为:
“山色壮金银,惟以不贪为宝;
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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