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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进拴|胡适作品简评

作者:郭进拴     来源:会员中心     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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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男,曾用名嗣穈,字希疆,学名洪骍,后改名适,字适之。 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安徽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幼年就读于家乡私塾,19岁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留学美国,师从哲学家约翰·杜威,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同为新文化运动领袖。他的文章从创作理论的角度阐述新旧文学的区别,提倡新文学创作,翻译法国都德、莫泊桑、挪威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他于1917年发表的白话诗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批新诗。

       "五四运动"后,同李大钊、陈独秀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分道扬镳,由"问题与主义之争"开其端,倡导改良,从此改变了他"20年不谈政治;20年不干政治"的态度。于1920年代办《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49年创办《自由中国》。1938~1942年出任中华民国驻美大使。193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1946~1948年任北大校长。1949年去美国。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2月24日在台北病逝。



       胡适一生学术活动主要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红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的治学方法。1917年,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同年,通过哲学博士学位的最后考试,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参加编辑《新青年》,回安徽绩溪与江冬秀结婚。

       1919年,接办《每周评论》,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主张改良主义,挑起问题与主义论战。

       1920年,离开《新青年》,在南京大学暑期学校讲学。

       1921年,作《杜威先生与中国》。

       1922年,任北京大学教务长兼代理文科学长,创办《努力周报》。在其第二期(1922年5月14日)与蔡元培、李大钊、陶行知、梁漱溟等联名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

       1924年,与陈西滢、王世杰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

       1925年,2月参加北京善后会议,并参与起草部分会议文件。

       1926年,与其师郭秉文等人在美国发起成立华美协进社。游历英国、法国、美国、日本诸国。

       1927年,正式取得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与徐志摩等组织成立新月书店。在上海蒋介石与宋美龄婚礼上结识蒋介石。

       1928年,创办《新月》月刊,任中国公学校长。1959年,兼任台湾长期科学发展委员会主席。



       1960年,雷震与台、港党外人士共同连署反对蒋中正违背中华民国宪法三连任总统,胡适为连署人之一。之后,雷震筹备组党事宜,胡适虽未参与,但多所鼓励。同年9月,雷震因"共谍"案被捕,史称雷震事件,而此事件,一般认为是蒋中正为阻止雷震筹组新党而策划。当时仍为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胡适虽未受到此案株连,也参与营救雷震,不过并没有成功。对此胡适曾留下三千字的日记说明始末。

       1961年2月,胡适参加台湾大学校长钱思亮的宴会,刚抵达时感到身体不适,送至医院脉搏跳至135次,痰中带血,医生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此次住院2月,后回家自养,但身体已日渐衰弱。11月病情恶化,至台湾大学医学院疗养。

       1962年1月,胡适从台大医院出院。2月24日在中央研究院开酒会时心脏病猝发病逝于台湾省台北市南港区,胡适去世获得哀荣。 3月1日蒋介石前往祭吊,并亲书挽联一副,适之先生千古,新文化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新思想的师表。 然后蒋在胡适去世当天的日记中写道,闻胡适心脏病暴卒,对革命事业确实去除了一个障碍。
       1917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其后陈独秀高张"文学革命"大旗,由此二人成为文学革命的领军人物。在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的文学革命中,胡适堪称开路的先锋,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被誉为"中国文化革命之父"。
       胡适所发起的文学革命,包括诗歌、戏剧、小说几个方面。



       ·诗歌

       胡适出版了第一本白话诗集《尝试集》。 他在语言、形式、诗体、风格等方面展开了自己的白话诗尝试。这是一场声势并不显赫、但却十分深刻且与前代"诗界革命"有着本质区别的诗歌革新 。正是以胡适这些"沟通新旧两个艺术时代桥梁"的前"五四"白话诗为标志,中国诗歌结束了其几千年来在古典形态里的发展变化,初步确立了中国诗歌新的艺术形态,转换了中国诗歌古典与现代的题型,开始了一个伟大的"新诗纪元"。经过几十年的演进,汉语抒情诗的本文结构形态发生了整体锐变,而这一切就始于胡适的《尝试集》。

       ·戏剧

       戏剧方面,不仅与罗家伦合译了易卜生的《娜拉》,而且自己创作了戏剧《终身大事》。 胡适的戏剧翻译和创作是不可分割的,翻译使胡适吸取了外国戏剧的养分并创造出中国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话剧。

       ·小说

       小说方面,虽没有创作,却翻译了一些西方短篇小说。他在《短篇小说》"译者自序"中说:"我是极想提倡短篇小说的一个人,可惜我不能创作,只能介绍几篇名著给后来的新文人作参考的资料。"胡适后来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指出,《文学改良刍议》主要着重于破坏,从建设的角度讲,文学革命需要注重的两点,其一便是方法,而这就需要向西方学习,包括西方短篇小说的翻译。



       在胡适看来,"小说之宗旨有二:一以娱人,一以淑世。无论娱人淑世,小说之法不出两端:一在状物写生,一在布局叙事,吾国小说盖以状物写生胜,西方小说则兼二者之胜。今当以西方之结构,补吾之不足。"学者邹新明认为,胡适留美期间对西方短篇小说的阅读和翻译,是其文学革命主张与实践的重要源泉。

       此外,胡适还在文学理论上作出贡献,写就了中国第一部具有现代学术风格的文学史专著《白话文学史》。《胡适散文》收录了胡适写的散文作品,包括:归国杂感、贞操问题、不朽、新生活、名教、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等,既注重审美欣赏,也顾及历史文献价值,有助于文学爱好者的鉴赏和研究者寻根溯源。胡适,现代中国的守望者,一个一生都具自由思想的现代知识分子。"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颇为贴切地描述了这位由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的承传者、启蒙者的形象。彼时亦是白话散文草创时代,这种清浅而唠叨的风格,倒有一种亲切纡徐的美感。譬如因为《我的儿子》一诗,有位汪长禄读者来信责难,胡适回答道:

       【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在当时,这理念是惊世骇俗的,开头话家常一样一句连着一句层层推演开去,叫人欲辩驳亦无处插嘴,到末句顿发一粲。无意于修饰却是干净利索的极好的白话文的范例。周作人的不少文字和这也有几分神似,但更“文气”一点。
       还有一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像《九年的家乡教育》里:
       结婚后不久,我父亲把她接到了上海同住。她脱离了大家庭的痛苦,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得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
       朴质的叙事,同样一清如水的文风。不过末了那句“因为”大可不必,去掉更佳。
       有些文章是忍不住发笑的。比如《宣统与胡适》,结尾虽然辩驳了“胡适为帝师”的谣言,但那口吻,分明还是隐然以“帝师”自居的。那句“他称我‘先生’,我称他‘皇上’。”从前第一次听说时笑得厉害,再看一遍全文笑得更厉害了。看到此处,仿佛猴子进化成人,西装革履,还是窥见不小心露出一截尾巴一样。



       胡适喜夸饰,你听这题目《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关于徐志摩的婚姻,物议汹汹,他为之辩驳,“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甚至以“最奇怪的是”,离婚后张幼仪与之通信更勤为之开脱(这只能见张幼仪之大度,而不能豁免徐志摩之儇薄,胡适连张幼仪的名字都不提,只说“他已离婚的夫人”),对徐颇多溢美之词。大约徐志摩做了他没胆子做的事情吧。
       这种喜夸饰也带进了他的文学评论里,比如《谈新诗》,看到他把周作人的《小河》称作“中国新诗的第一首杰作”就让我发愣,紧接着说周作人的诗太长不便印证,转而举自己诗歌为例(《应该》),自称“这首诗的意思神情都是旧体诗所达不出的,别的不消说,单说‘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这十个字几层意思,可是旧体诗能表现得出的吗?”,我可忍不住又乐了。 读胡适散文《九年的家乡教育》让我对家庭、父母对于孩子的影响有了更深的领悟,忍不住想要写下来跟大家一起分享,也许我粗糙文字没有人会看,但是我还是想要写下来自己对于这篇散文的感受。
       一个人取得成就或者成功一定是跟他的家庭或者父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胡适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面跟她母亲的教育息息相关,很难想象在那个时代,那样封闭的一个小山村竟然还有这样女子,她其中对于胡适的教育有两点对我印象深刻,感触颇深。



       第一点:对于教育的投入
       先介绍一下他的母亲,17岁嫁给了他的父亲做填房,她母亲23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了,从此便守寡了。没有了父亲的支撑,胡适母亲的日子变过的十分艰难,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忘记胡适的教育。胡适小的时候聪颖过人,没进私塾之前便认得800多个方块字,三岁母亲便把他送进了私塾。为了给胡适多一点的照顾,每次别的孩子只需给2个银元的学费,而胡适的母亲每次会给先生6元、8元甚至10元。先生的这些额外照顾奠定了胡适的文学之路,培养或者说让他继续保留了读书的爱好。其余一些和胡适一起上学的孩子由于忍受不了读书的枯燥无味纷纷转向了别的阵地(逃学,打架),想想也是,那么小的孩子让他们天天死记硬背那些枯燥无味的古文言文,怎么坚持得了。而胡适由于母亲额外的付出获得了先生逐字讲解的机会,面对一个个有趣的故事,由于先生的额外照顾胡适留住了自己爱读书的喜好,沉浸其中,不觉得苦。


       第二点:对于孩子的尊重
       人都是在懵懂,跌跌撞撞中长大的,孩童时代难免会犯一些错误。即使放在当代,试问:会有几个家长能够不当众责骂打孩子的呢?胡适的母亲在那个遥远的年代就做到了这一点,无论胡适犯了什么错误她都能坚持不在众人面前打骂,也不拿孩子出气。再没有旁人、夜深人静、只有她们母子俩的情况下母亲便会惩罚胡适—罚跪、拧肉,表现出父亲一般的威严。母亲对胡适尊重也让胡适后来获得了众人的尊重,也许只有首先获得父母尊重的孩子日后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这一定是相辅相成的。
       孩子就像一张白纸,会被描绘成什么样的图案全由父母决定,希望每个父母在抱怨,责骂孩子的不争气的同时能够反省到自己的教育的缺失或者不当。《我的母亲》是现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胡适的作品。《我的母亲》是一篇自传体散文,作者通过具体的事例,回忆了母亲对自己的教育、关心以及与家人和睦相处的过程,展示了母亲对自己的爱和母亲善良、宽容、有刚气的性格特征,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感激和怀念之情。



       该文没有花哨的文字,没有华丽的比喻,语言简洁流畅,举重若轻,显示了白话文的美感与魅力。

       胡适的母亲对胡适的教育严而有宽,宽容不纵容。这种方法既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又让胡适有了是非意识,学会担当。有了过失就必须自己承担后果。胡适的母亲没有直接灌输给胡适多少知识,但她重德垂范,用较为科学的方法始终勉励儿子一心向学,鞭策儿子学有所成。 该篇文章经改动后收进中国中学语文课文。该文写于1930年,是作者中年时对自己人生经历的一段回忆。胡适的母亲冯顺弟是旧社会传统的"母亲形象"。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之后,于46岁死去。冯顺弟宁可自己遭受困窘,也要供胡适读书,她处处为儿子着想,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母亲。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了人世。胡适自幼失去了父亲,母亲用那瘦弱的身躯撑起了整个家。在家里,母亲一人担当起了慈母和严父两个角色--既要把母爱倾注给孩子,让他们感受家的温馨,又要严格管束孩子,让他们学会怎样去做人。这一切在胡适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最初、最深的回忆。《我的母亲》贯穿着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那就是如何做人。胡适的母亲更多的是督促胡适用功读书,所以小时候的胡适是同龄人中最用功的,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是小胡适第一个去开学堂的门。



       胡适的母亲管教他很严,但"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胡适一句或打胡适一下,保护着孩子的自尊心。这既难能可贵又很重要,母亲对胡适的这种人格尊严的维护,让他能在人生路上抬起头来走路,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母亲绝不放过胡适的任何一点错误,当胡适说了轻薄的话,到晚上人静后,胡适的母亲罚他跪下,重重地责罚一顿。"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这样点点滴滴做人处事的淬炼无疑会对孩子行为习惯、言行举止的养成形成很好的自律。母亲在大家庭中与家人相处有宽容、隐忍、温和、仁慈的一面,也有刚性、倔强、原则问题决不退让的一面。有碍人格尊严的事,母亲是绝不宽容的。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母亲以身示范对胡适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教育和影响,让胡适懂得了自己什么事该做能做,什么事不该做也不能做。孩子从父母的一言一行里,构建着一个成长的模型,这样的"身教"比任何高标的说教影响力都大。胡适就在母亲提醒、督促、呵护、责罚中一点点地明白做事的准则、做人的道理,他在母亲为人处世、身体力行的经营中修养着自己的性情。有人说母亲是一所学校,母亲用那纯正的心灵和端正的身教,传授和示范着做人的道理,滋润了孩子的心灵,影响了孩子的德行,惠及了孩子的人生。

       《我的母亲》,是作者人到中年之后回忆自己童年至少年时代在母亲的严格要求和深情关爱之下成长的往事。



       从小失去父亲,在关系复杂的大家庭中生活的胡适,童年的生活除了看书之外,是贫乏的,是有缺憾的。安静的读书成为失去父亲庇护的胡适一种躲避是非纷乱的最好办法,也成为他小心眼里要变得强大给母亲争气撑腰的最好途径。小小的他看到了母亲的很多委屈,很多隐忍,很多坚强,很多柔弱,同时他也承载了许多责任,许多期望,许多退让,许多苛责。如此,他没有变成一个问题少年,或以暴制暴反叛对抗,或自怜自艾懦弱敏感,而是成为一个好脾气,能宽恕人、体谅人的谦谦君子,成为现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学家、文学家、哲学家。母亲对他的爱与教育不仅弥足珍贵,铭记永久,而且影响巨大。

       该文一共写了7件关于母亲的事,这7件事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识大体、懂进退、刚柔相济、严慈并进的母亲形象。母亲用舌头舔胡适的病眼,更有让胡适终身受益的教诲和母亲用自己言行所传达出来的人格品行的标杆:母亲天刚亮就把胡适喊醒,不允许胡适养成睡懒觉的习惯;醒来后看胡适清醒了,就帮胡适反省昨天言行有误的地方。母亲不识字却很识事,她也许不懂"君子一日三省吾身"的道理,但她却懂得及时帮助孩子总结得失的重要。母亲把教育孩子的时问选择在早晨是很见用心的,如果昨天犯了错,当时就批评,孩子可能一下子不能接受。待睡了一晚上了,事也过了,气也消了,这时候,心平气和地说几句,孩子一般都能听得进去。早晨接受了妈妈的教诲,这一整天孩子说话做事就会特别小心。
       一、白话语体文章特征

       1、在写作的目的上,白话语体强调考虑读者接受的通俗性;

       2、白话语体强调语言表述的明白晓畅。 作者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刻画人物形象。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就吓住了。" 这些语言看似大白话,但蕴含着浓烈的感情,读来很容易让人产生共鸣。整篇散文朴素清新,文章毫无成人的姿态,也无学者的深沉,作者运用白描的写作手法如实道来,真诚倾吐,可以说,作者是掏出"心灵"来写母亲的,全文自然而然地洋溢着对母亲的敬爱之情。文章写对母亲深切的怀念,但是没有直接抒情的语句,对母亲的爱戴、感激之情表现在朴实的语言之中;

       3、在写作的思想和艺术意义上,白话语体并非无原则的"白描",而是历尽绚烂后的平淡--强调文章承载高深思想的诠释化境。

       二、文章结构

       1、因果连环的结构,使文章有整体感

       《我的母亲》一文,前三段写作者别样的童年,第二部分写别样的母亲,第三部分写别样的人生。其结构极其严谨,一气呵成,三部分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不同的母亲有不同的教育方式,不同的教育方法会造就孩子不同的未来,母亲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都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别样的母亲"会给孩子"别样的童年"。比如文中母亲用自己默不作声的善良和镇定自若来处理婆媳矛盾,这给作者幼小的心灵烙下了深深的痕迹,真的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使作者认识到善良是任何人应该有的美好品质之一,作者以后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也一直善良做事、善良为人,留下了众多的口碑和许多的佳话,别样的童年经历和来自于别样的母亲的影响,这样自然给作者一个"别样的人生"。这几个环环相扣的事件完美地组合在一起,使文章有了一个严谨、紧凑的因果关系,使文章具有了独具魅力的整体感。文章的几个部分就因为这种内在的关系而自然地联系在了一起。

       本文的一个写作秘诀--因果连环的结构,增强文章的完整感。

       2、正面侧面相结合,使文章有了立体感

       《我的母亲》在结构的三大块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特殊的母亲"。母爱似海,文中的母亲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可是在她身上涌现出的不平凡的品质让任何人都叹为观止,何况作为她的儿子的作者更是感同身受,他在母亲的羽翼下成长,关爱倍至,对此作者细致地正面描写了母亲的品质,几件小事就让一个和蔼却又严厉,是慈母也是严父的人物形象跃然于纸上。

       3、用典型细节来证明,增强文章的真实感

       在这篇文章中有写作秘诀,再进一步探索会发现,在写母亲对胡适的影响时作者是通过具体可感的事或情景来表达的,这就是细节。胡适把自己最真实的情感浸透于朴实的细节中,如:"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如果换个思维想想,作者不是如此详细的叙事,而是每件事都很简略地提到,对每件事所用笔墨都平分秋色,而不用具体的事情或细节来加以描述,其表达效果就可想而知了。人与人不同,当然所处的事也会不同,而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就是自己写作的源泉,一篇具有真情实感的文章的素材来源于自己的生活,感情是编造不出来的。惟有熟悉才能写得真切感人,惟有熟悉才能对其产生深刻的领悟,发掘其价值意义。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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