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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陈述”,是近年来《申论》“分析题”中的一种最常见的题型。它往往要求考生,就“给定资料”中某一个片面性观点或争议性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观点或看法。
依据其针对对象的不同,这种题型又可分为两个小类:一是针对“片面观点”的陈述;二是针对“争议问题”的陈述。分别阐释如下:
一、针对“片面观点”的陈述
例如,山东省2008年《申论》试卷(关于“感恩”问题的探讨)第二题:
给定资料4提到“有些人认为,资助别人乃高尚之善举,不应求取回报,若附加任何感恩条件,就是‘道德要挟’、‘道德绑架’,就是满足道德虚荣心的假仁假义。”你是如何看待“附加条件的资助”是“道德绑架”这个问题的?
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很显然,某些人的“道德绑架”之说是片面的。问题在于,其观点走了极端:对于“附加条件的资助”,他们只看到“附加条件”,而忽略了“资助”的社会价值;只看到“附加条件”的行为,而忽略了“附加条件”的社会背景。因此,正确的观点应该是:
认为“附加条件的资助”是“道德绑架”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即便是“附加条件的资助”,依然是一种慈善行为,依然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毕竟这种行为还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其次,在实施附加条件的慈善行为时,应注意不能以侵犯受助人的自尊心为前提,倘若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伤害了对方的自尊与人格,则不应提倡。
再次,其实“感恩”本来就应该是一种自觉行为,原本不需要“附加条件”来敦促,“附加条件的资助”显然是现实环境中基于人性弱点的一种无奈之举。所以全社会应努力营造自发“感恩”的环境与氛围,让“感恩”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被迫之举。
上述答案的解题思路是:
首先肯定“附加条件的资助”依然是慈善行为。
然后加以限制:“附加条件”应把握分寸。
最后以“原本不需要”作有条件的否定,并指出“附加条件”是无奈之举,是在“感恩”意识相对淡薄的环境里不得已而为之。
这道例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解题借鉴:运用辩证思维方式,一分为二地分析问题,辨清“给定观点”的“合理性成分”及其“片面性错误”,以“肯定”、“否定”相结合的表述形式作多个侧面的阐释。概括起来,即为下列模式:
解题方法:
“肯定”与“否定”相结合
肯定其合理性成分否定其片面性错误归结为“全面”
再如,2009年“国考”《申论》试卷中,“省题”与“市题”各考了一道针对“片面观点”的观点陈述题(各占20分),“省题”所探讨的是“沿海地区企业内迁”问题,“市题”所探讨的是“提高粮价”问题。比如“市题”,即试卷第二大题第2小题:
“给定资料Ⅱ”提出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对策,认为提高粮食价格是关键之策,不必担忧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他这种观点有没有道理,为什么?谈谈你的见解。
试题的“给定观点”显然是片面的,但也有其合理成分:一方面,提高粮价有利于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不考虑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与“以人为本”的方针相悖,不利于保障经济和社会平稳运行。基于以上思考,运用前述“解题方法”,我们便可方便、快捷地写出以下答案:
提高粮价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指的是提高收购保护价,其意义在于引导市场价格,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提高收购价格,对于形成和完善粮价激励机制,促进农民多种多收的良性循环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提高粮价”在这一层意义上是有道理的。(按:肯定其合理性成分)
但是,形成和完善粮价激励机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提高粮价必须逐步、适度,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反应,特别要考虑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民以食为天”,不考虑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而盲目提高粮价,与国家“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方针相悖,也不利于保持经济和社会平稳运行。(按:否定其片面性错误)
只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才是解决粮食问题的关键之策,说“提高粮价是关键之策”是片面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按:小结)
二、针对“争议问题”的陈述
例如,2006年浙江省《申论》试卷第二题: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材料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种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请谈谈你的看法。
试卷中所拿出的“争议性”问题,往往是双方各执一端,都带有片面性和绝对性。也就是说,他们只看到矛盾、对立的一面,而忽视了相容、统一的一面。那么我们在解答这种试题时,就应该通过对双方观点的分析,找出其“对立”中的“统一”点来。即:
解题方法:
“正方”与“反方”相融合正中有反反中有正归结为“统一”
按照这种方法,上题的答案便可从两个方面,作出以下陈述:
事实上,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本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
一方面,提高效率的过程,就是促进公平的过程。效率本身就包含着公平,仅就深化改革的过程来说,打破垄断,打破平均主义,完善市场经济规则,构建分配中的“阳光工程”等等,既是提高效率的手段,同时也是促进公平的重要途径。
另一方面,促进公平的努力,也极大地提高了效率。我们所做的各种社会改革,从总体上看都是以公民“责、权、利”的公平公道为准则的,恰恰正是这种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效率发展。而提倡公平竞争、公平分配,也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们在平等、舒畅的环境中劳动,也必会增进工作效率。
再如,2008年山东省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申论》试卷第二题:
给定资料显示:“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一些乡镇公共服务难尽如人意。”有人认为,这该由政府管理;有人则认为,这该由市场去完成。对此,你持何种态度?
试题中的两种意见,貌似尖锐对立,实则是高度统一的。只需摒弃各自的绝对性,将两者折中、交融为一体,便可得出如下正确答案:
一方面,政府管理是应该的,但不能包办。应让公共服务机构与政府分离,改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机构,走市场化、社会化路子,让市场去经营。
另一方面,市场经营,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市场经营应接受政府的宏观指导、目标考核与行政监管。
多年来的《申论》写作实践证明:圆满的答案,往往孕育于全面的分析、辩证的思考之中。“观点陈述”题,尤如此。
(作者:枣庄学院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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