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最初是传统口述民间故事的一部分,通常会被讲述得具戏剧性并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世代相传。也由于如此,童话故事发展的历史也就十分难以考证。尤其是早期不识字的说书人所说的故事,通常都没有任何书面纪录可供后世参考[4]。最早有以文字形式流传的童话故事是在公元前1,300年的古埃及[5],自此之后童话故事开始在写作形式的文学作品中出现,诸如公元100至200年间阿普列乌斯(Apuleius)所著《金驴记》(The Golden Ass)出现的《爱神与美女》(Cupid and Psyche)[6]或是公元200至300年间印度的《五卷书》,但由故事本身无法得知这些故事是不是反应当时当地社会所流传的民间故事。许多证据显示许多之后童话故事集里的故事都是根据民间故事重新编写而成的。这些故事合集通常根据更古老的民间故事而来,像是《一千零一夜》、《吸血鬼的故事》(Vikram and the Vampire)及《彼勒与大龙》(Bel and the Dragon)。除了这些合集之外,中国的道家哲学家,像是《列子》与《庄子》,也都将一些童话故事以他们的表现方式出现在他们的哲学思想中。而在较广泛的定义中,《伊索寓言》(公元前六世纪)是西方世界第一本著名的童话集。
典故的引用大量出现在杰弗瑞·乔叟的《坎特伯里故事集》、斯宾塞的《仙后》以及莎士比亚的舞台剧之中[9] 。《李尔王》的故事中被认为引用了大量的童话典故[10]。在十六及十七世纪期间,意大利的乔万尼·弗朗切斯科·斯特拉帕罗拉(Giovanni Francesco Straparola)在《愉快的夜晚》(The Facetious Nights of Straparola)一书中重新诠释了西方文学中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童话故事,而吉姆巴地斯达·巴西耳的那不勒斯故事集《五日谈》则全部都是童话。卡洛·戈齐在他的意大利歌剧场景中用了许多童话故事的典故[12],例如他的歌剧其中有一幕取自于意大利童话的《橘之恋》(The Love For Three Oranges)[13]。与此同时,中国的蒲松龄在1766年他所出版的《聊斋志异》中也收集了许多童话故事。而童话故事本身在十七世纪末叶的法国上等阶层中开始逐渐风行,寓言诗人拉封丹和另一位知名作家夏尔·佩罗(《睡美人》及《灰姑娘》的作者)两人所编纂的童话故事是其中受欢迎的代表[14] 。虽然特拉帕罗拉(著有《穿靴子的猫》(Puss in Boots))、夏尔·佩罗和巴吉雷的童话集中包含了许多童话故事最早的形式,但这些编者也重新诠释这些故事以符合文学的效果。
而首先尝试不仅仅是保存童话故事中的角色个性也同时保留故事风格的,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但讽刺的是,虽然格林童话第一版(1812年及1815年)是民俗研究学者的宝库,但为了保证销售量及受欢迎的程度,格林兄弟在后来出版的版本中也开始改写书中的故事[16]。格林童话集的转变不只将内容偏离原有的民间故事,也影响了原有的民间故事的面貌。除此之外,格林兄弟也没有收录一些德国口耳相传的民间故事,其理由是他们认为这些也曾在查尔斯·佩罗的故事集出现过的故事是法国故事而非德国故事。
在当代,一些新兴童话作家已开始尝试创作一种,以情感和精神为核心的童话作品。其主要特点是:重视对人的精神和情感,较轻视情节,描写人物多采用白描手法,故事意境深邃。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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