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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代,抒情性的文体创作,另有一番景象。元代除了诗词依然处于“正宗”位置外,诗坛上又涌现出一种新样式,这就是散曲。
散曲之所以称“散”,是与元杂剧的整套剧曲相对而言的。剧本中使用的曲,粘连着科白、情节。如果作家纯以曲体抒情,则与科白情节毫无联系,这就是 “散”,它是一种可以独立存在的文体。除此之外,散曲的特性,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它在语言方面,既需要注意一定的格律,又吸收了口语体自由灵活的特点,因此往往呈现口语化以及曲体某一部分章节散漫化的状态。二是在艺术表现方面,它比近体诗更多地采用“赋”的方式,加以铺陈、叙述。
散曲押韵比较灵活,可以平仄通押;句中还可以增加衬字。在北曲中,衬字可多可少,但只能用在句头或句中;南曲则有“衬不过三”的说法。不管怎样,增加衬字,明显地具有口语化、俚俗化,并使曲意明朗活泼、穷形尽相的作用。
散曲大盛于元,这和语言以及音乐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元代民族交融,人口流动频繁,语音、词汇与唐宋时代相比,已有许多变化;北方少数民族音乐传入中原,也使与音乐结合的诗歌创作在格律上有所改变。正如王世贞在《曲藻· 序》中所说的:“自金元入主中国,所用胡乐,嘈杂凄紧,缓急之间,词不能按,乃更为新声以媚之。”而城市经济的发展,商人、小贩、手工业者的生活喜好,通俗文学的蓬勃发展,也需要产生更能表达时代情趣的诗歌体裁。这一切,是使诗坛萌发一种新花的土壤。
自从散曲兴起以后,作者如林,作品繁多,内容涉及歌咏男女爱情,描绘江山景物,感慨人情世态,揭露社会黑暗,抒发隐逸之思,乃至怀古咏史,刻划市井风情等等方面。由于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作者具有不同的创作个性,曲坛也出现珠玉纷呈的局面。清代刘熙载在《艺概·曲概》中,把散曲分为三品,一曰清深,二曰豪旷,三曰婉丽。可以说,这三品就像三种原色,它们互相渗透,调制出缤纷斑斓的色彩。一般说来,延祐之前,散曲作家兼写诗文,像杨果、卢挚等;或兼擅杂剧,像关汉卿、马致远等,其风格以豪旷居多,更能显出真率自然的曲味。延祐之后,则出现一批专写散曲的作家,如张可久、贯云石、徐再思等,风格以婉丽居多,有时则伤于雕琢。当他们竭力锤炼字句,追求典雅工整,向诗词写法靠拢,甚至使之“词化”的时候,散曲便失去了鲜活灵动的特色,走向衰微。
作为诗坛“正宗”的传统诗词,在元代尽管有所创新,有些诗人像萨都剌、杨维桢也写出令人目瞩目的作品,但就诗词的总体创作而言,成就逊于唐、宋和清代,也逊于同时代的散曲。
若以诗和词两种体裁比较,元诗的成就,则又大于词。元诗继承金代大诗人元好问的馀绪,在辽金诗的基础上有所推进。在元初,许多诗人或看到金室的倾颓,或看到南宋的覆灭。他们的身世遭际虽各个不同,但都不能忘怀旧朝。华夷畛域之见和南北界限没法一下子消除,有人悲愤满腔,有人忐忑难安,有人长歌当哭,有人凄切低吟。所以,故国之思,沧桑之感,曾是元初众多诗作的主题。延祐以后,正式恢复科举制度,经济恢复了繁荣的势头,社会也比较安定。不少诗人身居高位,生活优裕。忧愤之思没有了,便追求技巧,或者追求以“盛唐” 为风范的“盛世之音”。另一方面,通俗文学追求新奇热闹的审美情趣,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诗人。这种种因素的合力,导致诗风的变化。
元代许多诗人,在创作上提倡“宗唐得古”,以唐诗和魏晋古诗为皈依,这是由于他们不满意宋代以文为诗、以理入诗的倾向,要求注重诗歌的形象性。例如描绘自然景物,许多作者把兴趣集中在审美客体的局部或细部,他们善于捕捉自然界中声色的细微变化,捕捉审美主体内心世界的细微律动,并用流畅的语言和韵律表达出来。他们在诗歌审美创造方面的独特成就,不应受到忽视。过去有些学者,囿于传统观念,认为元诗伤于“局促”、“绮缛”,其实是不够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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