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规范性。语言是否合乎规范,从根本上说,是约定俗成的。规范的内容也并不是僵死的,要随着语言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每个人的经历和语言背景不同,对一些语言现象是否算是已经约定俗成,已经规范,会有不同的看法。如:“好冷”、“好漂亮”是大家公认的普通话说法,可是“好高兴”、“我好进来吗”里“好”的用法是否也可以算是普通话?目前新闻媒体常出现“按揭”、“收入不菲”之类的词语,商店餐馆常贴出的“本店有售”、“生猛海鲜”之类的招贴,这些词语是否应该仍旧算是方言词语?“打的”、“面的”现在已经是北京市民最常用的词语,“的”字还由此增加了一个过去没有的阴平读法dī,这种用法和读法算不算是已经进入了普通话?类似的问题还可以举出很多,不同方言区的人或是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回答肯定不会相同。
不只是语法和词汇如此,已经有了明确标准的语音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
从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正式确定以北京语音作为“国语”的标准以后,八十多年来,北京语音的标准音地位始终没有改变,今后也不会改变。但是,标准音的“标准”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般的认识似乎只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具体地说,就是只理解为《汉语拼音方案》或注音字母里所列的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是否准确,如果细致一些,再加上轻音、儿化韵和连读变调。这些内容确实已经能够勾画出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但是,如何发音才算是符合标准,如韵母iong可不可以读成撮口呼,“左边(儿)”,应该不应该儿化,大家的意见就不一定一致。至于音节进入语句后产生的各种音变以及语调的高低升降等,就更难给出一个大家公认的标准了。普通话的语音并不等同于北京话,但区别究竟在哪里?乍看起来似乎很容易解释,把北京语音中的方言土语成分取消就是普通话,如“东西儿”、“逮(dēi)小偷”是北京方言土语,“东西”、“逮(dǎi)小偷”就是普通话;再进一步,还可以根据《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来确定,如“骨(ɡú)头”、“学(xiǎo)太极拳”是北京方言土语,“骨(gǔ)头”、“学(xué)太极拳”就是普通话。但是,在语音教学中遇到实际问题,这样的解释就并不一定那么管用。
北京话往往把“我们两个(wǒmenliǎnɡɡe)”说成“我们俩(wǒmliǎ)”,这种说法早已经常出现在书面语言里,一般都承认已经被普通话所吸收,但是其中的“我们”可以像北京话一样说wǒm吗?北京话也把“两个人”说成“俩人”,把“我们三个(wǒmensānɡe)”说成“我们仨(wǒmsā)”,这些说法是否也能进入普通话,至少在目前恐怕是不同意的占多数。根据《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一)会儿”应该读第四声(yí)huìr,语音教学自然应该根据《审音表》来注音,教师在课堂上也必须这样教,可是,至少是在北京,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听到的可能还是读第三声的(yì)huǐr,甚至教师在下课时说“休息一会儿”的时候,稍不留意也会说成第三声(yì)huǐr,这自然会给学生带来困惑。是允许这种“俗读”进入普通话,还是必须坚持《审音表》规定的正音标准,也是语音教学难以处理的问题。
普通话虽然是超越各方言之上的汉民族共同语,但是必须植根于方言之中才有生命力,否则就会僵化。普通话和方言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要想在两者之间划出一条十分清楚明确的界限,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条界限本来就是模糊的。处在这条模糊界限上的语言成分是不稳定的,有的渐渐被普通话吸收,有的最终被普通话排斥,要看社会是否有此共同需要,从近几十年普通话吸收方言词汇的情况是可以明显看出这个过程的。
普通话语音和北京话之间也同样存在这样一条模糊界限,只是变化没有词汇那样迅速,那样明显,比较容易察觉的是儿化韵和轻音音节。北京话的儿化和轻音词语特别丰富,成为十分突出的方言特色,普通话也有儿化韵和轻音音节,但儿化和轻音词语要少得多。儿化词语在书面上的写法很不规范,如“小孩儿”、“一点儿”、“花儿”、“玩儿”以及“冰棍儿”、“馅儿饼”等等。在说普通话的时候也是需要儿化的,可是在书面上写不写出这个“儿”字则是完全随意的,甚至是不写出的时候居多。至于在口语里第二音节必须轻读的普通话词语如“月亮”、“先生”、“喜欢”、“干巴”、“知道”等等在书面上根本就无法表现出来。这种在书面上没有规范和无法表现的语音现象给语音教学带来一些麻烦,但一般规范性的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都已逐个标明,掌握起来并不困难。
还有一些北京话的儿化和轻音词语在普通话里的读法是两可的。儿化的如“(有)事儿”、“(树)根儿”、“(左)边儿”、“(进)门儿”、“(一百)分儿”,轻读的如“春天”、“办理”、“出路”、“界限”、“批评”,这类词语在普通话里是否需要儿化和轻读,要看语言环境,正式场合一般不儿化和轻读,比较随便的谈话儿化和轻读的比较多。此外,社会阶层和文化程度比较高的人在说这类词语的时候儿化和轻读的也比较少。这类词语的儿化和轻音读法能表现出明显的口语风格,可以认为是正处在普通话和北京话之间的模糊界限上,词典里是否标明也是比较随意的,在语音教学中除有意突出口语风格外最好尽量避免使用。
普通话里有一些不能儿化和轻读的词语在北京话里是可以儿化和轻读的。儿化的如“时候儿”、“记性儿”、“花样儿”、“东西儿”、“(冒)烟儿”,轻读的如“自然”、“艺术”、“时间”、“规模”、“高明”。北京话里还有相当多的没有被普通话吸收的方言词语要读儿化和轻音,儿化的如“今儿(今天)”、“天儿(天气)”、“末了儿(最后)”、“老爷儿(太阳)”、“立马儿(立刻)”,轻读的如“赶罗(催促)”、“二乎(畏缩)”、“待见(喜爱)”、“真着(清楚)”、“捏咕(捏)”,这些词语最能反映北京方言的地方色彩,显然并不能进入普通话。在正式场合讲话,或是社会阶层和文化水平较高的北京人讲话,也很少使用这类词语。有的口语教材选用这类词语来表现口语风格,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那是在教北京方言土语,而不是教普通话。
阅读指要
本文谈普通话语音的标准,举儿化韵和轻音音节为例,指出普通话语音和北京话之间存在一条模糊的界限。在汉语各方言中,北京话和普通话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普通话不但是以北京语音作为语音标准,它的基础方言北方话也是以北京话作为中心的。普通话是规范化的汉民族共同语,发音、用词、造句都要求有比较强的规范性,这种规范性在书面语言里表现得尤其明显;北京话只是汉语的一种方言,有浓厚的地方色彩,一般并没有规范的要求,发音、用词、造句都比较自由随便,显得活泼有生活气息,但是写在书面上,也必须符合书面语言的要求,向规范化的普通话靠拢。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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