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进拴|六十岁说【二百四十四】
有位老诗人对我说,现在看多了诗,反倒不知道怎么写诗了。我回答他,其实很简单,你只要把诗写得不怎么像诗,也可能就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过于纷繁叠加意象和过度抒情都会对诗歌造成伤害,但诗歌不能没有意像和抒情,现代诗歌对意象的营造要更加准确和鲜活,对抒情的要求要有所节制,在干爽中又能保持适当的温度。网络和自媒体时代,诗歌仿佛没有了门槛,敲回车键的诗人层出不穷,确实让你“乱花渐欲迷人眼”,传媒造就了一批批流星一样猎取名利又迅速黯淡的渴饮者。但在我看来,能入我眼称得上好诗,应该有两个基本的标准:个体生发出的独特的审美感觉,既新鲜又可感;个体生发出的表达方式,语言独特而又通透。洛威尔说诗人的任务:一是创造你个人的风格。二是摧毁你个人的风格。马拉美曾对德加说,写诗靠的是词,而不是思想。语言艺术说的就是语言,而在所有的语言艺术中,诗歌为最,是“诗歌到语言为止”,语言悬浮于意义之上,好的诗人一定是位语言大师!就如一位美国诗人所述那样,“一首好诗会让我的脚后跟都有感觉”,它会在阅读的瞬间唤起你审美的体验,像闪电穿越你的灵魂般的通透和愉悦感。一首好诗带给我们新的需求,甚至是幻觉,眼前腾起一团新鲜的火焰。每当读到一首好诗,我完全被征服于这个自己能力之外的东西,感受到突然有了自我拓展的需求,于是把自己交付给了它,并且让它引领上升。
赵洪亮对语言心存敬畏,他用自己的身体触摸属于他那巴掌大的小小的世界,并像特朗斯特罗姆那样“把世界当做手套来体验”,从而触到了一个个深处的世界。而这些世界又总是被他用精炼的、个人的、独特的、没有被媒体污浊过的语言提炼了出来。
赵洪亮的目光,投射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南方到北方,从春天到秋天,从爱情到友情,甚至从星星到月亮。赵洪亮在生活的一切方面捕捉诗意、打捞哲思、扩展想像;虽说,有些诗还嫌嫩一些,但却展现了诗人驾驭诗歌语言的能力。这些诗,多是诗人自己对生活感受的个人情感抒发,更多的是让读者在审美中体味生活中的诗意。对于熟悉诗歌阅读的年轻读者,这些诗应该会更受欢迎。
赵洪亮在《时光里,我与银杏树在钱冲谈美》一诗中这样写到:秋天擦过的天空、蔚蓝干净村落间,水的耳语潺潺流过,追赶着金黄的身影沿谷底蜿蜒。这让我想起春天,是否早就安排一场十月的艳遇让一身绿萝漫步的那位女子,走向成熟。赵洪亮在《金泉禅寺,一枚听禅的银杏》中写道:我陪一枚听禅的银杏踏入佛门,那一刻经卷屏蔽了所有的花草只剩下,回味和空灵。赵洪亮在《故乡:供奉一个词的神圣》中写道:梦里的荷花是否找到回家的根源守着自己的图腾我的内心装满火把,虔诚,跪拜乡音。一个词的神圣被供奉,至今一尘不染。。。。。”这些有层次的诗句,把画面有层次地展开了,诗句的层次和画面的层次极为和谐。
(责任编辑:王翔)
声明:文章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凡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