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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南地区,崇蛇文化可以明确地分成两种不同的形态,第一类是具有底层特征的原初意义上的蛇神崇拜,第二类是汉越文化融合背景下被“文化改造”的蛇神故事。作为历史文化底层特征的蛇神崇拜,反映在十分兴盛的蛇神崇拜上,迄今江南各地的“蛇王庙”及蛇神偶像崇拜随处可见,如南京太仓、苏州娄门内的蛇王庙,宜兴城隍庙、太仓土地庙中的蛇神偶像崇拜,这些蛇神塑像或为蟠蛇形态,或为人首蛇身,或为蛇郎君手中握蛇,或蛇娘子佩蛇形发簪。各地把遇到蛇看成是吉利的好事,是祖宗回家或财神将到,于是旧时太仓、常州、宜兴一代还常见“召蛇”或“请蛮家”的巫术,即在遇到天灾人祸和巨大灾难时,举行仪式,请求蛇神“蛮家”保护,祭祀时使用人头蛇身像和蛇形、蛇蛋形的食物。这些民间崇蛇习俗,基本上都是原汁原味的蛇图腾文化。
江南地区家喻户晓的“白蛇传”故事就透露出了蛇被“文化改造”的历史进程。汉话文本的白蛇故事出现于唐宋小说中,反映了汉民人文视野下“南蛮蛇种”被诬蔑为“妖”的文化境遇,此时的“白蛇”时以白衣女子现身、时又蛇形毕露,是专门掠杀男人的“蛇妖”。明清小说中的白蛇故事又被发展成为蛇妖的白娘子与徐公子的爱情遭遇,不管是“白娘子永镇雷锋塔”还是她最终被“改造”成“蛇面人心”好女子,进一步折射出汉民人文面临“非我族类”的“南蛮蛇种”时民族心理上所暗藏的“文化改造”心态。因此,从文化史、民族史的角度观察,唐宋、明清历代的汉话文本下“蛇妖”白娘子故事的跌宕情节,反映了华南越、汉文化更迭过程中,“南蛮蛇种”面对“华夏文明”所遭遇的被征服的文化命运,华夏视野中的“南蛮蛇种”是坏的“妖孽”,需要被“改造”成符合华夏文化(伦理)的“好人”。可见,汉民时代“重新表述”的“白蛇传”故事,折射出的是江南文化史底层的“蛇种”文化内涵。
闽中地区也有类似江南两类的崇蛇文化形态。汉唐以来,闽中的蛇崇拜未有中断,蛇神庙、蛇王庙是常见的民间宫庙。福州城内的闽越王庙,有蛇神偶像崇拜,据称“王有二将,居左右,尝化青红二蛇,见香几间以示灵显,闽人有祷即应”。清代福州南台、闽侯洋里仙洋村也有有较大规模的蛇王庙,供奉雕塑蛇像。此外,在闽西,长汀、连城也有许多蛇王庙,据清光绪《长汀县志》卷二十六、二十七载,长汀府城西门外罗汉岭有蛇王宫一座,庙中供有蛇王菩萨像。蛇王形似一僧人,手中执有一蛇,该蛇神像现藏于厦门大学人类学博物馆内;该县平原里溪边,也有一座明正德年间建的“蛇腾寺”;在罗汉岭的蛇王宫,人们甚至将民事纠纷、判断是非等问题也诉请蛇神予以公断(图一四)。南平樟湖板镇的蛇王庙保存了最完整的蛇图腾习俗,从中可见闽地崇蛇文化内涵的细节。据林蔚文先生的调查,该庙蛇神传说为姓连的蟒蛇精,来自邻县古田,称“连公”、“连公爷”,庙为“连公庙”,庙内斗拱出檐处饰蛇首状昂头,庙内供奉“连公蛇神”偶像,陈列道光十年铸造铁花瓶、铁烛台以及光绪年蓄蛇瓷瓮,每年农历正月十七至十九的“游蛇灯”活动和农历七月初七的活蛇赛神活动是主要的崇蛇活动。蛇灯以色纸糊扎的巨型蛇头、蛇尾及中间衔接长达几里的灯板组成,每块灯板长约2米,上置灯笼三盏,内燃红烛,几百人组成的游行队伍人手一板,衔接成长队,代表了蛇的身躯,入夜时分绕镇游行直至夜半。赛神活动初见与明代文献记载,每年六月间,当地民众就外出捕捉活蛇,将之交给蛇王庙中的庙祝“蛇爸”,“蛇爸”将活蛇置于蓄蛇瓷瓮中,至七月七日再分发给参加赛蛇神游行活动的男子,人手一蛇,人们或将蛇缠于头上,或盘于腰上,活动后将活蛇放生于闽江水中,之后在蛇王庙前搭台唱戏以酬神。除了立庙游蛇外,东南人民还崇尚蛇形装饰,清人施鸿保《闽杂记》说:“(福州农妇)多带银簪,长五寸许,作蛇昂首之状,插于髻,俗名蛇簪。……簪作蛇形,乃不忘其始之义。”彭光斗的《闽琐记》记载福建妇女好将头发盘成黑蛇蟠卷状:“髻号盘蛇……乃见闽妇女绾发,左右盘绕,宛然首戴青蛇,鳞甲飞动,令人惊怖。”蛇形装饰艺术,表明蛇神信仰在族群心理上的深刻烙印。
闽中各地流传的多个“改造蛇妖”的传说,恰如文化史上的“闽版白蛇传”,是闽中蛇崇拜的另类形态。著名的“李寄斩蛇”传说出自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九,谓闽中庸岭西北山中有一只长七八丈的大蟒蛇,民众非常惧怕,汉晋朝廷的许多命官也都死在它手下,于是人们以祭拜求得免灾。不过,蟒蛇托梦并传令巫祝要吃十二三岁的少女,令官员无奈,每年八月都将少女送到蛇穴,先后被吃了九个少女。将乐县李诞家养九女而无男,小女名寄,主动应募为蟒蛇祭品,到了八月,她就带着狗怀揣短剑来到蟒蛇洞,她先将用蜜汁灌制的米糍糕放在洞口,吸引蟒蛇去吃,她则从后部斫将蟒蛇杀死。类似的还有宋洪迈《夷坚志》支戊卷三所记的“买女祭蛇”,说宋绍兴二十九年,建州政和人借口纳妾从莆田买到一女孩,买回后为其沐浴、抹香、穿着新衣,关在房里不敢碰触,其实此人养了一条大蟒蛇,每天都要焚香跪拜,有一天他终于要将女孩祭蛇,他将蛇笼移到女孩的房间,黄昏时刻陈设祭品、祈祷蛇神,然后离开,大蟒蛇出来后,虽惧怕而不敢吃,然后就消失了。嘉靖《建阳县志》记载,妙高峰下的横山王庙为妖蛇所据,祭祀时必用童男女,否则将引发瘟疫,老百姓编造了萨法官以火烧王庙驱赶蛇妖。清道光《黄檗山志》引《晋安逸志》记载,唐僖宗时福清黄檗山大帽峰西北有一巨蟒作怪,乡人刘孙礼妹妹刘三娘被巨蟒摄入洞内为妻,刘孙礼得知后,十分愤怒,就外出学法,学成归来时,其妹已与巨蟒生了十一个儿子。刘孙礼杀了巨蟒及八蛇子,当要砍到第九子时,刘三娘于心不忍,急忙跪下求饶,后来三个幸存的蛇子都皈依为蛇神,民间称之为“九使”、“十使”、“十一使(婿)”,乡民立庙奉祀,春秋献祭。此外,漳州、平和民间还有“侍者公”传说,大约一千多年前,漳州平和地方有一妖蛇长期危害民众,唐会昌五年僧人杨义以法力制服妖蛇,蛇妖改邪归正后成为杨义的随从侍者并为民众做了许多好事,成为民众祭拜的“侍者公”神,这就是今闽南漳州地区众多“侍者公庙”的由来。综合而论,这些“改造蛇妖”的传说有两个共同特点,其一是,从将乐人“李寄斩蛇”、政和人“买女祭蛇”、建阳人“童男女祭蛇妖”、福清巨蟒霸占民女刘三娘到平和蛇妖危害民众,故事中的蛇都是祸害人间的蛇妖、恶神;其二是,或被斩杀、或被驱赶、或改邪归正皈依蛇神,所有这些蛇妖最终都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或归属。如果就事论事地看待这些涉蛇传说,其实是很难理解其蕴含的真实的文化史讯息的。但如果从民族史上去观察,则不难发现,上述两个文化史特征都是基于汉民人文的视野,传说中的这些蛇之所以“恶”、“妖”,之所以要被斩杀或要“改邪归正”,都是基于华夏文明“应有”的立场和价值观。因此,这些涉蛇传说同样透露出东南“南蛮蛇种”在汉民时代所遭遇的痛苦的“文化改造”过程,是土著崇蛇传说在汉民时代的“重新表述”。
总之,当代东南“汉民”社会保存着大量蛇崇拜文化,既有蛇神、蛇王崇拜的原初形态,更有大量“改造蛇妖”的传说故事,两类不同的形态与内涵反映了土著文化在汉越文化融合过程中的不同结果,前者是史前上古土著“南蛮蛇种”图腾文化的直接传承和顽强的积淀,后者则是在汉文化强势氛围下遭遇的崇蛇故事的“重新表述”,是土著人文被“文化改造”后异化的崇蛇文化。被“改造”后的“新蛇神”具有的“改邪归正”、“从善如流”、“蛇面人心”已为汉民社会所接受,经历了痛苦的被“镇压”、“改造”的历程,是“南蛮蛇种”土著的文化伤痛。据说,电影《白蛇传》要在闽侯县上街乡后山村放映时,受到了迄今仍崇拜蛇神的村民的强烈反对而被迫取消,这一事例十分生动地反映了汉、越两种社会文化背景在蛇图腾现象上的激烈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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