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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小说四篇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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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戒》
 
  《受戒》发表于《北京文学》1980年第10期,获1980年度“《北京文学》奖”。
 
  《受戒》描写的主要环境是菩提庵,小说一开头,即交待了充满儿童情趣的“荸荠庵”名称的来历。“荸荠”这个世俗、卑微、充满泥土气息和温馨回忆情调的意象,将佛教圣地的神秘、禁忌、阴冷冲冼掉了大半。明海当和尚,没有一丝宗教原因,而纯粹是寻一条生路。因此,在作者笔下,荸荠庵是一个与世俗世界无本质差异的地方。这里的领袖不叫方丈或住持,而叫“当家的”。当家的大师父仁山的主要任务即是料理三种账务:经账、租账、债账,类似账房先生。二师父仁海是有家眷的人。三师父仁渡聪明、漂亮、充满活力,他是打牌高手,“飞铙”行家,还会唱最俗最昵的情歌。平常日子,各路生意人甚或偷鸡摸狗之徒常来打牌聊天,佛寺净土几成娱乐场。逢年过节他们也杀猪吃肉,“杀猪就在大殿上。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庵里惟一显得干枯冷寂的人——老师叔普照,也以给即将升天之猪念“往生咒”的方式参与着这项杀生活动。作者还不失时机地插叙各路和尚带着大姑娘、小熄妇私奔的故事。总之,“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由此可见,小说通过描写“受戒”,想要表现的却是“不受戒”的人生理想。
 
  1980年,汪曾祺以他的《受戒》开始了自己的文学“新生”,也开创了新时期文学文体自觉的先声。《受戒》的发表,引起了人们普遍的惊奇与喟叹。那时的文学创作还没有从“伤痕”中脱离出来,《受戒》使人耳目一新。人们惊异地发现汪曾祺小说的另类风格和别样情趣。《受戒》所展示的散文化的艺术风格,完全与众不同,让人们恍悟“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随着《大淖纪事》、《异秉》、《岁寒三友》、《八千岁》等一系列故乡怀旧作品的发表,汪曾祺那种清新隽永、生趣盎然而又朴实无华的风俗画描写风格得到了文坛的普遍赞誉。
 
  《受戒》是汪曾祺最主要的代表作品之一。它不仅承接、丰富了废名、沈从文这一支中断已久的中国抒情小说的传统,而且,“从纯粹文学的意义上来看,新时期文学所迸发出来的汹涌澎湃、铺天盖地的文学大潮,新时期文学所生发出来的持续不断的语言反省,都源自那?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都源自那一次文学的?受戒?”(李锐语)。
 
  小说的后三分之一部分,主要叙述了小和尚明海受戒的过程,和这过程中明海与小英子天真纯朴朦胧的爱情的萌发,展现了南方水乡人们自由自在、率性自然、不受约束的风土习俗和人情之美。这一部分其实可分为三个片断:“扌歪
  ”荸荠、明子受戒与小英子求爱。其实,作者意欲描写的是他们俩的爱情。这三个片断是汪曾祺所有小说中描写爱情最直接、大胆的,也不过是“发乎情,止乎礼”,含蓄、典雅。汪曾祺说自己受儒家影响比较多,由此可见一斑。这三个片断最精彩的地方,是对小英子的脚印及求爱方式的描写,在其它小说中几乎不可见。而对善因寺的描写,是汪曾祺小说风俗风情描写的一个典型例子,从中可以了解汪曾祺小说“宋人笔记”的风格。当然,风俗风情描写与人物还是有关系的,就像作者自己说的“小说里写风俗,目的还是写人”。风俗与人的关系作者用“蜻蜓点水”的笔法一笔带过:善因寺显然不同于“荸荠庵”,它给人一种压抑,但小英子无疑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在那么庄严肃穆的地方,她依然大喊大叫,象征着不受羁绊的人类自然天性,象征着在自然田园中生长生活的自然之子蓬勃的生命力。当然,联系到作者自己的坎坷经历,小英子也可视作是作者的化身,汪曾祺多想在厄运、坎坷面前像小英子那么无惧无畏,保持旺盛的生命本色呵,可惜,汪曾祺只能在梦中、文本中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是对现实的逃避,同时,也是对现实委婉无奈的控诉。
 
  小说结尾这段文字用王国维先生的话来说,既是景语,又是情语。有人说是描写明子与小英子之间的“性爱”。即使如此,少男少女之间的性,也是情的成份居多。如果只限于作“性”的理解,就局限了这段文字优美的意象。这优美有梦的特点、理想的色彩。这理想到底是什么?当然不止于性。自由自在、不受拘束、顺性自然、勤劳善良……,都是理想生活的色彩。这段文字只是梦的高潮,而前面所有的描写都是不可或缺的铺垫。然而,这却是很久以前的一个梦。因此,尽管通篇都写欢乐,经结尾处这一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我们却感受到《受戒》与《边城》结尾翠翠与傩送二佬没有结局的爱情同出一辙的哀婉。
 
 
  《大淖纪事》
 
  《大淖记事》发表于《北京文学》1981年第7期,获得同年度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和同年度《北京文学》奖。小说共六小节,前三小节写大淖,后三小节写巧云与十一子的故事。
 
  小说叙述的是民国时期发生在作者故乡高邮大淖的“故事”:大淖东面住着一些外来户,都是些做小生意的,他们勤劳、本分、讲义气;西面则住着本地人,大都以挑担为生,过着“今朝有饭今朝饱”的日子,不太守本分,尤其是在男女事情上。小锡匠十一子与挑夫女儿巧云就是这分属大淖东西两边“不同的人”,但他们一个生得一表人才,一个长得一朵花似的,互相倾慕,有了好感。十一子家有快瞎眼的母亲,巧云母亲在她三岁时就跟人跑了,能干的父亲因挑担不慎摔成了半瘫,生活全靠巧云织席、编网维持。他们俩的爱情无法实现,只得将彼此的爱慕隐藏在心底。有一天,巧云不慎落水,十一子舍身相救,“英雄美人”之间的感情就这样增进了一步。偏偏此时出现了恶人刘号长,他倚仗水上保安队的势力,胡作非为惯了,这天深夜拨开了巧云的门,破了巧云的身。然而,大淖人却并不见怪。屡遭恶人的羞辱,巧云却并不想死,她舍不下十一子和半瘫的父亲。而十一子勇敢地接受了她的爱,以一种无声的行动对抗刘号长的暴力。刘号长不肯善罢甘休,纠集同伙把十一子痛打了一顿。锡匠们再也不顾他们与大淖东头人是“不同的人”,在老锡匠的带领下,尽力帮助十一子与巧云。他们以沉默无言的游行抗议着恶人的暴行,县长不得不出面调解。最后,刘号长被驱逐出境。而巧云,也终于变成了一个地道的“挑夫”,勇敢地用自己的肩膀承担着养活她所爱的两个男人的责任。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最长的小说,也就12000字左右。这篇小说也是汪曾祺最富有“故事性”的小说:恶人作恶,美人落难,英雄相救,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说《受戒》与沈从文的《边城》的相像处主要体现在小英子这个人物与翠翠的相似上,那么,《大淖记事》与《边城》的相似就绝非仅仅在人物上,更主要体现在叙事方式与小说结构上。除此之外,赞美人性、追求理想化的生活方式、在困厄面前依然保持乐观态度、地方风俗描写等等,也颇多相似。因此,这篇小说更能看出汪曾祺受沈从文影响的具体方面。当然,这篇小说与《边城》还是有相当多的不同,如《边城》中就未有“恶人”出现,两篇小说描绘的地方风俗显然也非常不同,沈从文的语言“文白杂糅”,给人生涩、古雅之感,而汪曾祺的语言显然更“白”,素朴中透出诗意与趣味。
 
  有论者称,汪曾祺的小说虽然都是短篇,但合起来看,就像一个长篇。他的小说与小说之间常常有相互指涉、同一人物在几篇小说中出现的情况,特别是他写故乡的一些小说中,如本篇中提到的鸡鸭炕房,就是小说《鸡鸭名家》里写的“余大房炕房”。《鸡鸭名家》里也提到大淖:“这是个很动人的地方,风景人物皆有佳胜处。”仿佛早在四十年代,作者已经为《大淖记事》在作广告了。这也许只表明了一点,作者对当地人、事、物太熟悉了,而且充满了感情。那不是八十年代老了之后才有的感情,而是作者从小就怀藏着的对故乡也就是对生活的深厚感情。没有这种感情,小说恐怕就不会写得那么好看。
 
  巧云是如何成为“这一个”巧云的?这自然与大淖地区的文化风俗、道德伦理观念、地理环境等有关。小说花了近一半的篇幅来描写大淖,是为了营造气氛,而作者有一个文学观念:“气氛即人物”。气氛如何与人物相关,成为人物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考证“大淖”这个“淖”字,花了几十年时间。当地人都写成“脑”,这让汪曾祺觉得别扭。后来他下放到张家口坝上劳动,无意中得知那儿的人们把大大小小的一片水叫做“淖儿”。陆建华在《汪曾祺传》里这样写道:“如果不是为大淖正了名,大淖仍是过去那个令他?觉得感情上不舒服?的?大脑?,优秀小说《大淖记事》能否诞生恐怕还是个疑问。”因此,小说开头对“大淖”名称的简短介绍,既是地方风土(水乡)的描写,又带有一点历史悠长的意味,恰到好处地引出了以下的地方风情、风俗描写。“淖”因此也可以说是这篇小说描写气氛的中心意象。
 
  作者写环境,也是有情有致的,除了经络分明外,作者又不忘添上“血肉”:沙洲上的“茅草和芦荻”、芦蒿,一年四季的景致,这是充满田园气息的自然景观;炕房的小鸡小鸭、外负曝闲谈的人、浆坊师傅的工作流程、鲜货行、鱼行、草行、牛屎粑粑作燃料、码头、轮船、小贩、小家伙撒尿,这是充满人情意味、生活色彩的人文景观。最后自然而然总结第一节,过渡到第二节:这里的一切都和街里不一样。
 
  另外,汪曾祺的其他小说也营造气氛,但常常是一边造气氛,一边写人物,把人物置于气氛中,人物与气氛成为相互的穿插部分。而这篇小说把气氛与人物截然分开的写法,是比较特别的。这到底是隔断了人物与气氛,还是更好地融洽了人物与气氛的关系?读了小说,相信你会有自己的观感。
 
 
  《职业》
 
  《职业》发表于1983年《文汇月刊》第4期。20世纪40年代的昆明文林街上,有各种各样各地口音的叫卖声:收旧衣烂衫的,卖贵州遵义板桥的化风丹的,卖壁虱药虼蚤药的,还有苗族少女卖杨梅、玉麦粑粑的。小说着重描写了一个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小孩。父亲死得早,读不起书,小小的年纪,他就自谋生路了,卖糕饼为生。可他却敬职敬业,热爱生活。可孩子毕竟是孩子,当他偶而不必去卖糕饼,也就是丢开了“职业”的束缚时,他就完全恢复了孩子的淘气可爱,背着人模仿那些上学孩子的腔调,把叫卖声“椒盐饼子西洋糕”叫成了“捏着鼻子吹洋号”。
 
  如果说汪曾祺的其他小说有散文化的特点,那么《职业》这篇就几乎与散文没有区别。没有小说应有的连贯的故事情节,只有生活细节。汪曾祺为什么要把这篇算作小说而不是散文?如果说是因为有虚构的成份,作者却在小说结尾处特意用括号加上说明“他没有看见我,我去看一个朋友,正在倚门站着”,似乎要说明并不是虚构的。联系到汪曾祺自己对小说与散文的看法,大概可以猜测汪曾祺把《职业》视为小说的理由。关于小说,汪曾祺说:“我以为思想是小说首要的东西。”关于散文,他又说:“我以为散文的大忌是作态。散文是可以写得随便一些的。……散文总得有点见识,有点感慨,有点情致,有点幽默感。”也许可以这样认为:散文与小说最大的不同是,散文的见识是作者直接表达出来的,而小说的思想是寓于所写之事、物、人、景之中的。由篇名“职业”而非“文林街的叫卖声”或“卖糕饼的孩子”也可推想,作者写各种叫卖声和孩子,寓意在“职业”两字上,这就是小说才需要的刻意经营。而汪曾祺的才能在于,经营得看上去很随便,随便得像散文。
 
  小说全篇由各种叫卖吆喝声窜连而成,加上叙述者“我”的感受、想象。“我”在小说中直接出现,这种叙述方式是四十年代的汪曾祺最常用的方式,而本篇正是根据那时写过的小说改写的,因而保留了这一叙述方式。同时,这种叙述方式使本篇更接近散文。如果没有卖糕饼小孩的描写,本篇就不足以成为小说。因此,也可以把前面描写叫卖的部分,理解成对后面描写孩子的一个铺垫,是人物出场前的气氛营造。
 
  卖糕饼小孩的叫卖声全篇一共出现九次,每次叫卖声都有不同的情形,不同的作用。每出现一次叫卖声,就是对小孩深入一步的刻划,层层递进。随着叫卖声声声传来,小孩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地凸现在读者眼前。同时,小孩的叫卖声与前面各种叫卖、后面上学孩子的模仿调笑一起,构成了本篇小说语言、节奏上的歌咏效果,从结构上讲有复调的意味。小说结束也是一句叫卖声,不同的是,这是一声不带职业性而带有娱乐游戏性的滑稽叫卖。小说反复咏叹至此才止,结得干净利落,又余韵无尽。
 
  汪曾祺的小说的确与众不同,而又以此篇为最。本篇又是作家自己认为最满意的。
 
 
  《陈小手》
 
  《陈小手》是《故里三陈》的第一篇,也是最短的一篇,发表于1983年《人民文学》第9期。
 
  《故里三陈》塑造了故乡三个姓陈的能人巧人形象,三篇写法各有不同。其中《陈小手》一篇写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经历与命运。小说开头就交待男性产科医生在当地绝无仅有,同时也是被人瞧不起的一个职业。但陈小手不仅不以为然,而且敬业,手艺高超。小说简单交待了陈小手的经历,也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却并未交待他为何要做产科医生。后半部分详细描写给团长太太接生的经过,最后轻描淡写地安排了陈小手的结局:仅仅因为他出于职业需要接触了团长太太的身体,这样一个有个性有手艺而又敬业的能人,被团长一枪打死。
 
  三个短篇一组作为完整的一篇小说,在汪曾祺的作品中占六篇之多,《故里三陈》是其中最著名的。仔细研读后发现,这些小说大部分是写人物的,人物与人物之间也较少有社会关系。且人物不是能工巧匠、善人、义人,就是奇人怪人。三篇一组的形式,有点像人物志。
 
  作者为什么要选择“组”这种形式?“组”里的三个人物有关系吗?我想既为一组,其中的人物虽然没有表面的社会关系,但却包含作者对他们的共同感情,因而也有相似的主旨。比如《故里三陈》中的“三陈”,都是能人,都有善心,社会地位都卑下,除陈泥鳅外,结局都不幸。他们虽各有各的职业与个性,但作者显然对他们都抱以同情与赞美。写“三陈”的笔法各有不同,有的侧重人物勾勒,有的侧重风俗描写,组合起来,却是完整的关于故乡的回忆。因此,之所以是三篇而不是四篇五篇一组,我个人认为,三篇有互补增色的作用,否则,单独作为一篇太单薄。另外,“三”这个数字在中国文化中有“多”的意思,像陈小手这样的普通人物,正是这世上最多的一群。他们有他们的小悲小欢,小奸小诈,既如陈小手这样冤屈而死,也不是什么大悲恸的事。这是生命的常态,也是生活的常态。然而,正是这种常态给我们的观感却是:生命的悲哀底色,但这却并不影响这些小人物在这悲哀的底色上描上一两笔亮色。简短的丰富,留白甚多,余味绵长,这是三篇一组这种形式给我们留下的一种感觉。
 
  这篇小说只有1400多字。这么短的篇幅,描写的还是陈小手的一生,如何塑造人物?传统中国画的计白当黑呗。正像他自己所说的:“短篇小说是?空白的艺术?。办法很简单,能不说的话就不说。这样一篇小说的容量就会更大了,传达的信息就更多。以己少少许,胜人多多许。短了,其实是长了。少了,其实是多了。这是很划算的事。”因此,作者写人物较少肖像、心理等的精刻细描,大都写人物的表面行状,一件或几件事情,几乎没有作者直接鲜明的感情色彩,然而读完小说,你自然可以知道作者的感情。这种描写不是西洋人物画惟妙惟肖的逼真写法,而是中国人物画勾勒线条的粗犷写法,可能有眼睛没鼻子,只浓墨重彩于人物的某一特点,简约或省略其他方面。这种人物描写与《世说新语》写人简洁、奇崛的风格非常类似。
 
  陈小手这一人物是有原型的,生活中的“陈小手”并未被团长一枪打死,汪曾祺在小说中对这一结局作了虚构处理。很显然,虚构的目的从内容上来看,是为了更有力地塑造“团长”的可恶,突出小人物的悲哀。同时,这一虚构从小说结构上讲也具有“空白的艺术”的效果。《陈小手》是“空白的艺术”典型的一例。
 
  对《陈小手》持异议的当推摩罗先生。出于对文学的理解,摩罗先生对汪曾祺80年代与90年代的小说评价完全不一样。他肯定的是汪曾祺90年代的作品,因为那些小说比较“直面人生”,而《受戒》等小说是作家对现实的逃避。摩罗的《汪曾祺:末世的温馨》还有网上版,题为《末世的温馨与悲凉——论汪曾祺》,不知哪篇发表在先。网上版此文中有一段评论在书中没有,从这一段评论大约可知摩罗对汪曾祺小说的观感:“他在创作中的确常常遮掩丑恶、省略血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体验到这些。艺术家是一个心灵敏感的特殊群体。敏感又往往与脆弱相亲相近。汪曾祺正是一个敏感而又脆弱的人,他所感到的黑暗与血腥不是比常人少,而是比常人多。但他未能通过精神的洗礼超越脆弱,无法获得鲁迅式的担当黑暗、批判丑恶的力量,他只能用遮掩的方式,维持心理的平衡、态度的平和。”摩罗先生希望看到的是一个鲁迅式的汪曾祺,这是我不敢苟同的,从汪曾祺90年代后小说失败之作多于成功之作,即使成功也没有达到《受戒》等80年代作品的水准可见,每个艺术家的个人才具、风格与审美倾向不同,应扬长避短。鲁迅式的“担当黑暗、批判丑恶”并不是汪曾祺的特长,故失败难免。而对现实的批判也应允许多样化,鲁迅的批判是一种,像《陈小手》结尾没有批判的嘎然而止,正是汪曾祺式的无言愤怒与批判。因此,我个人比较赞同庄周先生对此的看法。
 
  (执笔:上海电大副教授  陈林群)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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