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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

作者:秩名     来源:艺教网     时间: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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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语规范化历史的回顾及其意义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初就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后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加强语

言文字工作,1985年12月,国务院决定把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扩大了它的工作范围

和行政职能。国家有关部门于1955年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促

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为语言文字工作的三大任务。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语言文字工作取得

了显著的成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语言文字工

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1986年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规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

工作的方针和当前的主要任务。(p14)
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

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

,制定各项有关标准;进一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研究并解决实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汉语和汉字的信息

处理问题,参与鉴定有关成果;加强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做好社会调查和社会咨询、服务工作。”
这几项任务中,最重要的是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今后,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就要围绕这个中心进行。促进汉语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两项工作。
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汉语是世界上最丰富最发达的语言之一,千百年以来,汉语为汉民族乃至人类文明的发展

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近百年来,现代汉语为中国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又作出了新的努力。现在,现代汉语不仅是我

国政府法定的工作语言,而且也是新加坡、香港、澳门和联合国法定的工作语言之一,因此,现代汉语的规范化不

仅关系到汉语自身的发展,关系到汉语更好地为中国人民服务,而且还关系汉语更好地到为世界人民服务的问题。

如果说在50年代实现语言规范化主要是为了扫清思想交流中的语言障碍,那么今天搞好现代汉语规范化是为了把住

现代化的机遇,推进现代化的速度,当前,世界科学技术尤其是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人工智能的研究已引起

科技界的重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科学研究等正朝着信息化方向发展。科学技术的现代化要求语言必须有一个

共同遵循的标准。有了这个统一的标准,语言所负载的信息才会成为人们所共同认知的交流信息;否则,必将给社

会的信息化设下种种障碍。从汉语的个体使用者来看,语言规范化是提高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

的需要,是每个现代化建设者学好现代汉语、加强语言文字修养、提高语文水平的需要。在某种意义上说,语言文

字规范化牵系着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所以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和深远的意义。
二、现代汉语规范化
语言规范化的对象是民族共同语,现代汉语规范化就是确立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明确的、一致的标准,并用这种标准

消除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分歧,同时对它的书写符号、文字的形、音、义各个方面也要制定标准进

行规范。
语言是民族的标志,任何一个发达的民族,都有自己丰富发达的语言。这种语言能精确而有效地表达该民族任何复

杂的思想和理论,任何细腻的情感和艺术。因此,这种语言不会是原始自然形态而应是高级加工形态的,它应是明确

的、规范的、一致的。汉语规范化标志着现代汉民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文明程度和发达水平。对汉语规范化,有

的人有些顾虑,比如担心由于规范,自己在有些场合不能讲话了,又得花时间重新学习;由于规范,方言会被禁绝

;由于规范,个人的语言风格会受到束缚,汉语会变得贫乏而失去丰富的表现力,等等。对语言的规范化有人有顾

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语言规范化是要千百万人,由听任语言自由发展,进而到控制语言,使语言朝理想化的方向

发展的飞跃。语言规范只是限定了方言的使用范围,并不是禁绝方言,语言规范也不是限制个人风格的发展,它只

是规定了不同风格出现的条件,剪除了语言中多余和不科学的成分,使语言使用和理解起来更准确,学习掌握起来

更容易。
当然,语言规范化也不是完全不给大家带来“麻烦”。比如对不会普通话的人来说,不学好普通话就不能心安理得

地在公众场合作正式演讲;对从事文字工作的人来说,不掌握各种同义语言形式出现的条件,就不能理直气壮地从

事写作和创作。但是我们可以相信,绝大多数人是会以民族共同语的规范、纯洁、健康发展为重,而去学习和掌握

汉语规范的,去实行和促进汉语规范化的。对于语言研究工作者和语言政策的制定者来说,语言规范化给他们带来

的麻烦会更大。因为规范化要求他们要以更科学、更客观的态度来对待语言,研究语言。我们应当相信,随着科学

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语言规范化工作会越来越受到重视,规范化的水平也会越来越高,人们推进规范化

的自觉性也会越来越强。
普通话的语音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因此,凡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都是不规范的。但这是就整体说的,

不是说北京话任何一个语音成分都是标准的,都是普通话成分,我们所定义的是以北京语音声、韵、调体系为普通

话标准音的音系。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标准音”,其发音人是有所选择的。标准音的发音者一般为受过中等教育的北京人,以他

们发的音为标准音。因为没有受过中等教育的人,在读音上往往带有很重的土音,有些词还可能读错,现在,我们

大多数同志给自己确定标准音的发音者往往是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播音员为最佳人选,以他们中的优

秀播音者所发的音作为规范读音的标准。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取音标准”,是讲求原则的,其原则主要体现为舍“寡”取“众”、舍“俗”取“雅”、

舍其个人习惯,求其意义区别。
比如所谓女国音主要就是有些人区分尖团,如把“家极、侨卡、先行”等字声母的发音部位往前靠,把它们发成z、

c、s,而大多人发音则是发成j、q、x。普通话是舍弃前者而取后者,舍“寡”取“众”。又如“棉花”在北京话里

两种不同的读音“mianhua (读书音)”和“mianhuo (会话音)”,普通话是舍其“俗”而取其“雅”。
在北京语音里,由于各种原因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例如异读以及土话成分,如:有些词的读音不统一,必须加以

规范。“从“原来有两个读音,“从容”的“从”读cong1,其余场合(如:从前、从来、从新、从速等)都读cong2

。可是把所有的“从”都读成cong2的愈来愈多了。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照顾多数人的语言习惯,

规定统一读cong2了。又如“呆”,原来也有两个读音,“呆板”的“呆”读”ai2”,“呆子”、“呆气“、“目

瞪口呆”中的“呆”读dai1。也有人不这么区分。审音表规定统一读dai1。再如“暴”(曝),有两读,即bao4和pu4

,而“曝光”中的“曝”有人读pu4 ,有人读bao4,如今规定读bao4 了。
再如儿化在北京话里是相当多的,不过儿化可大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区别意义作用的,一类是仅仅体现个人习惯的

。前者如“头儿”,“盖儿”,“尖儿”,“花儿”;后者如“乒乓球儿”,“做活儿”,“写字儿”。普通话是舍其表

现个人习惯的,而保留其中能区别意义的。北京语音里,轻声和儿化特别多,普通话没有必要全部吸收进来等等,

应该吸收哪些,也要通过调查和研究确定下来。
普通话的词汇是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的。这主要是规定了普通话词汇取词的基本范围北方话。要确立北方话词汇有

极大的普遍性,但不是说,北方话中所有的词都可以进入普通话。北方话有广义的和狭义的,广义的北方话地域分

布相当广泛,使用人口在六亿以上,其中次方言的词汇差异也不算小。如果把如此广阔地域使用的词汇不加选择、

不分雅俗地都拿来作为普通话的规范词汇,那么普通话的词语规范就建立不起来。普通话的词语规范,就必须得确

立普通话规范词的选择标准,同义词的使用标准,外来词、古语词、方言词和新造词的吸收标准。普通话规范词汇

的选择,首先是选取北方方言通用的词汇,剔除其个别方言偏用的词语。比如北方话大多称小孩为“孩子”,四川

等地则称为“娃儿”;大多数北方话表示赞同用“可以、好、行”,而河南等地则用“中”;3大多数北方话说“借

、买“而大连等地则说“求”,等等。对于这些,普通话都是取其前者,而弃其后者。普通规范化词汇的选择,其

次是舍弃其土俗的,取其文雅的。比如下面的几组词语,就是北京话里雅俗不同的同义词:老爷儿/太阳,一丢丢儿

/小;撒鸭子/跑,普通话则都是舍弃每组斜线前面的而取其后面的。如果几组同义词语都是普通话的规范形式,那

么就要确立同义词的使用标准,使用的语体和语境等。如“诞辰”“夫人”就分别和“生日”“妻子”是同义词,

但它们的使用是有区别的,前者一般是用于严肃的场合,具有庄重的语体风格,后者一般用于口语和比较随便的场

合。
普通话为了进一步丰富自己的词汇,同步反映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不断增强其表现力,还要从外来词、新造

词中吸收自己所必需的词,从古代汉语言中吸收有生命力的词,从方言中吸收能增强普通话表现力的词。随着改革

、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国际交流增多,外来词和新造词每年都大量进入我们的语言,因此,对新造词和外来词的规

范要特别抓紧。有关部门要尽可能早地确立外来词一义多译中的规范形式,剔除生造词,报刊、杂志及广播、电视

要最大限度地把词语使用控制在规范的范围内。另一方面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地给一些有积极意义的

词放行和推广,以促进普通话词汇健康迅速地发展。现代汉语词汇规范化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中国社会科学院语

言研究所编写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应用研究所编写的《汉语新词语》就是其中的两个代表。

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汉语拼音词汇》(1989年重编本)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手册》(增订本)就是这方面的重要成果,

是我们使用规范词语和进行汉字信息监处理的重要依据。
普通话“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语法规范要求其用例的取材范围是白话文著作,而且是“现代”

的和“典范”的著作。现代著名作家的优秀的白话文作品,就是这种典范的白话文著作,当然要以这种著作中的一

般用例(不是特殊用例)作为语法规范。所谓“现代白话文著作”一般指“五四”运动以后的白话文著作,像早期的

白话文作品《水浒传》、《红楼梦》等虽然是典范的著作,但却不是“现代”的作品,因而就不能包括在普通目话

语法规范的取材范围之内,语法规范要求作为语法用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必须是“典范”的著作。普通话规范化中

所说的“典范的现代白自话文著作”通常是指现代著名作家、政治家的重要著作,国家和政府的重要文件。比如毛

泽东的《毛泽东选集》,鲁迅及其他一些现代著名作家的代表性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语法规范要求

的用例必须为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中的一般用例,这是因为作家个人的作品有时难免有些个人的或方言的特殊说

法,这些特殊的说法是不能作为普通话的语法规范的,就是鲁迅的作品也不例外,但鲁迅不愧是伟大的思想家和语

言巨匠,他对自己作品的语言曾经作过谦虚而客观的评论,他说:“我的初期作品多少杂着一些古怪的字眼,但这

不是金子,而是砂砾。我的白话好像小脚放大脚,所以这种白话是不纯洁的,不健康的。”(见俞获《回忆鲁迅先生

在厦门大学》,《文艺月报》1956年10月号)许多大作家对自己作品的语言,一般也是有类似的比较客观的认识,他

们一般都能正确地对待自己作品中的特殊语言现象。在普通话语法规范工作中,我们首先要区分一般和特殊,同时

还要正确对待一般和特殊,一方面不能用特殊去诋毁一般,另一方面更不能用存在特殊而去否定规范。语法规范和

词语规范一样,在具体做法上同样有取舍和吸收两方面的问题。从取舍看,首先我们可根据所选用例在典范的现代

白话文著作出现的频率而划分为一般的和特殊的,然后选取一般性的,剔除特殊的。但是有的语法现象用一般和特

殊的思路却不能解决。比如“除非”和“难免”的两种用法就是这种情况:“除非大家同意,才能做出决定”,“

除非大家同意,不能做出决定”;“难免不犯错误“,“难免要犯错误”。”除非”这个词,在唐代已经出现。用

法相当于“只有“。但后来的用例就不仅只有一种解释了,如“除非下雨,比赛将照常进行”。这里的“除非”就

不能当“只有”讲了。吕叔湘在《语法学习》中说:“‘除非”本来就只当”只有”讲,到了现代才有人照字面解

释成“倘若......不”,情况的确如此。“除非“当“如果不”的用法已经屡见不鲜了。像这类矛盾情况,似可通

过讨论来选取一个,剔除另一个。有的看起来似乎和上面的情况差不多,其实是结构不同,用法有异。如:“差一

点没打破”(=没打破),“差一点打破了”(=没打破)。像这样的几种形式,似应让其并存使用,长期观察。再例如

“的”和“地”的分合,有不同意见,在实践中,有人(如老舍)一律用“的”,并未妨碍文意的表达,应当认可。

大多数人主张“的“和“地”分工,也自有理由。语法规范就是要定出并遵守一定的规则。普通话的语法规范一般

要排除方言语法、古代汉语语法和外语语法的影响,但是并不排除对这些语法的有条件的吸收。比如双宾结构,普

通话双宾语的指人的宾语在前、指物的宾语在后,可粤方言的双宾语的语序却相反,为了丰富语言的表现力,普通

话就有条件地吸收了后者,让其出现在有关较为庄严的电、函报道的标题和说明中。如:X××致电(函)X××总理

。又如普通话的介宾短语作状语是直接和后面被它修饰的中心语组合,但古汉语的“为......而......”是加连词

“而”连接状语和被它修饰的中心语,这种“为......而......”的格式在读音上铿锵有力,在表意上能强调目的

状语,因而普通话的口语和书面语都接受了它。再如外语中多个成分并列和一个成分搭配的格式,能使语言表达得

简洁而严密,为了增强汉语的表现力,普通话就把它吸收了进来,因而普通话就有了下面的格式:“继承和发扬了

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我们的朋友和同志”。规范与语言发展的辩证关系。这是

一对矛盾,也是相互促进的因素。不规范,语言就不能有效地运用;而语言的发展则是必然的,不可阻挡的,语言永

远在准备着突破现有的规范,以便取得最佳的表达效果。这就需要我们取得平衡点,既要规范,又要发展。
2000年10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开始施行,这个法有下列特点:第一,

这个法调整的是政府行为和社会公共行为,不是个人的语言文字行为。国家机关、学校、出版社、电台、电视台使

用语言文字,公共设施、商品广告所用语言文字,都必须遵守规范。个人的言语行为不予干涉。第二,重申各民族

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同时还规定可以保留和使用繁体字的范围。第三,在法律责任方面,以教

育、倡导为主,批评、处罚为辅。最重的处罚是予以警告,并限期改正。这就与其他许多强制性法律有所不同。
三、推广普通话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新时期

里,推广普通话就更为重要。首先,推广普通话可以进一步消除方言隔阂,减少不同方言区人们交际时的困难,有利

于社会交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安定团结。其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文化教育的普及和提高、科

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传声技术的现代化、计算机语言输入和语言识别问题的研究,都对推广普通话提出了新的要

求。第三,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国际往来和国际交流越来越多,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可以减少语言交际

的困难,促进国际交往。
20世纪50年代确定的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是“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推广工作展开之后取得了可喜

的成绩。但是,推广普通话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工作,普及普通话的任务,至今还远未完成。80年代进入社会主

义建设新时期,形势有了很大的变化。国家对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点和实施的步骤都相应作了一些调整。今后执行

的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应该是“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目前,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四点:第一,以汉语授

课的各级学校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第二,县以上各级以汉语播放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均

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工作的规范语言。第三,全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普

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第四,不同方言区及国内不同民族的人员交往时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国的

通用语言。
为了更加有效地推动推广普通话工作,加快普及过程,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普通话水平,中央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对

一定范围内岗位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并从1995年起,逐步实行按水平测试结果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制度。测

试的对象包括:县以上广播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教师、影视演员和有关院校的毕业生,以及中小学教师、师范

学校教师和毕业生。与此同时,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前者应达到一级水平;后者则应达到一级或二级水平。对上述

岗位人员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成立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各地测试工作,指

导各地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和《普通话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工作。普通话水平测

试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推广普通话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语文教师肩负的规范化任务:现代汉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所有汉语和汉字使用者的事,大家对这项工作都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天天和语言文字打交道,并以语言文字影响他人的人,如作家、翻译工作者、记者、编辑

,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电影和话剧演员,广大中、小学教师,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负有更大的责任。尤其是中、

小学的语文教师,每天都在以权威的身分向学生传授语文知识,自己语文规范化水平如何,不仅关系着能否成为一

个合格的语文教师,而且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前途,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祖国未来现代化的进程,因而肩负的语

言文字规范化任务就更重。广大语文教师必须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提高责任感,积极认真贯彻新时期的语言文字

工作方针,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语文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祖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和现代化手段对语言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本世纪内要努力做到:各级

各类学校要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各级党政机关和坐事业单位进行工作时一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

成为工作语言,广播、电视、电影、话剧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宣传语言;不同方言区的人在公共场合交往基本

上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交际语言。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对象是学生、教师、干部、文艺和新闻工作者、公共服务

人员,重点地区是大城市,尤其是沿海开放城市,方言复杂的地区。为了保证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目标的实现,为了

保证整个语言文字规范化目标的实现,为了加快祖国现代化、自动化的进程,广大语文教师不仅要做学习普通话、

使用普通话的模范,还要做推广普通话和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模范。
推广普通话,除了继续注意语音规范以外,还要注意词汇、语法规范。词汇、语法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普通话

水平的高低,影响到实际交际。说话的时候,如果语音是比较标准的,但却用了不少方言词语和语法,交际起来还

是会发生一定的困难。
各级各类学校,以及与群众接触面较广的部门仍然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在新的形势下,大中城市,尤其是沿海开

放城市,也应列为重点。必须指出,学校固然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但是如果只抓学校而放松社会,学校推广普通

话的成果也不易巩固。学校和社会的推广普通话工作都不是孤立的,两者应该互相促进。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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