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表面上看似乎是当时正统淑女的典范,但实际上她骨子里却颇有愤世嫉俗的性格因子,她对当时的社会抱有一种强烈的批判精神。比如,《红楼梦》第38回,她就作《螃蟹咏》,对当时那些横行无道的官场人物如贾雨村之流,进行了尖锐的讽刺。而她自己最喜爱的词曲,居然也是一首富于孤愤、反叛色彩的《山门•寄生草》!由于受程高本的误导,红学界对薛宝钗思想性格的认识长期偏离实际情况。比如,传统观点认为薛宝钗“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但事实却是,在曹雪芹的笔下,宝钗恰恰因为自己的个性而得罪了家长!如小说第22回,宝钗就曾一首《更香谜》,引得贾政大为扫兴,以为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第40回,在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的时候,宝钗蘅芜苑那“雪洞”一般朴素的室内布置,又引起了贾母的大为不满,认为是在亲戚面前很扫了她的面子。贾母对宝钗,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不象”,三则曰“忌讳”,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全是清一色的负面评价。到后来,“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的时刻,贾母命自己所心爱的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纹、李绮辈坐在一起。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宝钗在贾母面前由“受宠”转为“失宠”的重要标志。如果宝钗真是“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她何以会落到如此结果呢?可见,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宝钗恰恰是最不屑于玩弄什么“城府”,以讨好家长的人!正好,脂砚斋对于钗、黛写应制诗一事的评语也是:“在宝卿有生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对弱者真切的同情,却对权势者“不屑”,这才是宝钗行事的基调!
另一种观点也同样错误不堪。即认为宝钗“热衷于仕途经济”,只会“谈讲谈讲仕途经济”。事实正好相反,宝钗恰恰与宝玉一样,最痛恨当时的官场、最痛恨以贾雨村为代表的这种官场人物!宝钗劝宝玉读书做官,不过是希望宝玉能够掌握权力,去消灭那些“禄蠹”而已。正如她在《螃蟹咏》里所说的“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由于宝钗对宝玉的直言进谏,她的话还一度引起了宝玉的误会,以为那是所谓的“混帐话”。但误会终究是误会,后来宝玉读到宝钗所作的《螃蟹咏》,也禁不住要为宝钗愤世嫉俗的思想叫好,高呼“写的痛快”!耐人寻味的是,被宝玉当成是“从不说混帐话”的“知己”的那个林妹妹,后来却一再真的拿“混帐话”去劝告宝玉,告诫他说:“你从此可都改了罢”、“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而且,在对待贾雨村的问题上,宝玉、黛玉的态度几乎判若天渊!宝、黛之间这种似近而实远的情况,倒与宝玉、宝钗那种似远而实近的情形,形成了一种反向的“鲜明对比”。
对于书中的这种情况,曹雪芹生前的知己——脂砚斋倒是洞若观火。他(她)很早就已经指出,在这些人生观、价值观的选择上,“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所以,宝玉与黛玉看似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实际二人的思想立场却南辕北辙;宝玉与宝钗看似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实际二人的选择却是殊途同归!——都是基于对当时那个社会的极度愤懑!
故而,作者借他的化身——癞头和尚与跛足道人之手,为宝玉、宝钗安排了一场“金玉良姻”。这场婚姻的目的,就是借助宝钗在老庄、禅宗等“出世”哲学方面的“博知”,来引导宝玉“悟道”,并最终推动他出家为僧,使沉迷于红尘中的顽石尽快返回大荒山。而事实上,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宝玉的第一次“禅悟”,就是宝钗向他推荐的那首《山门•寄生草》给引出来的。这就叫做“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在脂评本的后三十回佚稿中,宝玉最后在宝钗的引导下出家为僧。宝钗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尘世幸福,付出了半世孤凄的代价。但她却并无怨言,因为帮助所爱之人解脱精神上的痛苦,正是她一生的使命。这就是脂批所提示的“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
程高本后四十回显然篡改了曹雪芹原来的构思,抹杀了原著中宝钗引导宝玉“悟道”的重大主题。致使后来的论者对宝钗结局的评说,皆发生了一系列的误判。这明显是对曹雪芹原著的极大歪曲和亵渎!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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