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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判词之秦可卿

作者:网络     来源:全息网     时间: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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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
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解析
评注: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些人形兽类。《好事终》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为什么要说她是“败家的根本”呢?难道作者真的认为后来贾府之败是象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吗?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纵然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又何至于把后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在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呢?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皆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有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成一体,最后与宝玉一齐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着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预先就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时所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势力要心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关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国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剑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罕。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情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 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害命受贿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与死者有特殊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象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注释】

此判词写的是秦可卿。

“情天”——太虚幻境宫门上有“孽海情天”的匾额,意思是借幻境说人世间风月情多。唐·李贺《诗歌篇·金铜仙人辞汉歌》:“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后来因称爱情的境界为情天。

“幻情身”——警幻仙姑称为“吾妺”的那位仙姬,就是秦可卿所幻化的形象。全句指爱情的境界高如天深似海,但不能长久。

“情既相逢”——情指爱情,即有情之人相遇。

“漫”——满,遍及。宋·朱熹《朱文公集·题周氏溪园》诗:“风光回巧笑,桃李任漫山。”漫言,即遍说。

“不肖”——子不似父,不才,不正派。全句即莫说不肖之子皆出自荣府。

“造衅”句——造,指成就。《诗·大雅·思齐》:“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衅,谓牲血涂器祭祀。造衅,即形成罪恶。开端:开头,起首。宁:指宁国府。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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