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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2],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3]。王子晞為尚書[4],領行
營節度使[5],寓軍邠州[6],縱士卒無賴。邠人偷嗜暴惡者[7],卒以貨竄名軍伍
中[8],則肆志[9],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於市[10],不嗛[11],輒奮擊,折人手
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12],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甯節度使白孝德[13],
以王故[14],戚不敢言[15]。太尉自州以狀白府[16],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
生人付公理[17],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18],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
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19],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
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20],能為公已亂[21],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
"幸甚。"如太尉請。
[1]段太尉,名秀實,字成公,唐 (qiān)陽(今陝西 陽縣)人。累官至涇原鄭潁節度使、司農卿。
德宗建中四年(公元 783 年),朱泚反,段秀實被殺。興元元年(公元 784 年)追贈太尉。逸事,同軼事,
指散逸之事。逸事狀,是"行狀"(記述死者生平事蹟,供撰作正式傳記者參考的傳狀類文體)的變體,
只記錄逸事(軼事),至於死者的世系、名字、爵裹、壽年以及其他生平事蹟,不詳細記載。柳宗元於貞元
十年(公元 794 年)曾至邠州(今陝西邠縣)軍中探望叔父,得知段秀實逸事,元和九年(公元 814 年),
寫成此文。
[2]涇州,即今甘肅涇川縣一帶。
[3]汾陽王,郭子儀。肅宗時,平安(祿山)史(思明)之亂,郭子儀功第一,封汾陽王。以後,唐遭
多次變亂,都靠他的力量轉危為安。德宗時,拜太尉中書令,死後,諡忠武。蒲,蒲州,在今山西永濟縣
境,為唐河中府故治所在地。代宗時,郭子儀以關內副元帥兼河東副元帥河中節度使,駐軍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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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晞,郭子儀第三子,在平定安史之亂時,隨父征伐,有軍功,官至禦史中丞。按郭晞當時為左散騎
常侍。
[5]行營,指副元帥的行營,即副元帥的辦公處。凡副元帥行營管轄地區內的節度使,都可通稱為行營
節度使。
[6]寓軍,等於說駐軍。
[7]偷,懶惰。嗜,貪婪。暴,兇殘。惡,行為不善。
[8]卒,終於。貨,財貨。竄,指添改。這話是說,各種各樣的壞人,終於拿財物行賄,得以把姓名添
進軍籍中。
[9]肆志,指任意胡作非為。
[10]丐,指強求。丐取,敲詐勒索。
[11]嗛(qiè),通慊,滿足。
[12]椎(chuí ),敲打,這裹指砸碎。鬲(lì),古代煮飯用的器皿,似鼎而矮小。盎(àng),盆。
[13]白孝德,因軍功歷任北庭行營節度使,邠甯節度使,封昌化郡王。
[14]王,指汾陽王郭子儀。
[15]戚,憂愁。
[16]州,指涇州。狀,情況。白,告知。府,指節度使府,也就是指白孝德。
[17]生人,即生民,指老百姓。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諱,唐人於"民"往往改為"人"。付公理,交給您
管。理,治。因避唐高宗諱改用"理"字。
[18]因,仍然。恬(tián)然,安閒的樣子。
[19]為,治。
[20]誠,果真,這裹含有假設的意思。都虞候,軍中執法的官。某,段秀實自稱。
[21]已,停止。
既署一月[1],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2],又以刃刺酒翁,壞釀器,酒流溝
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3],植市門外,晞一營大噪[4],盡甲[5]。
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於軍[6]。"孝德使
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7],至晞門下。甲者出,
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8]:"尚
書固負若屬邪[9]?副元帥固負若屬邪?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
言。"晞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勳塞天地,當務始終[10]。今尚書恣卒為
暴[11],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
名軍籍中[12],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
元帥不戢士[13]。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
教晞以道,恩甚大,願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14],敢
嘩者死。"太"吾未晡食[15],請假設草具[16]。"既食,曰:"吾疾作,
尉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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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段秀實任涇州刺史前,曾在白孝德手下任支度營田副使(幫助節度使掌管一方財政、召集流民為官
府墾田的官)。
[2]焦令諶(ché n),人名。
[3]給與農,這裹指佃給農夫耕種。
[4]責,索取。
[5]判,裁決,判決。
[6]巽(xùn),通遜,恭順。
[7]諭,告。
[8]垂,將近。
[9]舁(yú ),抬。
[10]衣(yì),這裹指包紮。瘡,通創,傷口。
[11]手,親手。注,附著,這裹指敷。
[12]市,買。
[13]赭,赤土。野如赭,指大旱。
[14]傲,這裹指輕視。大人,等於說"長者",這裹指段秀實。
[15]尚,還。奴隸,泛指卑賤者。這是說行事如此,連奴隸都不如。
[16]抗,等於說傲慢。
[17]據《通鑒·考異》,代宗大曆八年(公元 773 年),焦令諶還活著,柳宗元這樣說,可能是根據傳聞。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徵[1],戒其族:"過岐[2],朱泚幸致貨幣[3],慎勿納。"
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4]。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
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5]。"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6]。"
以如司農治事堂[7],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
具存[8]。
[1]徵,召。以司農徵,指段秀實被召至京城作司農卿(主管儲糧和供應國家用糧的官)。
[2]岐,指岐州,今陝西鳳翔縣。這是朱泚軍隊駐紮的地方。
[3]朱泚,唐德宗時拜太尉,後反唐,立為大秦皇帝。不久,又改國號為漢,後來為其部將所殺。幸,
敬詞,等於說有幸。致,這裹指贈送。
[4]固,副詞,硬要,固執地。
[5]處賤,居於賤位。
[6]第,住宅。這句是說,不可把綾放在我的住宅裹。
[7]如,往。以如,指把綾送往。[8]識(zhì),封條上所記的字。
大尉逸事如右。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1]。今之稱太尉大節
者出入[2],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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