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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类发生学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西方文论与中国文学     时间: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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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类的发生、发展、变异和消亡,属于文类史研究的范畴,其中追溯文类渊源的发生学是它的一个重要分支。在西方汉学界拥有多种这方面的研究实例,如桀溺(J.-P. Dieny) 探索古诗(十九首)之源,傅乐山(J. D. Frodsham)探索山水之源,卫德明(Hellmut Wilhelm)、倪豪士探索小说之源等等。23 倪氏的研究颇多西方学术色彩,我们选作范例,介绍如下。
  谈起小说的产生,中外学者几无例外地均溯至“小说”一词,来考察这个文类的源头,倪氏的文章却别开生面,谈到了其他一些问题。他说,“小说”一词虽然出现在先秦,但在当时它的含义并不明确,它既可以指关于哲理、政事的较不重要的辩解(“说”即“劝说”之意),又可以指朝官所记的用以劝诫、娱乐的街谈巷议。而采用虚构技巧的著作,却远在它出现之前就已经见之于世。接着,他把中国传统的虚构作品划分为三种主要类型,即文言型(它篇幅短小,但并非总是所谓的“短篇小说”,其源头可上溯至汉代)、白话型(它至晚起于唐代,受说书艺术的影响)和口述型,并把最后一种作为探索小说渊源的出发点。他指出,在现存最早的典籍之一《书经》中,曾以“古有训”三字,提及“蚩尤惟始作乱”一事;而郑玄解释这三字说,历代有某人为帝王口头讲述古代故事的活动,降至汉代,讲述尧舜已成习俗(郑注《周礼》)。《国语》中也有同样的记载。这些活动可能与所谓的“古有训”有关。
  他继而解释说,英文“虚构”( 亦即“小说”)是“fiction”,它来自拉丁文“fingere”,本义是 “造作”;而中文“造”、“作”亦与虚构有关,孔子语“述而不作”似可以为佐证。反过来说,一些并不以此为训的人,在讲述某事时有可能诉诸凭空虚构,也就不足为怪了。在周代社会里,活跃着一批说客,他们要想寄人篱下并得到赏识,必须娴于辞令。他们很可能像古希腊人一样,所受的第一种训练就是讲述或者改编寓言、故事和历史插曲。“宋人揠苗助长”是个寓含哲理的笑话,当时无疑很流行。孟子把这则笑话编进了说教寓言(parable),又把这则寓言嵌入了类推片断(analogy),最后把这个片断置进了一篇对话 :这就是传统哲学著作的一种标准形式。
  接下来他引进了一个重要概念,即荷兰学者安德烈·若莱(Andre Jolles)铸造的所谓“简单形式”。若莱的这一术语指的是,人类思想在语言中得以具体化的结构要素。他认为,这些要素共有九种,即传说、英雄传奇(saga)、神话、谜语、谚语、事例、回忆录、(神仙)故事和笑话;而且,这些简单形式只是些语言片断,并非文学类型,但在很多场合它们是组成文类的砖瓦。倪氏举例证明了若莱的结论,有一例出自《韩诗外传》卷八:
  齐有得罪于景公者,景公大怒,缚,置之殿下。召左右肢解之。敢谏者,诛。晏子左手持头,右手磨刀,仰而问曰:“古者,明王圣主,其肢解人,不审从何肢解始也。”景公离席,曰:“纵之,罪在寡人。”《诗》曰:“好是正直。”
  他指出,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结构层次的变化:
  (一)妙语。在核心部分,有一句讽刺性妙语:“仰而问曰:‘古者,明王圣主,……不审从何肢解始也。’”
  (二)轶事。这句妙语是一段轶事的组成因素,这件事以“齐有……者”开端,至上述妙语结束。
  (三)说教寓言(parable)。当景公的反应再加于其上时,这件事便成了一则说教寓言。
  (四)寓言(allegory)。最后,由于引有三百篇诗句,全文又演变成了一篇言此而意彼的寓言。
  他说,由修辞扩展成故事,这也与古希腊的情况相似。战国时诸子语涉虚构,使刘勰后来提出了批评:“是以世疾诸子,混洞虚诞。”(《文心雕龙·诸子》)先秦其他著作中,《战国策》极富发展虚构原型的例子,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范睢说悍少年战神丛”、“触说赵太后”。他同意柯润璞(J.I. Crump)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上述段落“不是历史,甚至不是故意歪曲的历史,而是特殊类型小说。”24 他强调,柯氏考察形式而非内容的方法,是值得加以注意的。因为若谈及内容,很难说何时人们把一个特定的文本当作真实记载,何时它变成了虚构文字(在今天看来,古代某些科学论文甚至亦属“虚构”)。他还指出,篇幅较长的《穆天子传》,对于小说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论及周代典籍是后代某些虚构作品的取材之源时,他以“黄帝大战蚩尤”的故事为例,部分地借用袁珂等人的研究成果,着重分析了原始描述与衍生故事的种种不同。他采用的方法是:(一)首先辨明原始描述里的一组母题(即形式主义者所谓的“fable”);(二)再察看它们在不同的衍生故事(他说 ,“故事”是指以艺术手法对所选母题做出的组织、安排 ,即形式主义者所谓的“sujet”)里所发生的变化:
  原始描述:略(参见袁珂《中国古代神话》)。
  《山海经·大荒北经》:后代小说多本此书。基本母题有:“危及黄帝的叛乱”,“黄帝寻求神灵援助”,“他的视力遭到了遮掩”,“虽有从臣以魔力相助,他仍然受到了挫折”,“天女‘魃’解决了难题”,“叛乱最后被平息下去了”。
  《太平广记》卷五六引杜光庭《集仙录》:(这个故事在道家中得到了流传。)这里增添了两个母题,即“黄帝做梦”和“黄帝获得符咒与兵书”。
  《太平御览》卷一五引《黄帝玄女战法》:除了一些细节外,均与《集仙录》相同。
  《水浒传》第四十二回“宋公明遇九天玄女”一段:这里有许多原有的母题。例如,九天玄女住所的龙形装饰图案,以及宋江被人从桥上推下而梦觉前所见的“二龙戏水”,均让人想到黄帝驱遣的“应龙”;其他还有宋江最后得以逃脱,两位仙女穿着“青衣”等。
  《西游记》第四十二回(按:原文如此)“大圣战红孩”一段:此段似乎也以“黄帝大战蚩尤”为所本。例如,红孩的“三昧真火”是他致人于死地的武器;孙悟空请来四海龙王以雨灭火;红孩的小妖取“雾”、“风”等为名;悟空败阵后,请菩萨帮助;她派来龙女,并亲自用净瓶的甘露水浆灭火;最后她在悟空手心里写个“迷”字,叫他哄骗红孩,并用另一咒语制服了他。
  由此,他得出了如下结论:利用周代典籍来探讨中国小说的起源和发展,是不无根据的。第一,《庄子》、《孟子》、《战国策》、《国语》等著作,包含着后来小说家加以采用的叙事技巧;第二,《山海经》、《穆天子传》、《楚辞》等作品,为后代小说提供了素材。而且早期包含小说因素的作品,应该分作传记和历史著作、游说辞以及志怪述异三种类型。25
  以上所述汉学家的文类学研究,主要包括中西比较下中国文学及其主要文类的特点,文类划分的标准及其科学性,以及追溯传统小说原始形态的文类发生学。应该指出,第三章“史诗研究”和“悲剧研究”两节,就其性质而言也属于文类学研究的课题,事实上已经有人把它们划入了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范畴,而称之为“缺类研究”(但持相反意见学者为数不少)。我们之所以在他处另辟章节介绍,是因为这种研究的传统性较强。
  在中西文类的平行比较中,关于文学总体的比较最富有魅力,读之便会令人油然而生“不识庐山真面目”之感,其原因是搞民族文学研究,很少从这一角度去做观察。从宏观角度来看,中西文学好似两块各自浑然一体、特色鲜明的瑰宝,一旦进行比较,却又往往会形成肤浅、空泛的结论。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找可比性,避免大而无当的见解,确实是宏观研究的一个难题。普实克并未停留在表面印象上,而是借用同一文化孕育出来的另一学科(即历史学)作为参照,从深隐层次找到可做比较的基点,然后再反观总体。他在这里提供了一个比较巧妙的方法。就具体文类而言,中西比较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这样做起码有两种好处:第一,两者的相异之点,几乎均是各自的特征之所在,辨别异点即是突现它们的特征,辨之愈细,特征愈明。第二,两者的相同之点——鉴于中西文学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则几可说是世界文学的共同特征,对之加以证实,无异于寻求世界文学的共性与通则。退一步说,我们即使不以中西比较为鹄的,而只是考虑自己的民族文学,多一个性质迥异的参照物,也是大有裨益的。
  辨别文类特征,以之划分文类,属于文类形态学。陆机云:“体有万殊,物无一量。”(《文赋》)在我国,自古迄今,大大小小的文学类型有数百种之多。它们的“囿别区分”,受到了普遍的重视。古代批评家很讲求体制的严谨,以便为文学创作树立规范,所谓“文章之有体裁,犹宫室之有制度,器皿之有法式”(徐师曾《文体明辨序》),即言此事。但他们辨识文类的做法,往往是在兼顾作品内容和用途的同时,侧重考虑音律的平仄、韵散,句式的奇偶、齐杂,以及篇幅的大小长短这些一望即知的表层形式因素。分类标准每每因人而异,既缺乏统一性,又缺乏科学性,以致造成了如上所述的混乱现象。
  西方现代学术也很重视文学作品的分类,托多洛夫从反面提出了这一问题:
  时至今日,还坚持关注文类,这即使不是犯有时代错误的消遣,也仿佛是徒劳的消遣。我们都知道,文类是曾经存在过的,在古典主义时代确实有过民谣、颂歌、十四行诗、悲剧和喜剧,——如今安在哉?26
  实际上他的真意是说,当今的作品已不合旧有的体制,但并不证明旧有的文类已经消失。因为“一种新文类无不是对一种或数种旧有文类的改造,借助反转,借助置换或借助组合。”27 就这样 ,他把辨识文学类型的目光引向了作品内部。在另一处,他更明确地说:“文类研究应该辩明它们的结构特点,而不应该以其名称去区别它们。”28 这种观点代表着西方文类研究的新方向。于是,学者们离开表面特征,发现视点、代言人、节奏、动因、模仿层次等所谓的深层因素,也可作为识别文类的依据;而且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不仅能够与内容接榫,还能够转化为内容。基于这些认识,文学类型的外在表现和内在特征、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等问题,可以得到新的解释。而采用现代文类学的内向化视角来观照中国文学,各种类型的轮廓便会变得明朗清晰起来。本章已有数例,其他各章也有多例与文类学研究有关,如史诗与悲剧研究(第三章)、口述诗歌研究(第九章);再如倪豪士关于《文苑英华》里“传”体传奇的研究,就“叙事”、“模式”、“风格”、“结构”和“意义”五种语码详细解说,使这种类型的特点格外分明(详见第十三章第四节)。当然,文类研究也不能全然抛开外在因素或者表层因素而不顾,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说明文类的特点。现代学术追求分类标准的科学性,重视文类概念对于文学批评和文学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已成为明显的趋势。
  从历史角度观察文类形态的演变,是文类学研究的另一个较大的范畴,如上所述它涉及文类的发生与发展、变异与消亡;如果文类跨越国界而产生了影响,有了所谓的传播史,还可为比较文类史提供了研究素材。限于篇幅,我们在此只介绍了文类史研究中的一个分支——文类发生学,而且只限于小说发生学。
  既然是追溯渊源,历史眼光自然是不可或缺的,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横向考察并存文类间的借鉴关系。在这一点上,古代学者并非有所忽略,而是做的不够。倪豪士的文章则不仅强调了横向的借鉴,而且为这种借鉴辨认出了一些基本因素(即他引若莱的“简单形式”)。这一研究颇与时尚相合,譬如说上引托多洛夫的那篇文章,虽名之曰“文类的起源”,探讨的却是文学类型间互相借取某种成分,而形成新文类的现象。历时研究与共时研究是否应该结合,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又怎样结合,解答诸如此类的问题,可以从倪文得到启发。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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