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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诗歌创作

作者:袁行霈等     来源:中国文学史     时间:20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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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原籍太原,后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生于新郑(今河南新郑县)。十一二岁时,因避战乱而迁居越中,后又往徐州、襄阳等地,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贞元十六年(800)进士及第,三年后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为应制举,他与元稹闭户累月,研讨其时社会政治各种问题,撰成《策林》七十五篇,其中不少条目与白居易日后的政治态度和诗歌见解都有关联。是年,制科入等,授盩厔尉,次年为翰林学士。
  元和三年至五年,授左拾遗、充翰林学士。在这一时期,白居易以极高的参政热情,“有阙必规,有违必谏”(《初授拾遗献书》),屡次上书,指陈时政,倡言蠲租税、绝进奉、放宫女、抑宦官,在帝前面折廷诤。与此同时,他还创作了《秦中吟》、《新乐府》等大量讽谕诗,锋芒所向,权豪贵近为之色变。
  元和五年(810),白居易改官京兆府户曹参军,仍充翰林学士。元和六年四月至九年冬,因母丧而回乡守制。生活环境的改变,使白居易有馀暇对往昔的作为和整个人生进行认真的思考,他早就存在着的佛、道思想逐渐占了上风,对政治的热情开始减退。所谓“直道速我尤,诡遇非吾志。胸中十年内,消尽浩然气”(《适意二首》其二)。正可看作他心理变化的佐证。元和十年(815),白居易回朝任太子左赞善大夫,因宰相武元衡被盗杀而第一个上书请急捕贼,结果被加上越职言事以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司马。这次被贬,对白居易内心的震动是不可言喻的。他以切肤之痛去重新审视险恶至极的政治斗争,决计急流勇退,避祸远害,走“独善其身”的道路。这一年,他写下了著名的《与元九书》,明确、系统地表述了他的人生哲学和诗歌主张。
  元和十三年底,白居易迁忠州刺史,元和十五年穆宗继位后,被召回朝,先后任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长庆二年(822),出刺杭州,此后又历任苏州刺史、秘书监、刑部侍郎、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闲居洛阳履道里,自号“醉吟先生”、“香山居士”。会昌六年(846),年七十五卒。有《白氏长庆集》,存诗二千八百馀首。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极可注意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谕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谕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谕,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由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谕,到提倡为君为民而作,白居易提出了系统的诗歌理论,他的《秦中吟》、《新乐府》等讽谕诗便是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创作的。这一理论以其突出的现实针对性和通俗化倾向,有可能使诗歌更接近于社会现实,以至于干预政治。这一理论,是儒家传统诗论的直接继承,也是杜甫的写时事的创作道路的进一步发展。从写时事这一点说,白居易与杜甫是相同的;但杜甫唯写所见所感,生民疾苦与一己遭遇之悲怆情怀融为一体,虽于写实中时时夹以议论,含讽谕之意,却并非以讽谕为出发点。杜诗出之以情,白居易与杜甫之不同处,正在于他出之以理念,将“为君”而作视为诗歌的主要目的,从而极度突出了诗歌的现实功利色彩,将诗歌导入了狭窄的路途。因过分重视诗的讽刺功用,从而将诗等同于谏书、奏章,使不少诗的形象性为讽刺性的说理、议论所取代。因评诗标准过狭过严,导致历史上不符合此一标准的大量优秀作家、作品被排斥在外。所有这些,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白居易的讽谕诗有一百七十馀首,这些诗大都作于贬谪之前,在写实和尚俗一点上,与张籍、王建等人一脉相通,而且在反映现实的深广度和尖锐性上,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观刈麦》是元和元年诗人为盩厔尉时写下的一篇较早的作品,诗从“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写起,中段细述农人“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的艰辛和“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的哀痛,最后以“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结束,于真切自然的描写中见出“田家”的巨大不幸,作者的反躬自责也显得分外深刻。他如《村民苦寒》前半写“北风利如剑,布絮不蔽身”的贫民,后半写 “褐裘复絁被,坐卧有馀温”的自己,两相对照,发为“念彼深可愧,自问是何人”的感慨,真情挚意出自肺腑之间;《宿紫阁山北村》通过自己的亲身见闻,真实地表现了神策军“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的蛮横强暴,最后以“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的讽刺之语结束,笔锋直指作为神策军统领的宦官。
  上述作品只是白居易讽谕诗的一小部分,但却大体展示了此类诗作的两个基本倾向,即对下层民众苦难生活的深刻反映,对上层达官贵人腐化生活和欺压人民之恶行的尖锐揭露。这种反映和揭露,是有名的《秦中吟》和《新乐府》中更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秦中吟》是组诗,共十首,“一吟悲一事”(《伤唐衢二首》其二),集中暴露了官场的腐败、权贵们的骄横奢侈及对劳苦民众的多重欺压。如《重赋》直斥统治者对百姓的残酷剥夺:“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伤宅》揭露达官贵人为富不仁,“厨有臭败肉,库有贯朽钱”却“忍不救饥寒”。《歌舞》写 “朱轮车马客,红烛歌舞楼。欢酣促密坐,醉暖脱重裘”的游乐,尾句出之以 “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的激愤之语;《买花》通过一位“田舍翁”偶来买花处的所见所感,发为“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的痛切针砭;《轻肥》则将矛头指向宦官集团的那些内臣、大夫、将军: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樽罍溢九酝,水陆罗八珍。果擘洞庭橘,脍切天池鳞。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这是两个宛如天壤之别的阶层:一方脑满肠肥,花天酒地,另一方则天灾人祸,竞至“人食人”!这鲜明的对比,很容易使人想起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来。
  《新乐府》五十首,作于元和四年,至元和七年大体改定。这是一组有着明确政治目的、经过严密组织构建的系统化诗作,内容颇为广泛,涉及到王化、治乱、礼乐、任贤、时风、边事、宫女诸多方面,但其中写得好而且有价值的,仍然是反映民生疾苦和下层情事、揭露弊政和权贵丑恶的那些篇章。如果将这些诗作与元稹的“新题乐府”作一对比,则其成就显然高出许多。首先,一篇专咏一事,篇题即所咏之事,篇下小序即该篇主旨。如《上阳白发人》,“愍怨旷也”;《红线毯》,“忧蚕桑之费也”;《秦吉了》,“哀冤民也”;《卖炭翁》, “苦宫市也”……这种安排使得中心突出,意旨明确,避免了一题数意、端绪繁杂的弊病。其二,不少篇章形式灵活,多以三字句起首,后接以七字句,富有民歌咏叹情调;在语言运用上,力避典雅的书面语,而用口头语或俗语穿插其间,如《秦吉了》开篇这样写道:“秦吉了,出南中,彩毛青黑花颈红。耳聪心慧舌端巧,鸟语人言无不通。”浅显流利,读来琅琅上口。诗的后半以秦吉了喻谏官,以鸡燕喻百姓,以凤凰喻君主:“秦吉了,人云尔是能言鸟,岂不见鸡燕之冤苦?吾闻凤凰百鸟主,尔意不为凤凰之前致一言,安用噪噪闲言语!”用寓言形式进行讽刺批判,含蓄而切当。其三,一些优秀诗篇善于生动地描绘人物,感情浓烈。如《上阳白发人》中间一段写那位白头宫女因被妒而“潜配上阳宫”后的生活:
  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莺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唯向深宫望秋月,东西四五百回圆。
  这段描写与《长恨歌》中唐明皇思念杨妃的一段描述颇为相近。又如《井底引银瓶》中女主人公对少时生活情景的一段回忆:
  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浅俗明快,又富情韵,字里行间,洋溢一股青春气息。由于这对青年男女没有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结合在一起,最终导致爱情悲剧。诗的最后发为议论:“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但由于叙写时感情超越于“止淫奔” 的题旨之外,透露出强烈的悲剧气氛,所以仍然引发读者的深切同情。
  在《新乐府》五十首中,包容以上诸点而取得突出成就的,应首推那篇批判宫市和宦官、为贫苦百姓鸣不平的《卖炭翁》。这首诗借卖炭老翁由“伐薪烧炭” 到进城“卖炭”再到炭被抢走的遭遇,深刻地揭露了宫市扰民害民、宦官强取豪夺的野蛮行径。其中“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两句尤为精警,先用 “可怜”二字倾注无限同情,继以一“忧”一“愿”来写卖炭老人的艰难处境和细微复杂的心理活动,真实贴切。诗中未发一句议论,全用形象说话,却发人沉思。此外,《新丰折臂翁》和《杜陵叟》也是以老翁为表现对象的诗作,前者写一位60年前为逃兵役而“偷将大石捶折臂”的老人的不幸遭遇,借此对不义战争进行了谴责;后者以沉重的笔触,描写了天灾人祸袭击下农村的凋敝和农民的惨状,并借诗中人之口痛切呼喊:“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上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声宏调激,带着强烈的批判。这两首诗就艺术成就来讲虽不及《卖炭翁》,但在人物描写和反映现实的深度上,同样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当然,白居易的《新乐府》又是有不少缺憾的。其一,《新乐府》的创作目的是“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新乐府序》),为了做到这一点,作者往往不惜以丧失艺术性为代价,给诗篇添加一个议论的尾巴;有时则画蛇添足,作不必要的重复。其二,有些诗篇所写事件,诗人本无深感,只是为了凑足五十篇之数而作,所以写得枯燥乏味,不耐咀嚼,如《七德舞》、《法曲歌》、《二王后》、《采诗官》等,大都是议论和说教的堆积。同时,由于过多注重诗的现实功利目的,作者常用理念去结构诗篇,真情实感相对不足,比起杜甫那些深切体察民瘼、一任情感自然流露而又意蕴丰厚的乐府佳作来,《新乐府》中不少作品确有一间之隔。其三,在语言使用上,因一意追求浅显务尽而失之于直露无隐,有时一件简单的事理也要反复陈说,致使诗作不够精炼含蕴。
  白居易以《新乐府》为代表的讽谕诗在当时的影响并不大,以至“时人罕能知者”(元稹《白氏长庆集序》);在后世则毁誉参半。但无论如何,白居易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一种新的诗体和新的风格,并以“不惧权豪怒,亦任亲朋讥”(《寄唐生》)的勇气,对当时的社会丑恶进行了最大胆的指斥和抨击,这一点,是永远值得人们钦敬的。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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