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登寺旁》原题为《一次旅行时长访怀河两岸,在丁登寺上游数英里处吟得的诗行》,译者将其缩短而得今名。原诗为白体无韵诗,每行有轻重相同的十个音节,成为五个音步,行末无脚韵。这是莎士比亚用来写剧本丶弥尔顿用来写史诗的诗体,其特点之一是诗句常不停顿于一行之末,而越入次行或更次行,形成诗段,适宜于表达大片思想感情,能表达其起伏曲折。
华兹华斯在此诗中说明大自然在他身上产生什么作用,从孩提到成人历经三个时期的变化,如何从直接的爱好进到感官的“嗜好”,终于在自然中找到自己“整个道德生命的灵魂”,最后提到他妹妹陶乐西对他的影响,并进而瞻望将来。这一个主题十分重要,包含了华兹华斯的中心思想,但不易入诗,容易写得枯燥,教条。华兹华斯的成功在于:一方面他透彻地表达了他的思想,包括它的细致的曲折起伏;另一面,又能写得清新丶动听,形象美,韵律美,而语言却极普通,不怕用日常名词──如“一种精神”,“一种能力”,“美好的形体”,“无名小事”,“事物”,“所怕的东西”等等──并且有能力用这样的语言写出不朽的警告──如“看清了事物的内在生命”,“眼前这一刻包含了将来岁月的生命和粮食”,“瀑布的轰鸣日夜缠住我,像一种情欲”,“人生的低柔而忧郁的乐声”等等。“像是有高度融合的东西/来自落日的余晖”则极受丁尼生的赞赏,被称为英语中最雄伟的诗行,因为写出了消逝中有永恒。他将谈理和抒情丶写景和回忆丶感觉和道德真理结合在一起,而贯穿其中是想像力和激情。他没有让诗在韵律丶词藻等方面的限制妨碍了达意,倒是通过写诗的过程更加明确和完善了自己的思想。这样的诗,以前不曾有过。这是华兹华斯最完美的作品之一,也是英国诗史上最辉煌的成就之一。
夏陌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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