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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由吴怀尧制作的“2009中国作家富豪排行榜”在网上引起了一片热议,羡慕者有之,不置可否者有之,强烈质疑者、谴责者有之,很是让人感慨。
该榜针对的对象是中国大陆的所有作家。据制作者解释,制作该榜的主要依据是作家的书的相关发行册数,至于作家所得版税的实际数目,因出版社付给著名作家和非著名作家的版税不尽相同,以及由于作家的书的印数和具体销售的数字存在着差距,有的出版社提供的印数与真实印数之间也存在着差距,加之调查的难度,难免无法完全反映作家真实的收入,故只能按平均数来计算;另外,因部分作家的作品在影视改编方面获得的利润也相当可观,但那毕竟属于商业秘密,很多作家自己不愿透露,所以未能计算在内。也就是说,作家的实际收入,应该比榜上统计的还要多。
位居“2009中国作家富豪排行榜”榜首的是童话作家郑渊洁,以2000万元人民币的年收入遥遥领先。也许这个数字太刺激人了,立刻引来了诸人的攻击。比如,著名文学批评家白桦的发言就很能代表一部分责难者的意见:“"2009中国作家富豪排行榜"只能算商业行为,它忽视了图书所应具有的文化积累、文化传播等精神价值。”抱着“文学是寂寞的事业,文学的动机应该是责任心”观念的人吃不上葡萄便说葡萄酸,认为“暴富的作家不等于知名的作家,畅销的作品不等于经典的作品”。
事实上,“君子固穷”的观念早已过时了,而曹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了。同样作为一个人,同样要养家过日子,又不偷不抢、不做违法的事情,为什么羞于甚至耻于谈钱?若说到“古代”,那司马相如的一篇《长门赋》便“得黄金百斤”;近代也有章太炎先生一联“寿序”就要对方“付三万银洋”;更有鲁迅先生,几乎仅凭稿费收入,就在北京买了两座四合院……为什么现在的作家利用市场规律和商业运作挣了些应得的钱,立刻就有人坐不住了?国营企业的老总拿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年薪,大家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个体老板无论通过什么手段而腰缠万贯,大家也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即使同样搞艺术的,画家、书法家的一幅画、一幅字可以卖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大家会认为那是物有所值;几乎谈不上素质的演艺明星或歌手,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可以积累下令人们不敢想象的财富,却只见人们津津乐道于他(她)们的生辰八字或怪癖。人们对什么人都可以宽容,为什么独独要盯着作家的腰包不放?人们对作家的期望是“板凳要坐十年冷”、要耐得住寂寞,从而写出经得起考验的作品。那么,请问:对画家、书法家的期望又是什么?对演艺明星或歌手的要求又是什么?著名作家二月河曾总结过自己的写作:写作是个苦力活,一坐几十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而王朔在刚出道时曾感慨:手都快要写残了!——这些话让人听起来心酸!
说到底,作家是靠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在创造财富,只要来源光明磊落,大可不必遮遮掩掩。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中国大陆的富豪作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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