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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尤其是小说)对“文革”的叙述,一开始表现得有些“杂乱”。有的侧重个人的经验,在思想意向上也存在多面性。这种情况,在有根深蒂固的统一的“方向”意识的文学界看来,是不成熟、而且是危险的;不论是思想观念,还是叙事艺术,“规范”都是必要的。而政治权力对否定“文革”和当代“历史”做某种有限程度改写的要求,很快获得具有强烈启蒙意识的作家的呼应。文学的选择和规范,在80年代表现为更多样的方式。文学批评自然承担着制约和“导向”的最重要任务。例如,对于电影《苦恋》、小说《飞天》、《在社会的档案里》等的讨论和批判,给批判性主题创作提出所应依循的边界。《爱,是不能忘记的》的讨论,质疑了现实政治和“重大”社会问题之外的个人生活、情感表现的价值。从70年代末开始建立的评奖体制,虽然常常显露了评价标准的矛盾、混乱(有时,是文学界各种观点、力量妥协的产物),却也相当有效地参与了对“方向”的选择(注:在五六十年代,戏剧等作品及演出曾有评奖活动,但小说及诗等则未见此举。从1978年开始,全国性的文学评奖活动(主要由中国作协,或中国作协主办的《人民文学》、《诗刊》等主持)开始举办,分别有年度(或跨年度)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全国优秀新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等奖项。另有文化部、中国剧协的“全国话剧、戏曲、歌剧优秀剧本奖”。重要的奖项还有专授予长篇小说的“茅盾文学奖”。1997年,还设立了全国性的文学各种体裁(包括文学理论批评)的“鲁迅文学奖”。至于各刊物、各省市作协等的评奖,名目繁多。)。
以文学方式来“反思性”地叙述“文革”,其实在“文革”还未被宣布结束时就已开始。60年代末以后的处于“地下”状态的青年诗歌,以及后来的一些手抄本小说等,写下了作者对这场革命、对现实生存困境的情感反应,他们的怀疑和批判,并表达他们的精神向往。这指的是前面已述及的郭路生(食指)、芒克、多多、根子、北岛等的诗,以及《公开的情书》、《波动》等中篇小说。那时,反思性的写作并未形成潮流,与社会“主潮”的关系也较为复杂,因而,写作者的体验和思考,表现出较明显的多向性。而在后来的“反思”文学潮流中,那些更带“个人性”的部分,没有获得有力的继续和展开。“文革”后冠以“伤痕”、“反思”、“改革”小说的反思性创作,自然表现了作家不同的思想艺术造诣。但是,多数作品有相近的倾向。这些作品表达的相当一致的看法是,“文革”是历史的倒退,是“封建****”的“复辟”,“野蛮代替文明、迷信代替科学、愚昧代替理性”——作家基于启蒙理性的信仰,把当代中国和“文革”的社会矛盾,概括为“文明与愚昧的冲突”。(注:参见季红真《文明与愚昧的冲突》,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对于当代历史的曲折,又大多主要从革命政治权力在当代的命运的角度,来处理现象,提出问题。
这期间,反思“文革”和表现社会改革的小说,从小说的艺术形态看,大多属于在20世纪中国小说中颇为发达的“问题小说”类型。关于“文革”发生的责任,和现实社会问题的性质、根源,是这些作品的创作动机,并成为它们的形态特征。一种围绕所提出的问题而展开分析、证明的“观念性结构”上,为许多小说所使用。而且,借助人物、或叙述者的议论,来表达对当代社会政治和人生问题的见解的叙述方法,也很常见。不过,“新时期”作家觉醒的“主体意识”,对感性体验和人物性格、命运的独立性的尊重,以及对“文革”的观念图解类型小说的警惕,推动作家寻找一种“平衡”:坚持小说的尖锐的“问题意识”,但尽力避免陷入当代那些演绎观念的老套。他们相当普遍地以中心人物的生活道路,来连结“新中国”(甚至更长的历史时间)各个时期的重要社会政治事件(如四五十年代之交政权交替的转折,50年代的反右运动和“大跃进”,60年代初的经济危机等),通过对人物命运的表现,对历史反思所提出的问题给予回答。这种处理方式,几乎囊括被看作反思小说的那些著名作品,如短篇《内奸》(方之),《李顺大造屋》(高晓声),《“漏斗户”主》(高晓声),《剪辑错了的故事》(茹志鹃),《月食》(李国文),《小贩世家》(陆文夫),《我是谁》(宗璞),《小镇上的将军》(陈世旭),中篇小说《布礼》(王蒙),《蝴蝶》(王蒙),《人到中年》(谌容),《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张一弓),《河的子孙》(张贤亮),《洗礼》(韦君宜),《美食家》(陆文夫),长篇《芙蓉镇》(古华)等。在一种相近的沉郁氛围的背景上,常会出现一个男性的主人公。他的当代的坎坷的人生之路,与当代社会政治的重要事件相连;甚至可以说命运的乖谬是由这些事件所决定。不过,事实上,这些反思小说的艺术价值,并不都表现在这一统一框架上。有时,反而存在这一叙述线索的“缝隙”中:恰恰是在这里,可以发现作家独到的感性体验和对历史的思考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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